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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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会开始策划作案。
    庄毅逃至外市也不过是几天时间,而且根据庄娣供述,他只在外市呆了两天,便悄悄潜回晋北。是以,他完全有时间对下一位受害者进行调查。
    不过,也不一定是一个月时间……
    翁策改口道:“时间可以再放宽一点,最近半年里,你是否见过有陌生人在你家附近徘徊,或你的女儿是否与什么奇怪的人接触?”
    白志诚单手捂着脸摇头:“没有……璃璃是走读生,盼晴每天都会去接她,如果遇见什么怪人,盼晴一定会和我说的。我们这个小区虽然老,但是离高中近,来往的都是些学生、家长,我没见过什么奇怪的人。”
    翁策拿出一张照片,问道:“你看看,这个人你是否有印象?”
    调查显示,三名受害者中有两名受害者家属对庄毅都有印象,说曾在自家附近见过他。据目前的侦查来看,庄毅还未对熟人下手。实际上,他在狱中待了好几年,在外界已经没什么熟人了。所以,庄毅若对姜璃下手,很有可能对其做过调查。
    白志诚捏着照片盯着翁策看:“他和璃璃有什么关系?!”
    翁策不想影响他的判断,只问他有没有见过。
    白志诚把照片翻来覆去地看了个仔细,最终摇头道:“没有……我没见过这个人。”
    翁策又让谢奇致把照片给姜盼晴看了一遍。
    姜盼晴神情依旧恹恹的,似乎随时就要晕过去。
    但她看得也很仔细,然而,她答案和白志诚一样,她也没见过。
    庄毅的长相很有特点,他下颌颧骨突出,鼻尖如峰,眼睛上有一道疤痕。
    可以说,大部分人只要见过他,是会对他产生深刻印象的。
    不过姜璃的父母却均表示自己未曾见过此人……
    【作者有话要说】
    庄毅的长相参考了天生犯罪人论里的形象。
    第19章
    调查失踪案最重要的是时间。
    越早开始调查越好。
    但是姜盼晴今日才去北州派出所报案。
    这点,谢奇致可以理解但不赞同。如果失踪的是没有自理能力的幼儿,不少监护人或许会选择第一时间报警。而若失去联系的是成年人等等,许多人会选择先自行寻找,实在找不到或是有明显证据证明人可能有危险,才会去报警。甚至有些少年的消失会被认作意气用事,未寻找到也不报警。
    这些情况有些是出于对国家关于失踪调查相关法律条规的不了解,有些是出于对执法机关的不信任。原因有很多,这个问题也是存在许久的,要解决,还任重道远。
    谢奇致心里叹了口气,随后立马打起精神来。现在正流动的一分一秒都弥足珍贵,他们必须用最快时间破案!
    这样想着,他询问道:“这个案子和庄毅案有多少相同点?”
    翁策敛眉道:“姜璃与庄毅作案的目标相似,失踪时间与其中一位死者相似。”
    谢奇致点点头。
    在来的路上,他只抓紧时间粗略地看了看庄毅案相关卷宗,具体细节还没把握。
    照翁策所说,那目前姜璃案只与庄毅案有两点相同。
    光凭这两点,还不到能够并案调查的门槛。
    能够并案调查的两件或以上案件一般具有案件性质、犯罪时空、受侵害的目标、犯罪手法相同或相似这几个条件。
    当然,还有些特定条件,比如案发现场或抛尸现场有没有遗留特定物品,也可以作为判据之一。
    在庄毅案中,已发现死者的三起案件之所以可以并案调查,一是受侵害的目标是相似的,二是作案手法是相同的,三是三位死者身上所遗留痕迹也相同。而且在逮捕庄娣后,她的口供也能证明并案调查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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