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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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探花郎,果然长得真的很好看。这张脸整日在她面前晃啊晃,她又不是坐怀不乱的和尚。
    其二,她有些慕强。谢婴也真的很厉害,很重民生,对她也不错。
    到底谁不会喜欢啊?
    可谢婴呢。
    对谢婴来说,她只是个小老百姓,为何如此......
    新鲜感吗?
    若新鲜感过去,谢婴还会如此吗?
    沈雁回有些怯了。
    “我叫沈锦书,雁雁叫我凤姐儿,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魏冬,不......如今我叫陈冬。”
    “这是好官谢大人买给我吃的香糖果子,这是高手明叔叔买给我的糖球儿,我请你吃。”
    “谢谢,这是我阿娘做的炙猪肉,我阿娘做的炙猪肉可好吃了,我也请你吃。”
    “你家炙猪肉铺子是不是开在码头那儿的那家?你衣裳上什么啊,脏脏的,红红的,凤姐儿给你擦擦。”
    “是啊,凤姐儿去过吗?”
    “我知晓的。那明日凤姐儿带你去抓小黄鱼,你去吗?”
    “好啊!”
    餐桌的一角,是两个小娃娃在互相玩耍。
    今日一顿饭后,沈锦书又交了一个好朋友。
    “其实陈姨如何不叫凌香一起来呢?”
    沈雁回此话一出,在场的人都有些吃惊。
    “方才在翠微楼,陈姨难道不是做给魏勇看的吗?陈姨一直在看凌香,凌香也会朝陈姨点头呢......陈姨,好计谋。”
    “雁雁竟如此会察言观色。”
    陈桂芝瞧了沈雁回一眼,心中佩服。
    她与凌香,眼神接触,不过短短几瞬,这样竟还能瞧出里面的矛头。
    “我早就知晓了,一月前我就知晓了......凌香,便是魏勇养在外头的女人,其实大家又何尝不都是可怜人呢。”
    陈桂枝只是脾气暴躁,容易上头。那是父母娇养惯了,从小养成的性格。
    炙猪肉铺子的生意很好,她本来应嫁户门当户对的人家,可后来她认识了魏勇。
    魏勇没有与陈桂芝成亲前,模样也算长的标志。他很能吃苦,也很努力,虽然身上的衣服总是有补丁,但是周围的人都说他“人穷志不穷”。
    魏勇的家里穷,也不可能去上学堂。人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所以魏勇自十岁起就出去干活了。
    他做过很多行当,但都挣得少。直至他十八岁,还在酒楼里头当闲汉。
    陈桂芝家里家境还算不错,养了个刁蛮任性的性格,也不怎么爱听父母的话。
    她很喜欢吃,胃口很好。用她的话来说,即便是肚里不饿,嘴里也要嚼些东西,不然浑身都不自在。
    可她是个不爱出门的,自然不愿意自个儿出去,便只能叫些闲汉,将酒楼里她所有爱吃的吃食,统统都送到家里头来。
    她有个习惯,便是爱上一样吃食,便能吃整整一月,直至吃腻为止。
    而各大酒楼食肆里的闲汉,不过那么固定的几个。
    魏勇正好便在陈桂芝爱吃的那家酒楼里干活。
    这一来二去,自然是认识了魏勇。
    陈桂芝是在父母的娇养下长大的,魏勇总会将酒楼里发生的故事说与她听,也会带她去瓦子里玩,更将她带回了家。
    她对于这常年在外头自己做活的魏勇,忽然生出几分好感。
    眼瞧着面前之人老实肯干,模样长得也标志。
    自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越瞧越欢喜。
    后来二人真是瞧对了眼,竟珠胎暗结。
    陈桂芝的父母原先是不同意的,虽说他们家只是商户,但好在炙猪肉味道好,家里的生意也不错,在衣食住行上从未短缺过陈桂芝什么。
    女儿只是爱吃了一些,就随她去吧,只要她一生平平安安便好。
    可没想到这爱吃的习惯,不是食物吃大了她的肚子,竟是被魏勇这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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