第291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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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筝站在众人身前,第一个感受到地面的下落,身体的失重,发丝的飞扬,而后眼前就是一黑。
    *
    “咿~呀——”
    飞舞的水袖在空中游荡折甩,唱曲的青衣舞者凌空抛袖又扬而收回,婉转的身姿,婀娜的步伐让人看得聚精会神,目不转睛。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这是出自三国曹植《洛神赋》中的句子,照理来说在战国时代是无人知晓的,但因为黎筝先前偶得一妙手“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在秦国朝堂上屡次遭到爱诗爱词之人的围追堵截。
    极为疯狂之时,那些人甚至将她的车马堵在巷子里,扬言如果她不再作出一首来,叫他们一睹为快,他们便不让她回家,无奈之下,黎筝只得又搜肠刮肚的翻找出了这广为人知的《洛神赋》,好以其无人能敌的飘逸美感的句子来打发他们。
    听曲的人也是听得忍不住频频点头,鼓掌鼓个不停,口中更是热烈的大声叫好:“彩彩彩!当真是好词!好句!好曲!”
    他嘴角擒着一丝可惜,但再好生的仔细一看,那抹可惜又无限的接近于高兴了:“这词当真是那秦国的领头将军,那个尚未及冠的小孩写出来的?”
    唱曲之人停下了舞步,反身正对着他行了一礼,口中答道:“正是。”
    看戏的男人笑吟吟地,嘴上满是“可惜”,惹来了唱曲人疑惑的一瞥:“可惜什么?”
    男人这才意识到,除了对墓穴动过手脚的他知晓那少年英才已经命丧黄泉之外,旁的人,都还未知晓此事呢。
    从安国牢狱之中逃脱的贪官多少带着些快意的在心中道,可惜那人白白身负天纵之才,却还是活不过及冠,便死在了自己的算计之下。
    有人尸骨未寒,身葬墓穴,下落无人知,有人却端坐瓦肆,品一杯美酒,笑看戏子舞乐,好生快活。
    想到那人被自己坑得死死的,男人脸上又出现了更多,更浓郁的笑意。
    人心可比战场要危险的多了。
    能在沙场上活下来,可不代表能在算计里安然无恙!
    他一双眯眯小眼睛反射出邪祟的光芒。
    七国之内,多少豪门氏族想要此人的性命,又使出了多少次阴谋诡计,都没能让这青年才俊折戟沉沙?
    他自己却是一出手便将那少年将军的性命,连带着不少秦国战士都一并埋没在了墓穴之中,再无重见天日的可能性!
    心中满是自得,贪官从自己绸缎软面,那光是做工和样式便看得出价值不菲的衣服袖口中摸出几两碎银,放在了茶几之上,当做听曲儿的资本。
    没有回答唱曲人的疑问,他起身便朝着门外走去。
    曲是好曲,词是好词,只可惜,穷尽一生只得这么一两首诗词留在世上,说是在人间活过一回,都有些勉强,当真是令人遗憾,怅然,惋惜,扼腕!
    数百年之后,谁还记得此人曾鲜衣怒马,意气风发地活过一场呢?
    只记得她寿数短暂,像是一颗从天上划过的流星般昙花一现的消失了。
    越是这么想,贪官便越是快意。
    将一个名声享誉七国的新星扼杀于手下,对他这个做官做到老年都仅仅只是个粮仓看守的小人物来说,是多么风光,多么能够彰显本事的事情。
    而在这之后,他甚至还能全身而退,带着可以挥霍几辈子的金银,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养老,如此生活,当真是好不快哉!
    “好不快哉~!”
    不知不觉间,贪官就把心中的话语真的念出了口。
    他琢磨着之后再去哪里哪里游玩。
    先回家,去换一身裁缝刚做好的新衣裳,拿上一把从他人手里高价买回来的,大才子所用过的折扇,找串晶莹剔透,雕刻成貔貅的翡翠玉佩挂腰间,手上再戴条寻高人开过光的佛珠,然后去这城里新开的极为红火地酒楼里吃上一顿好的!
    心头美滋滋的,膘肥体胖,穿着富贵的贪官开口又道了句:“真是好不快哉!”
    “快哉?快哉什么?”
    被挡住了去路,贪官不悦的一拧眉头。
    今儿个是什么日子,怎么路上总有闲人来跟自己搭话?
    多少有几分厌烦的抬头,一双小得只剩下缝隙的眼睛扫去,光线明盛的巷口,背光站着个持剑的年轻人,虽然一时看不清面孔,但贪官总觉得对方的身形有些眼熟。
    即便如此,他还是分外不客气地道:“关你什么事?快让到一边儿去,否则,小心我找人打你。”
    贪官这时候终于发现,自己实则还有地方能够花上一些他用都用不完的钱,比如说,找些看守家园的护卫,还有走在街上,对他前呼后拥的下人兼打手。
    如果他能够雇上一大票人来为他做事,那又哪里会有跟面前之人一般不长眼的存在,非要来找他的不痛快?
    只怕光是看到他背后的一大伙人就要吓得腿软了,又哪里还敢拦在他的身前?
    看那沉浸在美好幻想之中的男人脸上露出的过于甜腻恶心的笑容,手头上非常缺时间的黎筝一步踏出光影,将自己的面孔暴露在对方的视线之下。
    看着对方从厌烦转化为惊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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