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的自传不可能是悲剧 第31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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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枪支、弹药罪、故意杀人未遂、危害公共安全等。
    数罪并罚,量刑大概在五年到十五年左右,这个要根据具体法庭宣判的情节严重与否来决定。
    包括证据链的完整性以及犯罪事实的危害性、动机等等。”
    “才五年到十五年?”孟浪皱了皱眉。
    “这是由于犯罪未遂给予的惩罚力度减轻,如果是既遂犯,那么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原来还是犯罪未遂的锅!
    心理上,孟浪自然希望判罚的越重越好。
    别人不知道,他还能不知道袁厉的真实作案意图吗?
    对于这样一个穷凶极恶、手段残忍的暴徒,孟浪觉得判个死刑都算是轻的了。
    更不用说这家伙本就是个报复心理极重的疯子,谁知道出来之后会不会继续作案?
    之前林海棠不过是在法庭上作为对方律师将他送进监狱,就惹来这样的报复。
    自己这次可是一手把他送进去的罪魁祸首,还能指望他在监狱里顿悟,然后放下仇恨立地成佛?
    这完全就是个不定时的炸弹,指不定出狱后又会出现在自己的“自传”里。
    算上《我的奋斗》、《迟来的正义》、《活着》……
    这家伙对自己都三杀了,再来几次可就直接达成大杀特杀,自己是专业送人头的么?
    弱鸡也是要尊严的好吧!
    然而现代法律框架下,一个未遂犯,能够给到的量刑是有上限的。
    这就很操蛋了……
    “怎么?你和对方有仇啊?”
    林海棠见孟浪紧皱眉头,不由开口问道。
    十年左右的刑期,对普通人而言已经是足以葬送整个人生的惨痛教训,孟浪怎么还一副判轻了的样子?
    孟浪看了她一眼,觉得还是有必要向她说明事情的严重性,于是道。
    “不是我和对方有仇,而是你和对方有仇!”
    “什么?我?”林海棠愕然。
    “袁厉,这个名字听过没有?”
    “袁厉?袁厉……袁厉?!”
    林海棠先是回忆了一番,旋即突然瞪大了眼睛,脑海中浮现多年前的一个案子。
    她一脸震惊。“你从哪儿听来的这个名字?等等!你是说那个持枪的犯人就是袁厉?”
    孟浪自然不能说实话。
    “嗯!刚刚那位汪队长说漏了嘴,应该是认识这个嫌疑犯。
    他身上带着枪,明显不是什么善类,干的也绝不是小偷小摸的活,我也就是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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