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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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离婚的时候一定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记住了吗?”
    林善和母亲点点头,她们又重新走进警察局,按照刚才女警教的那样说,这一次民警进行了立案,林善母亲她们申请验伤还做了笔录,林善父亲被刑事拘留14天,并要求他写训诫书。
    可是林善和她的母亲好不容易搬到离他父亲够远的屋子那里,却在14天后的放学,打开门再次看见她父亲又在家暴她母亲,一边打一边骂道:“臭娘们,你怎么敢报警的!我把你从人贩子手里领回来,你就是这么报答我?!!”
    自从林善的头撞到桌角以后,她就对父亲打人的动作有了心理阴影,她强行按捺下内心的恐惧想冲上前,却看到母亲拼命朝她摇头,示意她不要过来。
    林善攥紧了门把手,转身狂拍邻居的门:“来个人,来个人帮一下我们,我妈要被我爸打死了!”
    一个年轻的女人打开门,看到敞开的门里面,林善的父亲正抓着林善母亲的头发往桌子上撞,吓得尖叫一声,连忙拿起手机哆哆嗦嗦开始报警。她的丈夫听到了尖叫也冲出门来,看到家暴的场面却把女人拉进门去:“少管别人的家事。”
    林善不敢置信的看着那个长得五大三粗的男人,就这样当了缩头乌龟。过了一会儿警察来了,发现又是上次的老熟人,冲上前制止,接着又重复上次的惩罚。
    林善的父亲被押走之后,林善看着浑身遍体鳞伤的母亲滴出了眼泪:“妈,我们去离婚吧。”
    林善和母亲去找律师咨询,提出离婚诉讼。为了还请律师的费用,她们俩有空的时候就会去外面打零工。
    林善经常为了操心离婚的事通过母亲的旧手机搜索了很多法律条款和案例,但是申请离婚起码有五次以上还是没离成。
    法院第一次判决的理由是因为林善母亲是个聋哑人并且无经济来源,不具有抚养能力,所以要把林善判给林父,林善母亲肯定答应不了,她才不会把女儿给那个家暴男,最后只能被迫调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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