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1/2)
饶霜咬了咬嘴唇,刚想说话。
“过段时间我要去趟西边。”唐锦年突然开口。
“西边?”饶霜一愣,“西边哪儿?”
“乌思。”唐锦年头也没抬。
“乌思?”
“…嗯。”
“哈…”饶霜愕然,笑道,“乌思?你…你去那里做什么?放牛吗?”
唐锦年没有理会她话里的嘲讽,低头忙着自己的事,直到饶霜笑完了,才低声说道:“我要去趟伽蓝寺…”
饶霜指尖没来由一颤。
“我自己去…”唐锦年走到桌子的另一头,“你别跟着我了。”
模具里的零件冷却了,被唐锦年倒在桌子上,发出叮叮的响声。
饶霜从桌子跳下来,快步走到唐锦年身边。
“砰!”
她一掌拍在桌子上,精巧的零件弹起,又落下。
“你知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饶霜杏目圆睁,怒视着唐锦年,“凤求凰!我看你是自信过头了!
”
“我当然知道,十万金刚灭阎罗的伽蓝寺么。”唐锦年把零件组装起来,“所以我才叫你别跟着我。”
唐锦年组装完毕,抬起头看着饶霜:“…我怕你拖我后腿。”
“你——!”饶霜气得满脸涨红。
“拿去。”唐锦年突然丢了个东西过来。
饶霜下意识接住,低头一看,竟是那一直被唐锦年“保管”的折扇。
心里一颤,饶霜缓缓抬起头来,看向唐锦年,却发现唐锦年又已经背过身去忙自己的了。
“你…”饶霜嘴唇颤了颤,“…这就还给我了?”
“也不是多精巧的构造。”唐锦年的声音有些闷,“我帮你做了些改造,加了些小机关,对了最中间那根扇骨可别搞丢了,这根扇骨的材质和它是一样的。”说罢,唐锦年摊开手掌,露出掌心的物什给饶霜看。
饶霜好奇心起,顾不得方才还心中哀怨,点睛看去。
只见唐锦年掌心中站着两只小小的灰色鸟雀——实在是太小了,饶霜俯下身子凑近了才能看出小鸟身上的羽毛轮廓,和那双灵动的黑芝麻大小的眼睛。目
测小鸟体长不超过两寸,鸟喙细且长,还泛着幽幽寒光,双足则有些短小。
饶霜忽然一惊,猛地反应了过来,惊呼道:“——这是傀儡!?”
唐锦年抿嘴邪笑:“嘿,算你聪明。”
“这么小!”饶霜惊叹,“你是怎么办到的?”
唐锦年抬手微微一托,那两只小鸟便振翅飞了起来,悬停在了二人面前,无声无息。
唐锦年露出会心的笑容,解释道:“这是蜂鸟,体型最小的飞禽。”
饶霜饶有兴致地看着眼前的蜂鸟,问道:“可是这么小有什么用?”
唐锦年摇头道:“若是普通材质造出来的自然是没用,可是它俩不同。”
饶霜这才想起唐锦年刚刚的话来,忙问道:“什么材质?还有我那扇骨…”
“嘿——”唐锦年咧嘴,露出白森森的牙来,“我帮了剑气近那么大个忙,怎么会不收点利息?”
饶霜恍然大悟,大呼道:“你这人好生无耻——你把那截锁链给克扣了!”
唐锦年挑了挑眉,毫不在意:“这事定风波也参与了,没有他的刀也斩不断这异铁。”
饶霜撇嘴:“那这蜂鸟能做什么?”
“能做什么?”唐锦年奸笑道,“这可是杀人于
无形的利器,这次去伽蓝寺就靠它了。”
ps:
中国古代其实是没有蜂鸟的,这里只是情节需要。
现在书评的审核似乎更加严格了,要是有读者为《刀不语》写了书评的话可以先私聊告诉我,我可以找贤者帮忙审核一下。
第317章 剑气漫天
位于大闰北边,大羌南边的这片戈壁是将两国隔开的一道天然的天堑,两国人对它有一个统一的称呼——大荒戈壁。
大荒戈壁来了个煞星——这件事是最近才在沙匪中流传开来的。说是有一男一女,沿着大荒一路往东北方向前行,看样子是打算横穿戈壁。
若是在平时,这在沙匪眼中简直就是送上门来的羊羔,夺了财物,男的直接杀掉,至于女人这种戈壁中的稀缺资源,自然是要掳回寨子里供众人享乐的。
大荒中的沙匪多是由北羌人组成,只有少部分的瓦刺人,至于闰朝的人就几乎没有了,一是因为大闰的边境线距离大荒相对较远,另一个原因则是因为习惯了中原气候的闰朝人鲜有能长期生活在戈壁中的。
沙匪在大荒中安营扎寨,他们主要靠着来往于两国间的商队过活,俗称打秋风。当然这些沙匪也不都是蠢人,知道细水长流,所以每次也都只是拿了让自己满意的买路钱便也就罢手,很少会对商队的人赶尽杀绝。
慢慢地商队的人也学精了,早早备好了银两黄金,一看到沙匪冒头出来便双手奉上,长此以往,双方倒也默认了这种相处关系。不过也只限于商队,要是碰上落单的少量旅人,沙匪们也不介意杀人越货,做做一锤子买卖。
比如说这一男一女。
最开始发现这二人的是大
“过段时间我要去趟西边。”唐锦年突然开口。
“西边?”饶霜一愣,“西边哪儿?”
