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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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勾肩搭背,公职英雄们簇拥着往外走,红彤彤,醉醺醺,叙旧拉呱,自成一方境界。
    后头锦毛鼠急了,实打实地用了狠招,也顾不得婚宴的喜庆气氛了,两个精锐被他砰地按在酒桌上,拧折了双臂,
    追了上来。
    带着蒋福、蒋安两个练家子伴当一起拦截。
    “这是陷空岛的家眷,不能与你们外男宴饮,有违礼法!”
    众官差停下脚步,齐刷刷地看向他,皮笑肉不笑,也不说话。丛林里蛰伏狩猎的灰狼群般,冷幽幽、黑沉沉地盯着,明明什么都没做,却已经让人头皮紧凛、背脊发毛,僵硬得不敢动弹。
    “她刚服下了管失心疯的药物,不能喝酒。”迅速改口,堆起商人式的和气假笑,“嫂子体弱不能宴饮,叔叔自当代替。白某陪她一起,随你们诸位去划拳喝酒,绝对尽兴,如何?”
    “……”
    “……”
    没有官差应。
    此间里,酒菜的香气与脂粉香翻涌纠缠在一起,灯火辉煌迷离,沉凝得可怕。
    纱帘隔断重重,远处另外几桌察觉到不对劲了,投壶作乐与丝竹靡靡皆渐渐停了下来。有客人悄悄地喊仆人,赶紧去通知管家。
    “哟,这不是白老板么?什么时候带着咱们一起发财,大富大贵啊!——”赶在撕破脸,砸了主家场子之前,京衙硕果仅存的大捕头出现了。
    丁刚举着酒盏,把绿林商贾揽进了肩膀底下,不容分说,自来熟地往他嘴里灌了一杯:“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一起来玩啊!”
    退役多年的鹰子也来了,站在旁边,拍拍我的手臂,微停滞,又拍了拍,仿佛安抚被对峙吓到的妇人般。
    侧脸看向我,灿烂地咧牙笑开,眼角皱纹深深。黄浊疲惫、血丝微微的眼睛里,倒映出不男不女、两不像的怪物影像。
    “白大老板,您看上去是个体面人,能行么?别着打肿脸充胖子,二两下去便趴了,那可就露丑于人了!……”
    “灌醉你们几个没问题!来啊,谁怕谁!……”
    合群地随大流,骰子摇动,划拳起哄,热闹鼎沸。
    “五魁首啊!……”
    “六六六啊!……”
    “哥俩好啊!……”
    “一口闷呐!……”
    “给他灌!喝不下去裤衩子给他扒了,扔外头湖里洑水去!……”
    第338章
    她该与我一起走才对。
    与我一起,手拉着手,冲出去。
    几杯香醇酒液下肚,辛辣刺激,烧得脑子发起了热,思维变得像深秋阳光下的飞絮一样,漫无边际地发散,缥缈虚无。
    弄不清楚关于周卫国的短暂一生是否真实存在了,还是真像南乡说得那样,严重的精神疾病,疯子的臆想。
    精神病患者思维很广的,又细致又广袤,天马行空。
    包拯、展昭、蒋四、王朝、马汉、公孙策、秋露、秋霜、蒋福、蒋安、白玉堂、杜鹰、马泽云、丁刚……所有人都说,这具身体得了疯病。
    很多很多名医圣手来确诊过,间歇性发作的失心疯,发作时的症状,幻听、幻视、狂躁、攻击倾向。
    丁,南,乡。
    三个字的名字,圆圆脸、弯弯眉的美好姑娘,中国北方人士,就读师范,生物教师,宅女。
    我也是宅女,两广人士。一北一南,地理距离太过遥远,所以在理论上,在现代中国,我们一辈子都不可能认识。
    而在这里,她成了我的爱人。只是因为“他乡故知”这四个字。
    我可以为她去死,只要她开口。
    这情感超越了友情、亲情,浓烈到畸形,明明理智上知道人应该仅为自己而活,不应该迷失自我,为其它而活。可我就是可以为她去死。
    想起了很多年前,刚遇到对方时,小心翼翼试探的过程。
    穿越到封建社会的男人无法识别,他们会迅速融入、同化,穿越到封建社会的女人很容易识别,再怎么伪装,她们身上的棱角也犹如尖刺般显眼。
    试探的过程,先长期密切观察,确定是否为老乡。再多次试探,多方调查,检验这个人的品德,毕竟老乡也可能是坏人,严防“老乡见老乡,背后捅一刀”。
    受教育经历类似,念得书大约相同,信仰皆马列毛,成长环境都算温和,没遇到过什么黑暗事物。红旗底下,温室花朵,性情相仿,善良但不愚善,更不软弱,是非黑白分明。
    我的爱人,我的妻子,相濡以沫、依偎在一起取暖的灵魂,她怎么可以抛下我走了呢?
    她应该与我厮守到永远才对。
    她应该与我紧紧地手牵着手,一起往外冲,哪怕鲜血淋漓,哪怕跃下悬崖,摔得粉身碎骨,我们稀碎的血肉也要融在一起。
    丁,南,乡。
    丁,南,乡。
    丁,南,乡。
    漂泊异乡,唯一的感情支点。
    我真是个自私自利的畜生,人家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跟着我一起往外冲,她有自己的安稳生活,她喜欢看早上光辉明媚的日出,她有自己憧憬的爱情,她喜欢烹饪做好吃的,她想和深爱的男人拥有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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