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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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反反复复地回想那个单词的发音,试图将其与记忆深处的四个汉字联系到一起去。如果说,单这一个姓还有听错的可能,那昨天下午她还听过一个……“阿不思和阿不福思”。
    阿不思·邓布利多?
    不会吧?不能够吧?
    怎么别人穿越都是穿进刚看的文艺作品里,她反倒穿进十年前看的儿童文学里去了?
    福利院里资源匮乏,什么好东西都要靠抢的,一本好看的书也是。至于按照故事发展的顺序看完原著,则纯属奢望。只草草过了一遍剧情的她现在几乎什么也记不住了,只记得一件事——
    魔法诶!这个世界有魔法?!
    她再也躺不住了,爬起来就往布兰登小姐的卧室去。
    “您有什么事?”家庭女教师还没睡,正倚在床头翻画报——天可怜见!电力之神的光辉还未照耀到小乡村!
    “隔壁那家姓什么?”她想她现在一定脸红得像发烧,喘得也像发烧。
    “邓布利多,好像?”布兰登小姐苦思冥想,“不常见的姓氏,是吧?”
    “邓布利多……”她慢慢地重复了一下这个单词,依然不敢确信,毕竟发音和译文终究有差异。
    “怎么了?”
    “没事。”她恍恍惚惚地转身回去睡觉,忽然又灵光一闪,“或许你认得村里的一个男孩?和我差不多大,也是黑头发黑眼睛,看上去怪不招人喜欢的。”
    “我以为您会对我们在这座淳朴乡村里所扮演的角色心里有数。”布兰登小姐无不讽刺地说,“事实上,您比我更加交游广阔。”
    行吧!
    她反正很擅长认命。就算是魔法世界又怎么样,没准儿她是个麻……麻什么来着?
    第3章 2
    雨下了好几天才将将停住。
    她迫不及待地跑去村子里,试图找到那天树屋里的男孩——他看上去知道些什么。
    村子里人很少,除了礼拜日,白天连小孩都不多见,因为童工合法,因为八小时工作制还没有影子。
    她再一次仰天长叹这蛮荒蒙昧的时代,不得不拜访了教堂后的牧师住宅。
    “你说的孩子我知道,纳什小姐。”牧师的妻子奥斯汀太太了然一笑,“那是普林斯家的小孩,上个周从工厂仓库的高处摔了下来,磕到了头,醒来后脾气就变得很怪,和谁都不亲近。”
    一个穿越者!一个同类!她双眼放光!
    “那他有没有说些什么……怪话?”
    正常人很难接纳、理解并忍受这种遭遇吧?那不得发疯?
    “并没有。他只是变得更加沉默与孤僻了,要我说,那没准还是件好事呢!”
    “您为什么这样说?”
    “因为小孩子只要听话就好了。”奥斯汀太太意味深长地说。
    嗯,这方面倒是先进得和21世纪的某些大人如出一辙。
    “我去哪里能找到他呢?罐头厂吗?”
    “显而易见。但您要怎么去呢?”
    那天惊鸿一瞥见到的自行车虽然已经和她记忆里的形态相差无几,但这个小身板……哪怕站着骑都够呛!
    她蔫头搭脑地告辞出来,回去写了一张歪歪扭扭的字条,卷起来塞进摆家家酒的木头房子里,又把这玩具放在树屋地板的正中央。
    “我知道你是谁,我们是同类。”
    她等了一天,又一天,第三天傍晚,一位风尘仆仆的邮差敲响了纳什家的大门。不多时,布兰登小姐如一阵旋风般刮进了她的卧室。
    彼时她正在练习弹唱《绿袖子》,被布兰登小姐一把按住了手。
    “不要再弹了,您需要马上和我一起前往伦敦。”布兰登小姐的面色仿佛凝聚着整个不列颠岛的阴云,“看到您这样勤奋我很高兴,但您以后或许都不必再这样勉强自己了。”
    她呆头呆脑地被强行抱起来换了一身黑衣,连夜坐马车前往附近的市镇,在那里换乘火车前往首都。
    “纳什夫人”的宅邸精致而优雅,哪怕她对于室内设计一窍不通,也能看出这绝非沃土原乡间那个华而不实的样子货可比的。布兰登小姐称之为“袖珍万国博览会”,可见她绝对有一位风头正劲的大明星母亲。
    但这样一位色艺双绝的歌唱家,却离奇死在了混乱的伦敦东区。
    “开膛手杰克。”她第一反应就是这个。
    “已经三四年没有出现过了。”苏格兰场的探长说道,“而且您的母亲并非死于刀伤,她更像是被打死的。”
    “打死?”
    “初步判断是多人所为,他们抢走了她身上所有的名贵珠宝、皮草以及丝绸服饰,连发髻里一朵新鲜的外国玫瑰都没放过。”
    “请不要对小孩子说这些!”布兰登小姐立即阻止,“她只有六岁!”
    “可她看上去比您冷静多了。”一位随从警员忍不住说,“您是不是找错人了?”
    “不、不……您会知道的。”布兰登小姐低声抽泣,“我联系了那边……看看她这张脸,绝对不会有错的。”
    被蒙在鼓里的小女孩很快就知道“那边”是哪一边了——她万万没想到会在这里,在19世纪90年代的伦敦,遇见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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