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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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
    …………
    第239章 最后1
    京海夜色繁华,市中心有条巷子,名星河街。
    街如其名,酒吧多如星河。
    原本,开门做生意,生意有好有坏都正常。
    这一条街上的酒吧大多数生意都还不错,只有那么一两家,大抵是因为装修不讨喜,也大抵是酒水掺了假,生意很是惨淡。
    但最近几个月,几乎整条街酒吧的生意,都变得惨淡了起来。
    唯独一家,越来越火,还吞并了左邻右舍,几乎吸引走了这条街上一多半的客流。
    要说原因,归根究底,还是因为这家店里的老板突然在网上走红。
    如今整个京海市的年轻人,几乎都知道,这家叫做“拨云”的酒吧老板,不仅年轻有为,热情好客,还帅出了天际。
    “不是一般的小帅哥,不是那些瘦脸美颜开了一溜烟还化妆的帅,是那种高清摄像机怼脸上也让人无地自容的帅。”
    “360度无死角,帅疯了,比那些能叫小帅的电影演员还帅出一个撒哈拉大沙漠!”
    沈云见听着耳边杜思瑶的惊叫,只觉得她比三千只鸭子还吵,随口搭了一句:
    “那他怎么不干脆出道去当明星?”
    杜思瑶闻言,嗐了一声:
    “他当不了啊,他有前科。”
    沈云见闻言,蹙眉:“进去过?那你们还这么……趋之若鹜?”
    杜思瑶浑不在意:
    “你懂什么?大家都是看脸的啊,而且他现在条件也还不错,谁还没有点过去?总不能逮住点小错处就揪一辈子不放吧?”
    沈云见听杜思瑶这么说,有些好奇:
    “什么小错处?”
    杜思瑶想了想:
    “听说,他把他爸爸杀了。”
    沈云见:“…………”
    他哑然,许久,有些震惊道:“他多大了?这就放出来了?”
    杜思瑶道:“应该也就二十六七岁吧,好像是早些年杀的,年纪小,所以出来的也很早了。”
    沈云见觉得,杜思瑶肯定对“小错处”有什么误解。
    但他也懒得争辩,因为他对别人的事通常都不怎么感兴趣。
    要不是今天杜思瑶非要拉着他出来和几个发小在那个见鬼的酒吧小聚,他是连门都懒得出的。
    大二学业繁忙,好不容易赶上周末,他只想在宿舍睡觉。
    杜思瑶见他又开始不说话,伸手扯了扯他的袖子:
    “年纪轻轻,别总这么老气横秋,死气沉沉的,浪费你一张好皮囊,二十岁了还交不到女朋友。”
    沈云见淡淡道:
    “你倒是交得到男朋友,天天给人当舔狗,乐趣在哪?”
    杜思瑶闻言也不生气,摆摆手:
    “错,专注舔一个人,才叫舔狗,我这种同时可以舔很多人的,是海王和舔狗的结合体,请叫我海狗。”
    沈云见不明白她有什么可骄傲的,想问,犹豫了一下,又将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只道:
    “你开心就好。”
    大学城离星河街不远,两人步行没多久,就走到了“拨云”门口。
    沈云见抬头看了眼那黑色的巨大招牌和上面两个龙飞凤舞亮着光的拨云两个字,倒是没否认这家店老板的审美。
    他进门就跟在杜思瑶身后,穿过挤挤挨挨的人群,找到那几个“慕名而来”的发小,闷不吭声地坐在角落里。
    用眼神一一跟他们打了招呼。
    大家都熟,沈云见从小就是这个性子,没人跟他计较。
    这些人都是京海的富家子弟,住的近,上学也在一起,大学过后,才各奔东西。
    只有杜思瑶和沈云见留在了京海读书。
    按理说,也已经一年多没见过面了,谁料就因为这一家小酒吧的小老板,竟都从五湖四海赶了回来。
    从沈云见屁股挨到沙发上,就一直在听他们谈论此人,聊的热火朝天,杜思瑶更是将那人夸的天上有地下无。
    但愣是一个多小时过去了,酒都喝了一桌子,沈云见也没见到这老板本尊。
    就在他以为,杜思瑶今日时运不济,大抵是见不到那老板时,人群中突然骚动起来。
    随着灯光的变化,舞池附近突然炸裂般的热闹起来,惊叫声起哄声闹成一团。
    沈云见隔着大老远,就能看见一群人举着手机在那里疯狂的拍着什么。
    杜思瑶和同桌的几个女生,甚至兴奋地站到了桌子上。
    然后激动的抱团叽叽喳喳说着沈云见听不懂的话。
    大抵正如杜思瑶所说,沈云见这人,打小就无趣,老气横秋,死气沉沉,除了一副好皮囊和好家室,一无所有。
    任凭旁人再怎么激动,沈云见都打心底生不出什么好奇心。
    他靠在沙发上,打了个哈欠,听见舞池中央有人在唱歌带节奏。
    声音很低,好听的人头皮发麻,让沈云见不自觉就在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胖子的身形。
    在他的印象中,这种低音炮大烟嗓,通常都是胖子。
    只能听,不能看。
    大概十几分钟,舞池中央灯光暗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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