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因为他坚定地认为,夏怀琛抢走了本该属于他的财产,更抢走了本该属于他的父爱。
    更是因为夏怀琛,才导致了他母亲的死亡。
    所以,他打算杀了夏怀琛之后,再弄死陈媚娘,这样财产就会是他的了。
    充当监控给宿主实时转播审判过程的系统到了这时候,突然灵光一闪。
    那天陪着夏怀琛去探望夏珰稼时,曾有个帽子压得很低的年轻人与他们擦肩而过。
    宿主一定是那个时候就认出了这个年轻人就是夏仁。
    而且,宿主也预测到了夏仁不会放弃他那莫名其妙针对“夏怀琛”的仇恨,一定会再次对夏怀琛下手。
    所以,那天回去之后,宿主才询问夏怀琛对夏氏财产的看法,如果不想要,那不如找律师定一份赠与协议。
    那份协议里约定等到夏珰稼的判决下来后,就无条件地将夏怀琛名下的财产全部赠送给夏仁。
    但协议中约定了几种会导致协议无效的情况。
    其中就包括了被赠与人伤害赠与人、被赠与人做出犯罪行为等……
    从来没有得到过和得到了再失去比起来,当然是后者更让人心疼。
    所以,夏怀琛特地安排了律师去跟进这件事。
    目的当然不是帮夏仁辩护,帮杀自己的凶手减刑,他那都不是圣父,而是想不开。
    所以,律师的任务就一条——务必要让夏仁清楚的知道,他心心念念的东西,夏怀琛从来没有在乎过。
    无论是万贯家财,还是那可笑的所谓父爱。
    钱财,夏怀琛本要送给他;
    夏珰稼更是夏怀琛亲手举报的。
    而夏仁本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得到夏氏,但他却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亲手把这一切给推开了。
    原本被抓捕都没有表现出后悔的夏仁,愤怒地撕掉了那份协议,毫无形象地大喊这是假的,都是骗人的。
    律师淡定地收拾了东西走人,反正他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夏仁他爱信不信。
    至于被夏仁撕掉的协议,不过是复印件。
    协议都已经作废了,复印件爱怎么撕就怎么撕吧。没人会在乎复印件的感受。
    他还要赶着下一场,将这件事通知给夏珰稼呢。
    夏珰稼到底是过来人,没有太过激动,只是长叹一声说了一句:“我明明是让他好好活着……”
    话没说完,他便哽咽了起来,似乎是用很低的声音说了一句“都是报应,都是我的错”。
    之后整个人就显得更加死气沉沉,一言不发了。
    完成任务的律师来向夏怀琛汇报工作,顺便收尾款。
    当然玉笙感觉这个顺序很可能是反的,主要是收尾款,顺便汇报工作。
    说起来,玉笙也是搞不明白,明明原本夏仁和他的母亲吴瑷倾都是清清白白的受害者。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怎么就非要将自己搞成被害人呢?
    难道说,真的是“一家人就要整整齐齐”的诅咒?
    你下毒来,我捅刀,爆炸也不能忘掉。
    亲亲爱爱一家人,整整齐齐杀人犯。
    等了几个月,夏家父子俩的宣判下来了。
    老的无期,小的十五年。
    听到宣判的那一刻夏怀琛感觉格外轻松。
    那感觉就仿佛一个一直驮着巨大石头在走路的人,突然卸下了背上的石块。
    也因此,他下决定和过去的自己彻底划清界限。
    他召集了股东大会,将自己持有的全部股份全部抛售出去,对他们只有一个要求,有生之年不可以修改夏氏集团的名字。
    虽然他的生父,一个私生子女满天下的人也不是什么好人,但没什么对不起他。
    这财产说到底也是老头子留给他的,他可以不要,但没资格糟蹋。
    所以他将股票售出后的钱和其他财产全都捐了,唯一留下的是夏家老宅。
    陈媚娘没有从儿子那里拿到一分钱,但她看起来似乎并不意外,也没有来找过夏怀琛。
    夏怀琛对这个母亲感情上实在很复杂。
    陈媚娘可以说是造成夏怀琛整个童年悲剧的一个重要人物。
    虽然法律认为她无罪,但她对夏怀琛来说并不无辜。
    可是,当年吴瑷倾要杀夏怀琛时,也是陈媚娘拼死替他挡了一刀。鬼门关前走了一遭,差点没救回来。
    因为这样复杂的感情,想见反而徒增烦恼。
    就这样互相不打扰,不接触,似乎是一种最合适的方式。
    第237章
    丑小鹅不是童话(39)
    等到玉笙二十岁,夏怀琛立刻拉着她去扯了证。
    婚礼更是提前几个月就在筹备了,就为了确保扯证第二天就能办婚礼。
    两人的婚礼,陈媚娘也没有出现,只是托人送来了一份新婚礼物。
    是她当年结婚时佩戴的一整套祖母绿首饰,据说是夏家的传家宝,专门传给夏家儿媳妇的。
    玉笙想了想还是没有戴,这玩意儿绿得那么通透,绿得那么认真。
    确定适合结婚当天戴吗?
    不过收了礼,玉笙便让系统去查看了一下。
    陈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