“乌思。”唐锦年头也没抬。
“乌思?”
“…嗯。”
“哈…”饶霜愕然,笑道,“乌思?你…你去那里做什么?放牛吗?”
唐锦年没有理会她话里的嘲讽,低头忙着自己的事,直到饶霜笑完了,才低声说道:“我要去趟伽蓝寺…”
饶霜指尖没来由一颤。
“我自己去…”唐锦年走到桌子的另一头,“你别跟着我了。”
模具里的零件冷却了,被唐锦年倒在桌子上,发出叮叮的响声。
饶霜从桌子跳下来,快步走到唐锦年身边。
“砰!”
她一掌拍在桌子上,精巧的零件弹起,又落下。
“你知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饶霜杏目圆睁,怒视着唐锦年,“凤求凰!我看你是自信过头了!
”
“我当然知道,十万金刚灭阎罗的伽蓝寺么。”唐锦年把零件组装起来,“所以我才叫你别跟着我。”
唐锦年组装完毕,抬起头看着饶霜:“…我怕你拖我后腿。”
“你——!”饶霜气得满脸涨红。
“拿去。”唐锦年突然丢了个东西过来。
饶霜下意识接住,低头一看,竟是那一直被唐锦年“保管”的折扇。
心里一颤,饶霜缓缓抬起头来,看向唐锦年,却发现唐锦年又已经背过身去忙自己的了。
“你…”饶霜嘴唇颤了颤,“…这就还给我了?”
“也不是多精巧的构造。”唐锦年的声音有些闷,“我帮你做了些改造,加了些小机关,对了最中间那根扇骨可别搞丢了,这根扇骨的材质和它是一样的。”说罢,唐锦年摊开手掌,露出掌心的物什给饶霜看。
饶霜好奇心起,顾不得方才还心中哀怨,点睛看去。
只见唐锦年掌心中站着两只小小的灰色鸟雀——实在是太小了,饶霜俯下身子凑近了才能看出小鸟身上的羽毛轮廓,和那双灵动的黑芝麻大小的眼睛。目
测小鸟体长不超过两寸,鸟喙细且长,还泛着幽幽寒光,双足则有些短小。
饶霜忽然一惊,猛地反应了过来,惊呼道:“——这是傀儡!?”
唐锦年抿嘴邪笑:“嘿,算你聪明。”
“这么小!”饶霜惊叹,“你是怎么办到的?”
唐锦年抬手微微一托,那两只小鸟便振翅飞了起来,悬停在了二人面前,无声无息。
唐锦年露出会心的笑容,解释道:“这是蜂鸟,体型最小的飞禽。”
饶霜饶有兴致地看着眼前的蜂鸟,问道:“可是这么小有什么用?”
唐锦年摇头道:“若是普通材质造出来的自然是没用,可是它俩不同。”
饶霜这才想起唐锦年刚刚的话来,忙问道:“什么材质?还有我那扇骨…”
“嘿——”唐锦年咧嘴,露出白森森的牙来,“我帮了剑气近那么大个忙,怎么会不收点利息?”
饶霜恍然大悟,大呼道:“你这人好生无耻——你把那截锁链给克扣了!”
唐锦年挑了挑眉,毫不在意:“这事定风波也参与了,没有他的刀也斩不断这异铁。”
饶霜撇嘴:“那这蜂鸟能做什么?”
“能做什么?”唐锦年奸笑道,“这可是杀人于
无形的利器,这次去伽蓝寺就靠它了。”
ps:
中国古代其实是没有蜂鸟的,这里只是情节需要。
现在书评的审核似乎更加严格了,要是有读者为《刀不语》写了书评的话可以先私聊告诉我,我可以找贤者帮忙审核一下。
第317章 剑气漫天
位于大闰北边,大羌南边的这片戈壁是将两国隔开的一道天然的天堑,两国人对它有一个统一的称呼——大荒戈壁。
大荒戈壁来了个煞星——这件事是最近才在沙匪中流传开来的。说是有一男一女,沿着大荒一路往东北方向前行,看样子是打算横穿戈壁。
若是在平时,这在沙匪眼中简直就是送上门来的羊羔,夺了财物,男的直接杀掉,至于女人这种戈壁中的稀缺资源,自然是要掳回寨子里供众人享乐的。
大荒中的沙匪多是由北羌人组成,只有少部分的瓦刺人,至于闰朝的人就几乎没有了,一是因为大闰的边境线距离大荒相对较远,另一个原因则是因为习惯了中原气候的闰朝人鲜有能长期生活在戈壁中的。
沙匪在大荒中安营扎寨,他们主要靠着来往于两国间的商队过活,俗称打秋风。当然这些沙匪也不都是蠢人,知道细水长流,所以每次也都只是拿了让自己满意的买路钱便也就罢手,很少会对商队的人赶尽杀绝。
慢慢地商队的人也学精了,早早备好了银两黄金,一看到沙匪冒头出来便双手奉上,长此以往,双方倒也默认了这种相处关系。不过也只限于商队,要是碰上落单的少量旅人,沙匪们也不介意杀人越货,做做一锤子买卖。
比如说这一男一女。
最开始发现这二人的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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