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娃养我日常[年代] 第126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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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出钱,不算合伙人,那依然只是在帮她对象打工。
    以林丽丽的美发技术和社交能力,那家旧店说是她撑起来的也不过分。
    只是她没有所有权,万一以后感情出问题,很有可能是为别人做了嫁衣裳。
    看在今天林丽丽带那么多人来捧场的份上。
    赵如月打算再帮她一次,拐着弯提醒一下。
    “你对象的新发廊开在哪里来着?旧店好像离我这边有点远,要是新店离得近的话,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以后可以多带家里人去捧捧场。”
    林丽丽一听她说是看在自己的面子上才去捧场的,高兴极了。
    “就在这附近,不过要往右拐,再穿过一条马路,再往前再走个两三分钟,本来是想租你这里的房子,两间打通开网吧,一间开发廊刚好,可惜你们家自己竟然要开三家店,附近又没有更合适的地方了,所以只能去那边。”
    当初她对象就是看这几间房子里面装修得很好,才让她去帮忙打听能不能转租的。
    “本来看你们剩下的这间也不错,也想着租那一间,可小亮又说把发廊开在网吧旁边,以后能蹭蹭网吧的生意,我对象也能时不时去发廊里看看,给发廊撑撑场面,就一起在另一个地方租房子了。”
    因为纪慧萱的离职手续还没办好,这间房子借给她开照相馆的事,赵如月和宁绍明都没往外说。
    别人还以为那间房他们没想好做什么才一直空放着。
    林丽丽的对象没选这里,倒是让他们省去了找借口的功夫。
    “那新发廊确实比旧的那家离我们这里近,不过丽丽你可得保证那确实有你对象的份才行,要不我们宁愿走远一点,去你管的那家发廊,也不乐意帮衬别人的。”
    林丽丽听了笑得更开心:“三婶你放心,那肯定有我对象的份。”
    “你这么笃定,看来你是看过他们签的合同了,那就好。”其实赵如月觉得林丽丽应该没看过。
    “什么合同?”
    果然……
    “他们合伙做生意,肯定要签合同写清楚谁占多少的,当然也有的人是不签合同的,全靠感情、兄弟义气或者个人的良心,可那样太容易出问题了,万一其中一个反悔,直接把另一个踢出去,被踢出去的人哭都没地方哭去。”
    林丽丽顺着赵如月的话去想,顿时有点着急。
    然而她着急却不是顺势想到自己的处境,为自己着急,而是为自己的对象担心。
    “不行,我得回去问问我对象有没有跟小亮签合同,开那家新发廊,用的可是小亮的名义,**那些也是用小亮的名字。”
    小亮是她对象初恋的亲戚,她又把小亮从旧店赶走了,旧店生意那么好,新店还不知道怎么样。
    万一新店生意不如旧店,小亮对她怀恨在心,又看她对象对她好,想报复她却拿她没办法,使阴招把她对象踢出去怎么办?
    虽说她觉得以自己对象在县城的江湖地位来看,小亮可能不敢这么做,可她对象在县城不是一家独大,也不是没有对头。
    如果转投她对象的对头那边,借那边的势呢?
    林丽丽乱七八糟地想了一大堆,越想越觉得这个合同一定要签,哪怕现在小亮还没有什么问题,也不能不防着点。
    “三婶,我先回去了,有空再来找你玩。”
    赵如月看林丽丽的表情,以为她这样应该是听懂了自己的暗示,笑着点头说:“好,下次你来我请你吃面包。”
    林丽丽挥挥手,急匆匆地走了。
    这一波人离开后,赵如月又把椅子搬回餐饮店。
    她这个小店也又陆陆续续来了一些生意,但也不是特别忙。
    赵如月一个人就能应付得过来。
    到了午饭时间,宁绍明在餐饮店那边简单煮了点东西,煮好之后,派女儿过来叫她吃饭。
    赵如月店里刚好没人,把店门一关,挂了一个‘老板在隔壁吃饭,有事喊一声’的牌子,就跟着宁时夏一起去餐饮店吃午饭。
    之前请范小蓉吃饭,就是在餐饮店那边招待的,现在那边的厨房燃气、锅具、调料、碗筷这些全都备齐了。
    房子也晾得差不多了。
    其实他们翻修这几间房子,用的料也没什么甲醛,毕竟家具少,而且那些家具要么就是铁制,要么就是实木,等墙壁和地板的瓷砖干得差不多就能用了。
    很多店也都是这样的,装修好立马投入使用,毕竟迟一天使用就少赚一天的钱,还要白交一天的房租。
    只是他们的铺面是自己家买的,又想着家里孩子时不时也要跟着他们来,所以才特地晾了一段时间。
    而且餐饮店那边,还没找到合适的人。
    他们吃午饭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宁绍明一点多卖完今天的面包,然后才去做的午饭。
    吃完午饭,宁绍明就要回镇上,在家休息大概一两个小时后,就继续做晚上要卖的东西。
    两个孩子跟着他一起回去了,赵如月想着自己今天第一天开店,打算白天就在这里守着,晚饭时间再回去。
    早上起得太快,中午又没能睡午觉,两个孩子在车上的时候困得不行,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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