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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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人逼沈娣自首,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是沈娣杀人。
    可她却来了,还敲响了堂鼓。
    此话一出,底下围观百姓皆大惊失色,议论纷纷。
    或是邻里,或是做买卖的,或是幼童。
    沈雁回却抱着双臂,面色冷峻,立在他们之中。
    “是不是搞错了?周姨平日里人可好了,怎么会杀人呢!”
    “对啊,周氏不是这样的人。”
    “我说周家婶子,这案子定是那沈小宝干的。您是不是替沈小宝顶罪了,那是万万不可的啊!您糊涂啊!”
    “沈姨姨,你怎么了呀......沈姨姨不开心,喜姐儿给你吃糖。”
    有手一把捞回了正往县衙内跨的孩童。
    青云县的人大多都认识沈娣,因她是仵作之妻,因她常年给以偷鸡摸狗的沈小宝收拾烂摊子。
    当然也有因她是县衙的厨娘,也有她买菜时篮子里总揣一把饴糖,塞给孩童。
    “我不姓周!我叫沈娣!”
    沈娣忽然大声呵道,而后低头喃喃自嘲,“可我不想叫沈娣啊。小时候,邻里的女孩们都叫宝珠,叫明玉,而我却要叫沈娣......”
    她儿时偷偷跟着邻里的女孩们读过几月私塾,也曾过过些快乐日子。她们上女学,她便在私塾的窗户外听着,待下了学,便一同去捉河里的小黄鱼。
    有学问真好啊,比喂小鸡,喂猪仔开心。
    炸过的小黄鱼真香啊,裹一层粗粉,沾一点儿荆芥,嚼起来酥酥脆脆的,待吃完还能舔一舔沾了油的手指。
    那味道她至今还记得。
    可一切都因为弟弟的到来打破了。
    她没有时间再去听学,连喂小鸡,喂猪仔的时间都要挤出来。
    她背着弟弟,哄着弟弟,喂着弟弟。
    后来,母亲死了,死前老泪纵横地往她的手里塞了一颗蚌珠。
    那蚌珠真丑啊,扁扁的,黄黄的,还有沟壑。可她喜欢呀,求着李木匠钻了一个孔,串了根红绳,日日都戴着。
    再后来,她嫁人了。
    父亲将她以五两银子,嫁给了周恒。
    她知晓,那五两银子,父亲用来给弟弟买了束脩礼,置办了笔墨行头。
    还有呢。
    她的女儿出生了,她拣了好多河蚌,特意给她挑了最大、最圆的蚌珠。
    哦对了,蚌珠头面也要打一套,欢欢喜喜地送她出嫁。
    大雍的女儿,都是掌上明珠。
    艳艳,她的明珠。
    “啪。”
    一声惊堂木震慑住了底下围观的百姓,就连孩童也被人捂嘴噤声,不敢让她哭闹。
    “堂鼓为鸣冤鼓,若是自首,告知一众衙役即可。”
    谢婴的声音冷冽而严肃,不苟言笑,“你,有冤?可既是自首,又何来冤情。”
    “回大人,民女冤呐!”
    沈娣的声音响彻整个县衙,绵延且凄厉。
    周艳上船前的样子无时无刻不萦绕在她的脑海里,火红的嫁衣,真好看。
    “民妇状告丈夫周恒卖女求荣,状告亲弟沈小宝诓骗侄女,状告船主陈强与王梅花一干牙人以运货、说媒、介绍行当为由,买卖女子!”
    字字珠玑,声声泣血。
    无人听了不悲怆。
    这次不用惊堂木,所有人都沉默了。
    沈雁回几乎将手指嵌进肉里。
    “阿姐,阿姐,你不来救我,却要告我?”
    沈小宝被衙役带到堂上,偷鸡摸狗这么多年,他第一次进牢狱,也是第一次上公堂。
    他瞪得眼白翻出,浑身战栗,双腿发软,连跪都跪不住,几乎要扑到沈娣跟前,却被一把提回原处。
    “阿姐,我可是你亲弟弟啊!我与你身上留着一样的血!阿姐,你在胡说什么啊!”
    “亲弟弟?”
    沈娣神情阴郁,双目暗红,似要将沈小宝生吞活剥,“艳艳呢,她是你的亲侄女,她的身上难道没有留着和你一样的血吗?沈小宝,你应该谢谢谢大人将你抓进那牢狱。不然,你就会如同周恒与陈强般,被我剖肚挖肠,啖心吃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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