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靠超市喜提躺平人生 第65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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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人鱼丸喜欢吃红烧肉,多煮点红烧肉,对对对,刀过去一些!”
    林歆欢好笑看了它眼:“到底是谁喜欢吃红烧肉?”
    鱼丸可是最喜欢羊排呢。
    “鱼丸爱吃!”
    白毛顺着杆子就爬,没有把黑锅给鱼丸背的愧疚感。
    “汪汪,鱼丸爱吃红烧肉~”
    鱼丸咬着尾巴,傻头傻脑,没发现不对劲。
    看着鱼丸天真的眼神,林歆欢心累。
    傻狗~
    只要不讨论谁是老大的话题,完完全全被白毛牵着走。
    白毛在人类和动物两界混荡,还爱从电视里学习,道行不知道比刚出生的鱼丸高多少倍。
    完美的继承了人类的奸诈。
    但是在林歆欢面前,这点还不够看。
    “好~鱼丸爱吃红烧肉,这一盘都给鱼丸吃~”
    “汪!鹅!本大爷也要吃!”
    可把白毛气出了狗叫声。
    林歆欢眼睛一亮,这孩子有语言天赋啊。
    连狗语都学会了,人语指日可待。
    它那亲戚鹦鹉,不就是会说话吗,得好好培养培养。
    !!!
    你是恶魔吧!
    要是白毛知道了林歆欢的打算,一定吓到离家出走。
    我只是一只鹅,为什么要卷我?
    现在它满脑子都是红烧肉,香糯可口的红烧肉。
    激动的拍着翅膀,羽毛正巧吹进了林歆欢嘴里。
    第70章 基因遗传学
    “噗!呸呸呸!本大爷是谁?”
    白毛感觉此时的林歆欢微笑很吓人,长长的脖子缩成一团,脚掌不安的在地上踩。
    “是你,主人大人,白毛毛想要吃红骚肉嘛~”
    学着看到的视频,疯狂眨着不存在的睫毛,朝林歆欢放电。
    林歆欢恶寒的抖动肩膀,恶心涌上心头。
    这造作的声音到底跟谁学的?!
    掐着自己的喉咙,有些虚弱:“好好好,好好说话,我多煮一点给你吃。”
    耶!目的达成!
    白毛欢呼,但是好像哪里有一点点不对劲。
    电视里男的,是主人这样的态度吗?
    好像是把说话的人搂在怀里,说着:“我心都掏给你。”
    小小的脑容量思考不了复杂的东西,一下子就抛到脑后去。
    看时间也不早了,林庄成他们快回来吃饭,林歆欢快手炒了几个菜。
    林生生快速往碗里扒饭,其速度都快赶上林歆欢了。
    “唔唔,姐姐,唔,真的太好吃了。”
    嘴巴塞满,还是忍不住感叹。
    小声说,比爸爸做的还要好吃。
    林庄成又夹了一块丝瓜,眼睛马上红了。
    林歆欢暗道:不好,爸爸不会发现我以前都是在哄他吧。
    最初林庄成的手艺只是比一般人好一些,普通家常菜的味道。
    由于林歆欢不断的吹,不断的夸奖,顺便再提出修改意见。
    林庄成在她默默的调教下,手艺越来越好,超越全国百分之九十五的厨师。
    更别说有兽界食材的加持,可以说用脚炒菜都好吃。
    林歆欢已经想好怎么圆回来了,只听林庄成说:“不愧是我女儿,完美继承了我的厨艺。”
    林歆欢一僵,松了一口气,裂开嘴巴笑:“对对对,老爸说的对,都是你优良的基因。”
    吴秀丽在一旁翻了一个白眼,说你胖还喘上了?
    你什么水平,我吃了二十多年,我还不知道?
    好的基因是你遗传的,不好的基因都是我的了呗。
    欢欢明明是遗传我的基因!
    完全忘记自己下厨后,没熟的猪脚、海盐味的芋头、没处理的蒸鱼......
    林歆欢没想到自己洗脑那么厉害,如果进传销组织,头头都要被她踹开,为她让位。
    白毛啄着破破烂烂的铁盆表示:世界与我无关,我眼里只有红烧肉。
    什么时候再哄主人下一次厨~
    林歆欢的手艺,全部都是在古代的时练出来的。
    在陈茉莉的课程安排下,主要任务就是学乐器,手的保养最为重要,所以根本不让她动刀子。
    嫌弃捂着鼻子说:“下厨是低贱的穷人才做的事情。”
    林歆欢不敢再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自嘲一笑,当时自己就是被陈茉莉驯服的玩偶,用名为亲情的枷锁困住自己。
    后来穿越到古代,在师父和师兄师姐无条件的宠爱下,才看清一切。
    古代的时候,从皇宫返回医谷的御医师兄,包袱里就有这么一本食谱。
    详细记录了大江南北的美食制作方法,听说是他认识的御厨的徒弟编撰的。
    他们手艺非常好,于是爱吃的师兄用自己编撰的医书换取了食谱。
    林歆欢也爱吃啊,两人一拍即合,一齐研究食谱里面的美食。
    翻开首页,林夏芝着,好好听的名字。
    当时只是觉得名字好听,有机会想和她仔细探讨其中的细节。
    没想到对方也是跟自己一样,是来自异世的灵魂。
    医谷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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