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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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就算只是一时上头的机会,李薄萤也不愿放过,立刻上前抱紧这只狐狸,
    “不怕,我嫁。”
    话已至此,商月狐倒不能认怂了,只能不解地叹息:“色令智昏啊……”
    现在想来,也不是多么情深义重的相遇。不过是一个好色的女人碰上了一只好看的狐狸,然后就随便地在一起了。
    那时的商月狐极为自信,他在族群中是被称作青丘骄阳的狐狸,化出的人形也在天庭众仙中得到了“只要不说话就是第一美男子”的一致评价。
    女人也是人,好色有什么可奇怪的。再说,李薄萤这个癖好独特的女人甚至还喜欢与他说话,痴迷于他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商月狐就这样接受了自己的伴侣,并且与她一起在定情的江南小镇生活了十年。
    他知道自己仇家多,必须寸步不离地保护家人,从那之后便不再做杀手营生。
    他开始习惯被人称作月书生,被迫认识了左邻右舍,从不甘愿地替人代笔书信,逐渐变成了镇上各种集会的发起人。
    逃离仙境的狐狸真正在人间安家了,他会在花朝节出门踏青,会在中秋带着妻子游湖赏月,会在除夕自制鞭炮和邻居的木匠比拼谁更响……他以为自己的未来便是融入人族市井,过上谢灵运曾祝愿过的安稳生活。
    可谢灵运没有教他,无缘无故的爱太稀有,就算真的存在,也很难支撑一个女人无怨无悔地追求陌生男子三年。
    但是,若支撑她的是恨,再多的苦也能忍。
    商月狐不愿回忆自己发现怀孕妻子失踪时的慌乱蠢相,也不想与白辰述说曾经沉迷儿女情长的傻事。
    在白辰面前,他只是淡淡道:“李薄萤说我杀了她的父亲,导致她家失势被朝廷抄家,母亲流落教司坊,她因只有七岁便被流放乡野,沦为贱籍。
    商月狐踩着她全家性命扬名立万,她便要我也尝一尝家破人亡的滋味。
    那时候我才明白,人族果真是世上最残忍的猛兽。只要能让我抱憾终身,这个女人甚至可以与我相濡以沫度过十年,然后生下我的孩子,将她扔在青楼之外。”
    李薄萤身上有不下十枚符咒,是商月狐豁出寿命以仙力制成,每一枚都可以抵御仙魔一招。只要其中一枚被捏碎,商月狐就能立刻赶到她的身边。
    人间的确没有一个高手能突破如此防线,但是,他的女儿在李薄萤的肚子里,李薄萤随时都能找到机会伤害自己和这个孩子。
    当他终于循着符咒寻到失踪的伴侣时,李薄萤的肚子已经平了,而她自己也只剩下了最后一口气。
    “野兽是没有心的,所以我用了十年时间教你何为情,何为爱,让你有了人的心。”
    “你我拜堂时曾对我父灵位发誓今生同甘共苦。相公,你害我全家,我也杀你全家。我因你所受的苦,现在请你也尝一尝吧。”
    “薄萤,薄淫,这是教司坊给我母亲起的妓名。在她投水后,也刻在了她的墓碑上。你要记着,一辈子都别忘了。”
    “还是你更悲惨,你恨我,却连咒骂时该唤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女人不卑不亢,笑颜温柔似往昔,但事却做得狠绝。她知道九尾狐擅夺心术,所以寻到了商月狐的修士仇家,求了个魂飞魄散的死法。
    她连从神魂读取过去的机会都没留给仇家,就此消散于天地。
    而商月狐仅是听着,看着,脑中一片空白,纵有通天修为,也不知自己该做些什么。
    变故来得太突然,以至于伤心和悲愤都迟到了,与茫然无措混在一起,竟不知是何滋味。
    其实破绽还是有的,李是李氏王朝国姓,能用此姓的人定然是落魄皇室。而李薄萤的嫁衣用料考究,也不是寻常人家能有的东西。
    但是,商月狐并不在乎,他连仙魔都不怕,又岂会在意什么皇室。在李薄萤翻脸之前,他甚至没想过世上还会有这样的复仇。
    弱肉强食就是妖的法则,在商月狐看来,杀手的任务也不过是一次狩猎。他只是没把猎物吃掉,用他们换了人族必须的钱财。
    但他忘了,没有一只狐狸会选捕食名单里的种族做伴侣。但人,却会将人也当做猎物。
    自小就沾满血腥的上古猛兽居然被一个女人驯服,在它决定收起利爪乖乖做只居家宠物的时候,却又被女人抛弃。
    那因呼吸困难连一句话都说不出口的感觉,商月狐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我从没见过这样狠心的人,她为了接近我甚至以药物抹去了自己的记忆。她失忆时真的认为自己对我的执着是一见钟情,视我为终身依靠,却可以在服用解药之后亲手摧毁与我所经营的一切。”
    不过,商月狐到底是扛过了灭世之劫的狐狸,虽然往事不堪回首,在白辰面前却是异常平静。
    他沉默地回忆了一会儿,转头看向白辰时只道:“若早知道她是这么个人才,我就不娶她做老婆了。我当初就该把她培养成天下第一杀手。这样,不论我与她谁死在了对方手里,我都还是没人性的狐狸。”
    杀手背后总有一个下单的金主,李无名听见李薄萤这个名字就知道,这怕是李氏皇族的内部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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