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北美,你管这叫尸检官? 第6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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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就行。
    显然,布莱恩的同事托姆,今天运气不是很好。
    刚抵达解剖室。
    布莱恩就看到一个高高瘦瘦、戴着工作帽的清瘦中年,正疲倦的依靠在走廊的白色墙壁上,低头抽着烟。
    “伙计,你看起来心情不是很好。”
    布莱恩上前打着招呼。
    高瘦男子听到动静,扭过头,难看的脸上挤出一丝笑容:“嗨,布莱恩,你来了。”
    此人正是托姆。
    这家伙,曾经是警探局的警探,一次行动的时候,身中数枪,其中一颗子弹差点击穿他的喉咙。
    托姆最后虽然活下来了,但身体变得很差,看着像个瘾君子,声线也变的尖细低沉。
    因为体型变化,托姆出门经常会被巡警拦住检查,导致他愈发孤僻,平时不爱出门,也就和布莱恩在某些艺术上面有些话题,才更加熟络一些。
    托姆从口袋,掏出一根香烟,丢给布莱恩,然后揉了揉自己凹陷的眼窝:
    “今天有些麻烦。
    一共有两起案子。
    死者是两名女人。
    两人是邻居,住处只隔了一个围栏,死亡时间差不多,都是被凶手杀死在了自己的屋子,应该是同一人犯案。”
    “凶杀?”
    布莱恩听懂了托姆话里的潜台词。
    凶杀案,很麻烦。
    按照流程,需要根据伤痕,进行繁琐的尸体检测。
    除此之外,还要应付警探局那边的要求和协助,出点纰漏,都要担责任,经常吃力不讨好。
    这也导致面对这种案件。
    法医局的人,能多慢出结果,就多慢出结果,最好是警察那边破案了,再根据结果,出具尸检报告,以免担责。
    也因为这个原因。
    警探局那边,看法医局很不爽。
    多次提议模仿纽约那边,组建更多的‘犯罪实验小组’,来分摊法医局的权利。
    当然,这种要花钱,却没什么好处的提议,一直没被上面搭理就是。
    知晓是两起凶杀案。
    布莱恩脸上戴上了痛苦面具。
    这种尸检,都是一具尸体,对应一个案件编号。
    每一个步骤的经手人,轻易不能变动。
    布莱恩虽然不是真正的法医。
    但他现在负责临时收敛这两具尸体,后续的工作,也会由他和安排的法医一起处理。
    当然,法医只负责损伤及正常器官的描述、记录和尸检草图的绘制,器官、血液等相关检材的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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