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靠超市喜提躺平人生 第204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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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他完全被美味所俘获,筷子一转。
    “饕餮之心!!!”
    轩辕文琴对着铁盆跪了下来,见到饕餮的心脏,就相当于世界上有一只饕餮死亡,这可是能吃穿天空的饕餮啊!
    相传破云大陆差一点消失,就是因为一只饕餮的出现,吃遍山河,宗门领地,连去围剿它的修仙者们全都丧生在它的口腹中。
    还是仙界破例出手相救,饕餮被收服,为破云大陆留下了人类,几千年休养生息,破云大陆才重新繁荣起来。
    那饕餮对破云大陆来说,只是记录在卷轴上的传说,是比凤凰和龙族还要难以看到的存在。
    所以轩辕文琴知道他灵根破损后,并没有修复它的念头,希望太过于渺茫,比下一秒破云大陆毁灭还要渺茫。
    但如今他看到了什么!饕餮之心!
    “如果是我想的那样,那就没错了。”
    林歆欢是懂得废话文学的。
    饕餮,不就是猪吗?猪是杂食动物,给什么吃什么,完全不挑食。
    猪心就是饕餮之心。
    反正一盆毛血旺也没毒,就让轩辕文琴试试呗。
    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当了一回小白鼠。
    林歆欢在捧着一碗毛血旺吃得香:“嗯嗯,猪血比鸡血好吃,毛肚烫得时间刚刚好,爽脆!”
    轩辕文琴吃下去的食材,在他胃中融合,无数的灵气化为丝线,缠绕旋转。
    碎成雪花般的灵根,在这股灵气之下,瞬间聚集,片片连接,转眼间他的丹田中出现了完整的灵根!
    “我的灵根回来了......”
    不可置信一遍遍抚摩丹田,用精神力内视,越看灵根越好看。
    林歆欢看着一好好的帅哥,露出了痴呆的笑容,确定不是村口的二傻子吗。
    “不,比之前的灵根还要强壮!”
    轩辕文琴发现了差别。
    灵脉的粗细决定着灵气的储存量,灵根的粗细决定着灵气的吸收量,你吸收得灵气比旁人多一倍,就能说你进阶的速度比他们快一倍。
    这就是宗门喜欢挑选好灵根的人,作为自己弟子的原因。
    谁不喜欢不用自己多教,就能快速进阶,为自己长面子的好苗子呢。
    林歆欢闻言手晃过自己丹田的位置,自己似乎没有灵根,丹田处空空荡荡。
    当时所有颜色的魔法元素混合成一团转化成灵力,蕴藏在体内各处,每一处毛孔都可以吸收灵力。
    她精神力看到了轩辕文琴的灵根,就像是扎根于土地的树木,枝叶四处向外伸展,连接着灵脉,不断吸收灵气,向灵脉传输灵气。
    但她的的确确是元婴期的水平,所蕴含的灵气与轩辕文琴差不多。
    甚至没有灵根,每个毛孔都起到了灵根的作用,灵气非常偏爱她,随时随地向她涌来。
    轩辕文琴吸收灵气的量,好比吸尘器的吸力,那么林歆欢可以比作最高级别龙卷风的吸力,好在超市中灵气稀疏,不然就看到一个行走的龙卷风。
    第246章 身上的怨气比鬼还重
    一直缠绕在轩辕文琴周身的阴郁散开不少,但还是与他有千丝万缕的纠缠。
    所以大慈大悲咒只治标,想要解开他心中的怨气,还需要从根本下手。
    林歆欢表示不慌,现在谁身上没些个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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