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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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度堪比川剧变脸。
    演技直逼当红影帝。
    连峙:“……都记录下来了。”
    也学到了。
    而看到他们之间的眉眼官司后,一股不好的念头彻底涌上了宋国柏的心头。
    庄康适也懒得跟他多说废话,直接开门见山道:“行了,既然这件投毒案我们已经说清楚了,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说一说,十年前,发生在长岭街三十七号的那件入室抢劫杀人案吧。”
    宋国柏脸上的神情瞬间就裂开了。
    跟着一起裂开的,还有他心底的侥幸。
    他已经深刻地意识到了,他根本就不是庄康适的对手。
    更何况庄康适手里还握着一个足以直接给他定罪的证据——那枚血指纹。
    所以没过多久,他就把十年前的那件入室抢劫杀人案也交代了。
    宋国柏是招县东明村人,十年前,东明村爆发了一场严重的洪灾,宋国柏家的房子和田地全都被泥石流给淹了。
    为了活命,他带着仅剩的几十块钱,来到了礼市。
    结果一连十几天,他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但他身上的钱却快要用光了。
    为了活下去,他打起了入室盗窃的主意。
    也就在那一天,他发现长岭街三十七号的那对夫妇有将一把备用钥匙放在门口的一个盆栽下面的习惯。
    于是一天晚上,趁着那对年轻夫妇出门去看电影的功夫,他偷偷溜到长岭街,用那把备用钥匙打开了三十七号的家门。
    但没想到的是,那对夫妇出门的时候忘了带钱,没过多久就又折了回来。
    就这样,惊慌之下,他失手杀死了那对夫妇。
    然后他就带着从那对夫妇家的柜子里翻找到的几万块钱,连夜逃回了老家。
    这就是为什么庄康适去勘察现场的时候,发现现场有被翻找过的痕迹,柜子里藏着的钱全都被偷走了,但是那对夫妇手上的贵重首饰却都还在的主要原因。
    这也是为什么,后来庄康适把案发现场方圆十里全都排查了一遍,都没能把凶手揪出来的主要原因。
    直到三年前,宋国柏发现公安还是没有查到他头上来,于是他把心放回到了肚子里,再次来到了礼市,并且用当初从那对夫妇家里偷到的几万块钱,在礼市买了套小房子,住下了……
    至此,这两件案子全都水落石出。
    庄康适能不高兴吗?
    但他觉得他还能更高兴。
    于是他转头看向连峙:“从现在到下班,我都没什么事了,你有没有什么问题要问我?”
    “有。”
    连峙说。
    庄康适当即放下手中的水杯,准备指导连峙审讯犯人的技巧。
    然后他就听连峙说道:“庄师父,四个月前,扬省大学发生的那起女研究生跳楼身亡的案子,您还记得吗?”
    “当时礼市公安局给出的结论是,死者是因为实验一直失败,加上喝了一点酒,所以在宿舍楼的楼顶吹风的时候,失足掉了下去。”
    “可是我调查之后发现,死者一直有在微博上分享自己的日常的习惯,绝大多数时候是转发一些搞笑图片,偶尔也会抱怨学业上遇到了困难,基本上,她每隔两三天就会发上一条。”
    “就在她跳楼的半个月前,她还发微博说,她的实验非常成功,顺利毕业指日可待。”
    “也就是发完这一条微博之后,到她去世,她的微博都没有再更新过。”
    庄康适:“啊?”
    第61章
    所以他们现在难道不是在讨论他今天侦破的这两件案子吗?
    庄康适想。
    扬省大学女研究生失足坠亡案又是个什么鬼?
    然后他就又听见连峙说道:“死者当天确实是喝了酒。”
    “但是正常情况下, 当人体血液中乙醇浓度在0.05%的时候,人的意识才会开始朦胧,达到0.3%的时候, 人的口齿才会不清,同时步态开始蹒跚……可是死者的血检结果显示,她坠楼时,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不过0.2%。”1
    “虽然个人的体质并不相同,但死者当时还是能够操控自己的身体的的概率显然更大, 那她怎么可能会失足坠楼身亡呢?”
    庄康适反应了过来:“你怀疑那件失足坠楼案有问题?”
    “对。”
    连峙说:“还有一点就是,死者死后,她所在的宿舍的另外三个人, 全都拿到了留校的名额,我听说她们中的有一个人,连六级都没有过——”
    “那可是扬省大学, 扬省最好的大学之一, 就算是他们本校毕业的硕士, 想要留校, 至少也得拿过一个国奖才行。”
    庄康适当然记得这件案子, 也知道连治和死者之间的关系。
    “你想重新调查这件案子?”
    连峙:“对。”
    庄康适:“……”
    那他是不是可以怀疑, 他今天亲自带着连峙去审讯犯人,在连峙眼里, 并不是在教导他,而是在耽误他调查这件案子的时间?
    草!
    一种植物。
    但这些暂时可以先放到一边去。
    庄康适:“这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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