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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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州温暖的气候,让作物成熟的速度飞快。
    从第一个辣椒变红之后,菜园子里的辣椒就像是开启了什么竞速模式,飞快地红成一片。
    常禾每天摘一点,根本摘不完。
    他们摘下来晒干串成串,像晒柿饼那样挂在屋檐下,或者学本地做泡菜一样把辣椒泡起来。
    辣椒的辣味很特别,刚开始吃的时候很多人都不习惯,但搭配梁州本地的酸口食物,做成酸辣口,就非常开胃爽口。
    尤其是天气飞快变热,酸酸辣辣的口味更加下饭。
    常威和来福只要空下来就在弄辣椒和辣椒籽。
    泡好的晒干的辣椒,每次他们进城就要送一些给赵英娘。
    来福很快就摘了一篮子,见地里还有红辣椒,准备把篮子里的放到水井边,再过来摘,路过玉米地的时候,发现赵淩和抹布还在啃玉米。
    赵淩感觉背后凉飕飕的,看来福对自己怒目而视,瞧了瞧他手上的满满一篮子辣椒,不太理解:“你也来一根?”
    来福看着赵淩手上超大的一根玉米芯,再看看地里明显短了一截的玉米棒子:“你是不是挑了最大的吃掉了?好的都要留种的知道不?”
    赵淩赶紧把玉米芯掰断了,跑去厨房往灶肚里一抛,毁尸灭迹。
    还以为外面有玉米了之后,他就能随便吃玉米了,没想到还是有破绽。
    没晒干的玉米芯在高温下燎起一阵烟,幸好烟囱给力,并没有飘出来。
    常禾正在炖鸡汤。
    米家一群读书人,这一年来遭了罪,身体亏空,尤其是米希的父亲和两个叔叔。
    三兄弟年纪已经有了一些,突然遭逢大变,还担忧家中老母亲和妻女,身体亏空得厉害。
    米希的几个小兄弟正在长个儿。
    以前在家怕是要吃成小胖墩,这会儿却是饿得压根没东西吃。
    他们自己虽然垒了灶,但不能自由出军营买东西;让军中其他人代买,一文钱的东西恨不得收一两银。
    米诏是老官场中人了,哪里会不明白这些人敲骨吸髓的习惯,只做家中没钱。
    不然这一次给了,下一次人家要更多,还会觉得他们好欺负,更加变本加厉。
    幸好本地野菜多,他们跟着这里的老牧监认了一些,自己牧马的时候看到,挖了一些移栽到房前屋后。
    他们不会种菜,仗着本地优越的自然条件,野菜天生天长的,倒还能有几分收成。
    可是野菜哪里吃得饱?
    他们能在军中过得还算有个人样,多亏了周毅过来探望的时候带些衣物粮食。
    现在赵淩在,那就不用顾忌了,天天鸡鸭鱼肉不断。
    军中其他人不敢惹赵淩,赵淩表现出一副混不吝的样子。
    反正赵淩顶多待上一年就走,几个犯官而已,睁一只闭一只眼也就过了。
    炖鸡汤只用看着,常禾坐在厨房里看书呢,突然见赵淩冲进来,放下书,好奇地看过去:“四郎,你干嘛呢?”
    赵淩露出一个反派的笑容:“毁、尸、灭、迹!”
    常禾看看灶肚,用火钳扒拉了一下,都没扒拉出一块骨头或者毛:“毁了啥?蚊子?”
    本地的蚊子又大又多,实在是让常禾开了眼。
    院子里的玉米种得晚了半个多月,还没完全成熟,外面大田里试种的玉米已经成熟了。
    顾朻他们不知道浪去了哪里,还没回来,赵淩就只能和周知府一起主持玉米的收割工作。
    由于是试种,试验田按照地形、日照条件、湿度和贫瘠程度分成了不同的地块。
    采收玉米倒是不花多长时间,毕竟试种的量不大;就是来回跑这些试验田,在路上花费了更多时间。
    最后统计结果还没出来,周知府已经兴奋到胡子都在往上翘了。
    这亩产量也太高了!
    比起水稻,玉米几乎不需要管理,对水肥的需求也低,产量竟然高出这么多。
    哪怕是最贫瘠的土地,亩产……好叭,太贫瘠的完全不管理的土地虽然也结了玉米棒子,但是颗粒稀疏干瘪,产量不太行,只能作为牛羊饲料。
    普通坡地的亩产量竟然都能有五百斤往上,最多的甚至达到了惊人的六百五十斤!
    就算要扣掉玉米芯的重量,也不老少了。
    种玉米可比种水稻省力多了。
    而且按照玉米的生长习性,完全可以利用种不了水稻的地方来种玉米。
    玉米不需要成片种植,完全可以这里种几棵,那里种几棵,把一些边边角角利用上。
    刚收起来的玉米,马上又被种植下去。
    梁州几乎无冬,理论上全年都适合玉米生长。
    水稻在梁州能够一年两熟,玉米应该也可以。
    赵淩自己院子里的玉米是分月播种的,看看怎么能够尽量多种一些。
    赵淩开始写起玉米小论文,几乎天天都钻在玉米地里,偶尔被工部的大师傅们逮去水泥作坊指导,作业是一个字都不碰。
    顾朻带着人马回来,问起作业的事后,赵淩一脸懵:“咦?”
    顾朻在野外一个多月,整个人的气质都精悍了许多,一看他这表情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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