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她刀长四十米[七零] 第2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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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是这桩婚事里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潘家的大儿子幼时烧坏了脑子,智力有点问题,如今潘家提出,君君想进他家门,得给他家大儿子带个媳妇过去,要手脚勤快,智力健全的好姑娘。
    君君自己占了个好的,剩个傻子介绍给谁?谁又能愿意,不骂他个祖宗十八代才怪。
    可那是高干家庭啊,他丁志钢做梦都攀不上的阶层,如今现成的机会摆在面前,不抓住,实在不甘心。
    思来想去,最终想到了下乡的大妮儿。
    这个大闺女自小不在身边长大,说感情么,肯定有,毕竟是亲的;可要说有多深的感情,那不见得。
    属于在身边时没觉得多稀罕,离开家这么些年也没多想,仿佛只占了个他‘女儿’的名头。
    让亲闺女嫁给傻子多多少少有些不忍心,但心底想搭上潘家的念头更为热络,灼的他难受。
    哎,要是潘家没提这不合理的要求该有多好!
    丁志钢惋惜地叹着气。
    见男人沉思着又拧起眉头,岳红梅眉眼微微沉了下,捞起旁边的蒲扇有一下没一下扇着,凑近轻声道:“老丁,你可是怨我?大妮儿是从我身上掉下来的肉,这么安排我也心疼,可她那性子你也知道,好人家够不上,寻常人家对咱家没助力不说,进门肯定被婆婆和男人压的死死的,即使受了欺负也不会回来说。
    但她要是嫁到潘家就不一样了,人家那样的高干家庭,婆婆肯定不是那种乡下恶婆婆。再不济,还有君君呢,君君多会哄人高兴啊,有她转圜着,大妮儿这日子孬不了。
    我知道这个决定好说不好听,可你得想想咱家这几个孩子的以后。建国谈的那个对象人家里可是市革委会的,你想两家坐下来谈亲的时候矮人家一头?
    再一个,这也是为了大妮儿好,就她那性子甭管嫁给谁都做不了家里主。潘家不同,等她公婆百年之后那个傻子不由着她搓扁揉圆?他们那个小家还不是她当家做主……”
    丁志钢想到大闺女的性格也是叹了口气:“下乡这几年真是一点长进没有。”
    他说完重重拍了下膝盖,仿佛这个动作能坚定他的决心一眼,笑道:“去买点肉给大妮儿做顿好吃的,晚上你们母女俩好好谈谈心,多关心两句。你不知道,你关心一句,夸她一句,这孩子能高兴半天,她稀罕你着呢。”
    大约是从小没有妈在身边疼着,感情上欠的慌,这孩子在城里那几年就老爱在岳红梅面前表现,喜欢往她妈身边凑,得到她妈一句认可,激动的脸都是红的。
    丁志钢想到这些,失笑着摇了摇头,母女连心,真不是说说的。
    为了接大闺女,今天他请了假,下午也不去厂里了,道:“我帮你一起忙活,好好给她补补,看瘦的……”
    岳红梅松了口气,忙起身去拿钱和票,脸上满是笑:“是该买点肉,君君今天也回来,上周见她我瞧着都瘦了。”
    “是吗?这孩子是苦夏呢,那我给君君烧个海带汤,把掉的肉给她补回去,养白白胖胖的!”丁志钢爽朗地笑。
    岳红梅过来闹他:“走走走,陪我一起去买菜。”
    夫妻俩双双笑着出门,背影透着和谐。
    第2章 (修文,改动不大,不用重复看)系……
    那对夫妻一出去丁果就睁开了眼,揉了揉掐过的地方,微微嘶气。
    穿书确定!
    “这倒霉事儿怎么就让我摊上了呢!”
    穿书因素是什么?是她打的负分还是因为跟书里某角色重名?
    丁果自觉是后者。
    她在评论区说自己跟某角色重名时还有姐妹盖楼:穿书警告,建议背诵全文。
    这种玩笑很常见,她一笑置之,并不当回事。
    可谁能想到她居然真穿成了自己最讨厌的那个角色。
    怎么说呢?
    书里的‘丁果’,刚满月就被亲妈岳红梅送回乡下交给婆婆带,却抱了个别人家的女婴回去抚养。
    对外声称是一个对她有恩的干姐妹难产去世,男方家里嫌是个丫头片子,想送人,她为了报答这份恩情,决定抚养这个女孩。
    呸,狗屁的干姐妹,明明是岳红梅白月光的孩子。
    对方并未去世,而是因为犯事下放劳改去
    了。
    那男人的妻子陪着吃了几年苦,后来跑了,书里没有下文,不知道是作者忘了,还是丁果看的没那么仔细,忽略了这个不起眼的角色的结局。
    总之,那男人就是岳红梅的执念,以至于不惜冒险抚养对方的女儿,对其宠爱有加,并取名‘念君’。
    也是有够痴情的!
    说回女配‘丁果’。
    十三岁,奶奶去世,‘丁果’被接回城。
    此时家里哪还有她的立足之地。
    大弟、二弟以及父母后添的一双儿女只认养女这个姐妹。
    对原主则是各种嫌弃,称呼‘乡下来的’‘那个土包子’‘乡巴佬’等等。
    父母也嫌她行为举止太乡气上不了台面,时常呼来喝去。
    ‘丁果’知道家里人不喜欢她,她藏起心底的伤感,包容着弟弟妹妹们的无礼,低眉顺目的给一大家子当牛做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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