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的蜂鸟:迷案1985(出书版) 第8节(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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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他每个月实际上是需要拿出600元来打点上下的。这个说辞,马彩云当然是不信的。
    马彩云用“亲自问问领导是不是拿了打点费”来要挟王猛,但也没有奏效。几次没谈拢后,马彩云豁出去了,跟王猛说:“反正我是一个外乡人,钱我也都寄走了,无据可查。如果下个月不多给我500元,我就去检察院举报你贪污,然后我可以回老家,没人找得到我。而你,贪污罪,是可以枪毙的。”
    恰好在这个节骨眼上,王猛无意中看到了一本杂志,里面详细报道了1983年的一起案件,是改革开放后枪毙的第一个县委书记。这个人,就是因为贪污了6.9万元,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
    这则报道让王猛惊出了一身冷汗,他知道自己身边有一个定时炸弹,如果不把这个定时炸弹清除掉,自己随时有可能粉身碎骨。既然马彩云说过,她是个外乡人,她要是突然消失,又有谁会注意到呢?
    下定主意的王猛,冒充马彩云写了一张请假条,放到了马彩云的桌子上,然后趁着夜色潜入了马彩云家里。此时的马彩云已经入睡,听见是王猛来敲门,并没有多少戒心,而是开门让他进来说话。
    在马彩云家里,王猛一开始假模假样和马彩云讨价还价,让她放松了警惕,然后乘其不备用随身携带的绳索把她在床上勒死。
    杀完人后,王猛戴上手套开始寻找有可能记录他犯罪证据的账本,却无意中发现马彩云在自己床头的墙纸上,写清楚了每一条分赃的记录。于是王猛毁掉了分赃记录,然后把马彩云的尸体用随身携带的麻袋装着,用自行车把尸体驮到了造纸厂污水池边。这个地方两年才清除一次淤泥,因为时常散发恶臭,所以平时根本就不会有人来。王猛知道污水池上次清除完淤泥还不到半年,等到下一次清理,尸体早就变成了白骨,谁还会知道这白骨是谁呢?
    可是,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偏偏就有人到了这个罕有人去的地方。一个专门抓蚂蟥卖作中药材的“采药人”进了山,来到了污水池边,很偶然地看见池子里漂着一具尸体,于是报了案。
    3
    又破了一起命案,但是顾红星和冯凯都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兴。
    顾红星似乎又想起了冯凯那一听见命案就放弃手上其他案子的坏毛病,天天催着他去查那个什么不知所以然的偷煤案件。
    而冯凯则一边敷衍着顾红星,一边认真研究起金万丰的案件来。在顾红星家里,当说到指纹是孤证,不能作为唯一定罪依据的时候,顾红星提到了金万丰的案子,当时他那种眼神,明明就是不信任的眼神。
    回想起那种不信任的眼神,冯凯又一次感觉自尊心受到了打击,他给自己鼓着劲,要把金万丰的案子重新捋一遍,找到更充足的证据,让顾红星相信自己是对的。
    相比于货车司机韦星报的那个偷煤案,金万丰的案卷可以说是复杂多了,也丰富多了。但是和陶亮那个年代的要求来比,这份案卷依然是过于简陋了。好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翻完了询问笔录、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以及抽屉里的工作日志,冯凯又专门去套了一些卢俊亮的话,总算是把这一起案件的发案、破案过程全都搞明白了。
    1985年4月6日晚上11点多,龙番市郊区一个叫作蔡村的小村庄的村镇街道上,有一间沿街的平房突然起火。这个年代,基本没有什么夜生活,晚上9点之后,街面上的行人就很少了。因此,火势起来的时候,街上一个人都没有。于是,刚开始的小火苗没能被及时发现、扑灭。当天晚上正好又在刮大风,小火苗起来之后,被风一吹,开始向现场周围蔓延。当时的房屋屋顶主要是木质结构,房屋之间也没有进行防火隔火处理,所以大火的蔓延,导致周围十余间民房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也正因为火焰烧到自己家,附近的群众才发现不妙,纷纷起身寻找电话报警。
    虽然110、120报警电话是1986年才正式推行的,但119火警电话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就已经开始使用了。龙番市消防大队在接到群众电话报警后,出动了消防车,会同蔡村村委会的老式水车,一起对现场进行了灭火处理。
    火势扑灭后,消防员进入现场,检查现场是否有坍塌险情,无意中发现已经烧焦的床架之上,居然有一具尸体。尸体已经被严重烧毁,表面完全炭化,尤其是尸体的双侧手掌、脚掌都已经被烧毁。尸体的左手腕上有一只黄金手镯,依旧闪着光芒。那一截烧秃了手掌的前臂,露着白森森的骨骼,还套着一只手镯,看起来很是诡异。这把进入现场的消防战士着实吓了一个踉跄。
    既然是亡人火灾,顾红星第一时间就收到了局里的指示。因为当时冯凯应该正在办理韦星报警的偷煤案,所以顾红星原本是准备带卢俊亮和二中队的同志们来参与案件侦破的。但是有了命案,冯凯是绝对耐不住寂寞的,他主动请缨参与案件侦破,理由是一切以命案为中心。顾红星拗不过他,于是带着他和卢俊亮、秦天等人参与调查。
    第一件事,就是尸源认定。这件事情倒是不难。通过卢俊亮的现场尸检,可以确定死者是一名女性,身高大约160厘米,体形偏瘦。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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