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话事人 第25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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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也不至于命丧女流辈之手!
    先夫丧命之事结案,但遭受重伤之事仍未有结果!
    故而在此状告林泰来,无故殴打先夫,致使先夫当场重伤不起!经验得,当时下颚粉碎,牙齿脱落八颗,舌头咬断半截,神志不清,几近于死!”
    站在最前排最佳观赏位置的林泰来:“……”
    昨天还爱到盲目,对自己无限包容的娘们,怎么今天转眼就翻脸不认人了,开始往死里告自己了?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因爱生恨了?虽说女人善变,但也不能这么没逻辑啊?
    反正唐老头说的没错,这个娘们果然不是好人!惹不起,溜了溜了!
    人命以及重伤这类状子,县衙不可能拒接的,高高在上的知县拍案按照程序说:
    “被告林泰来何在?若不在这里,今日先发了传票,另行择日再审!”
    范娘子连忙指着月台下那位最高大醒目的身影:“禀大老爷,林某人就在这里!他正要走!”
    众目睽睽之下,林博士又不打算造反,所以不能打出县衙去,最终只能无奈的走上月台。
    此时刑房书手上前对知县耳语了几句,然后知县又道:“若援引重伤成疾之律例,行凶人应当分所有家产之半给伤者!”
    林泰来摸出了之前那花不出去的二两碎银,表示目前家产只有这些。
    然后豪爽的扔给范娘子,不用分一半了,全部赔付给受害人都行!
    范姓孝妇抹着眼泪说:“听闻有人要给林某人送大笔银子,林某人还有大肆置办产业的心思。
    可怜我这失去了夫君的未亡人,只能得到一二两碎银赔偿,运道何其不公!”
    卧槽!卧槽!林博士终于明白了,这位对自己爱到盲目又因爱生恨的大嫂,到底想干什么了!
    这踏马的是想强行跟自己“合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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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二女争夫?
    在知县的心里,是倾向于支持范姓孝妇索赔的,但这并不是因为有什么交易关系。
    而是因为范姓孝妇刚才通过一些表现,已经证明了她对律例和人情的熟悉,所以这是一个懂得怎么“闹”的人。
    在不涉及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判决一般都会倾向于善于“闹”的,以免惹出更多麻烦上身,人性皆如此。
    如此知县便对范娘子开口道:“林某人若只是赔付眼下的一二碎银,确实对你不公道;
    但他又不能将今后收入无休无止的赔付与你,这样也不公道!”
    范娘子回应说:“虽然听说有人意欲赠金银与林某人,但民妇所求不多,不会要这些不能生产的金银。
    林某人只需拿出一年之内置办产业的三成,赔付与我即可。
    如果林某人没有置办产业的心思,便将金银半数赔付出来。”
    听到这里,林泰来终于可以肯定,这娘们费尽心思并不是为了点银子或者修理自己,所图真就是绑定自己。
    她能帮自己弄来五百两银子“风投”,然后又想通过这种方式来确定占股比例。
    以赔付代替占股,知县的判决书具备法律效力!不得不说,范娘子这个心思也够巧妙的。
    难怪当初自己连个项目都没编出来,她就一口答应帮自己去拉投资。
    原来根本不看项目,就是冲着自己这个人来的!
    冷静的想了想,林博士发现自己没有什么拒绝的理由……除非自己完全不要那五百两银子,无欲则刚。
    这时候,另一被审的五钱小妹黄素珍忽然心中警铃大作!
    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自己,眼前这个不正经的孝妇有问题!
    心念急转后,黄小妹立刻对知县开口道:“青天大老爷在上,小女子亦另有陈情!
    律法上说的赔付家产半数,前提是无故殴伤,但这次事出有因,并非无故。
    当夜是奴家有意对林壮士诉说自身遭遇,激起了林壮士的义愤,这才导致林壮士对武一魁出手。
    奴家情愿代替林壮士,就殴伤罪责,对范寡妇进行赔偿!”
    范娘子诧异的回头看了眼黄小妹,她从对方身上感受到了浓浓的敌意。
    心里冷哼一声,谁要你这个陪酒粉头的赔偿?你要战,便来战!
    便又对知县禀报说:“替人顶罪这种事,本就是律法所禁止,殴伤先夫的人是林泰来,而不是黄姓女。
    更何况林泰来与黄姓女之间,不是父女、夫妻、兄妹这种近亲关系,有什么资格互相顶罪?”
    黄小妹立刻又反驳说:“是奴家故意引诱林壮士出手,所以奴家是教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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