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北美,你管这叫尸检官? 第70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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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道:“不清楚,应该是那个房间的味道,对了,k9小队还多久过来?”
    苏珊也没多想,随口道:“应该还有十来分钟就到了,另外在你休息的时候,小组新招的勘察助手,已经将死者的尸体和现场证据,都打包带回去了。”
    布莱恩这才想起来,苏珊之前说过,帮自己招了一个出外勤的助手。
    对方也是法医局出身。
    不过两人还没见过面呢。
    布莱恩好奇道:“他叫什么?”
    “雷克特,一个不爱说话的伙计,是我一个朋友介绍过来的。”,苏珊掏出一搓黄色的狗毛:“这是他在收敛受害者尸体的时候,发现的小狗毛发,等会可以用来追踪。”
    雷克特……
    布莱恩心中,闪过一个白人青年的面孔。
    他还真认识这个人。
    雷克特,和布莱恩一样,也是法医局、法医处的助理。
    某种程度来说。
    布莱恩是个混子。
    这个雷克特,却是天才。
    对方是布莱恩的前辈,加入法医局,快五六年了。
    雷克特先后在几个法医手下服务过,出了名的学的快,领悟强,学识方面,已经不下于一些正式法医,关键还被法医局最后一任尸检官收做了学徒!
    这是什么概念呢?
    这样说吧。
    洛杉矶县法医局,施行的是首席法医和尸检官合并制,即首席法医和尸检官,均由同一人担任,主要负责法医局的业务和法医鉴定工作。
    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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