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写文日常 第104节(1/3)
《复仇的最佳方式》因为是个短篇,许多地方都一笔带过,严格来说,粉红毛毛兔的这篇文章并没有上一篇精巧,许多地方也并不符合逻辑,但一个爽字就像是夜空的月亮,盖过所有缺点的星光,刊登与否是根本不需要犹豫的事情。
三天后。
一个报刊亭的老板看着面前的一堆杂志,有些疑惑:
“这次怎么送过来了这么多?”
卖不出去杂志社亏本就算了,关键是他这边就这么点地方,也放不下啊。
“好像是有个作者又寄了稿子过来,金钗叙的编辑部就多印了些……”
小伙子一边搬杂志一边说道,他的记性并不算太好,这些话来回背了好几遍,还是有些记不住。
“什么作者让她们这样冲动啊,搬走搬走,我这边卖不了……”
老板摇头又晃脑,双手摆的跟大风车一样,坚定的拒绝,小伙子一气运了这么多东西,耳朵嗡嗡的响,也没听见老板说什么,只自顾自的把话补全:
“……作者叫粉红……毛毛兔,写了白玉簪的那个。”
小伙子是今年才来上海讨生活的,不大明白为什么编辑部要把这句话说了又说,但赚钱不就是听令?就算不解,他也鹦鹉学舌的复述了一遍,然后才抬头看着老板。
“您刚刚说什么,我没太听清。”
小伙子住在大杂院,昨天半夜有个黄包车夫哇哇吐血,他又帮着抬去医馆又帮着凑钱,连吃饭的钱都给出去了,干了这么多活实在是反应不过来。
老板一脸镇定的把刚出口的话吞了回去。
“我说放这边,我待会儿卖的时候方便拿。”
粉红毛毛兔的名字他有些陌生,但白玉簪的故事他可太熟悉了,有这个作者的文章,别说面前这些,就算再翻个倍都不难卖,见小伙子哦了一声就老老实实的搬东西,满头满脸的都是汗水,有点小心虚的摊主还给他塞了个自己早上买的馒头。
小伙子道了声谢,把最后两捆杂志放好,就吃着馒头高高兴兴的走了,本来还在纠结拿哪一本书打发时间的老板也不再犹豫,拿了本品相不错的金钗叙翻起来,第一篇文章就是极其显眼的《复仇的最佳方式》!
守着书报亭的日子有些无聊,老板没事就捡着感兴趣的书看,他的阅读速度向来很快,所以当他发现自己的眼睛瞧见了什么东西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毛毛兔的用词过于精准,姜优的手法又实在利落,他对这个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皇帝没什么好感,但因为是同一个性别,某个地方也传来了幻痛。
他飞快的将这一部分略过去,一会儿就看完了整个故事,然后长出一口气。
这文章看着着实爽快,若是出刀的那一段没有那么强的代入感就更好了,但话又说回来,这故事本就浑然天成,若是修改了这个部分,就像是圆球上的凹陷,瞧着也并不协调。
说到底,还是那皇帝的错,若不是他废了立女户的制度,原本的那个小姑娘也能立起来,日子能过下去,也就不会有姜优的到来……
“有什么新到的书吗?”
一个声音打断了老板的思绪,老板下意识的抬头,麻花辫学生包,是个熟客。
“新书还没有,不过这个可以买一本。”
老板扬扬手里的金钗叙,他卖书也看书,因为眼光挺精准,熟客在不知道什么书符合他们的需要的时候,就会问老板,十有八九都能得到个满意的答案。
“这书可能不大合胃口,但我只说一句:这一期有粉红毛毛兔的文章,写白玉簪的那位。”
女学生本来还在犹豫,听到粉红毛毛兔的名字便眼睛一亮,拿了一本翻了一下,确定老板说的是真的后,毫不犹豫的掏钱买了下来。
这只粉红兔可算是发新文章了!
跟老板预料的一样,提起毛毛兔的名字,金钗叙十有五六能卖出去,剩下的三四在说起这位是白玉簪的作者后,也有七成的人会掏钱,本来颇为壮观的杂志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矮减少,太阳还没下山,放着金钗叙的地方已经空空如也,连其他的书也被带动的卖出去不少。
老板看着沉甸甸的抽屉,也顾不得天还没黑,把钱往包里放了就关门往家走,妻子见他这么早回来还有些诧异,老板只是神秘的笑笑,把包往桌上一倒——
“哗啦啦噼啪叮叮铃……”
袁大头,鹰洋,角洋,铜元,法币……各种各样的钱币纸钞直接铺满了一桌子,妻子愣了两秒,便惊呼一声扑过去开始算账。
老板瞧着妻子嘴角恨不得咧到太阳穴的模样,也笑了笑,也不打扰媳妇的小乐趣——他媳妇就喜欢数钱,将一大堆各种各样的金银钞票挨个分类,说把一大堆钱收纳的整整齐齐的滋味特别好。
又看了眼忙碌的媳妇,老板便拖着椅子坐到窗边,拿出自己私藏的金钗叙重新翻看起来,毛毛兔埋下的伏笔不少,但他这一天都在忙,现在可算是有时间慢慢读了。
要是明天还有货的话,金钗叙的杂志还可以多进一些,毛毛兔的文章跟邱小姐等人一样都颇为保值,一时半会儿卖不完也没事,每天销出去个几本也亏不了。
粉红毛毛兔重出江
三天后。
一个报刊亭的老板看着面前的一堆杂志,有些疑惑:
“这次怎么送过来了这么多?”
卖不出去杂志社亏本就算了,关键是他这边就这么点地方,也放不下啊。
“好像是有个作者又寄了稿子过来,金钗叙的编辑部就多印了些……”
小伙子一边搬杂志一边说道,他的记性并不算太好,这些话来回背了好几遍,还是有些记不住。
“什么作者让她们这样冲动啊,搬走搬走,我这边卖不了……”
老板摇头又晃脑,双手摆的跟大风车一样,坚定的拒绝,小伙子一气运了这么多东西,耳朵嗡嗡的响,也没听见老板说什么,只自顾自的把话补全:
“……作者叫粉红……毛毛兔,写了白玉簪的那个。”
小伙子是今年才来上海讨生活的,不大明白为什么编辑部要把这句话说了又说,但赚钱不就是听令?就算不解,他也鹦鹉学舌的复述了一遍,然后才抬头看着老板。
“您刚刚说什么,我没太听清。”
小伙子住在大杂院,昨天半夜有个黄包车夫哇哇吐血,他又帮着抬去医馆又帮着凑钱,连吃饭的钱都给出去了,干了这么多活实在是反应不过来。
老板一脸镇定的把刚出口的话吞了回去。
“我说放这边,我待会儿卖的时候方便拿。”
粉红毛毛兔的名字他有些陌生,但白玉簪的故事他可太熟悉了,有这个作者的文章,别说面前这些,就算再翻个倍都不难卖,见小伙子哦了一声就老老实实的搬东西,满头满脸的都是汗水,有点小心虚的摊主还给他塞了个自己早上买的馒头。
小伙子道了声谢,把最后两捆杂志放好,就吃着馒头高高兴兴的走了,本来还在纠结拿哪一本书打发时间的老板也不再犹豫,拿了本品相不错的金钗叙翻起来,第一篇文章就是极其显眼的《复仇的最佳方式》!
守着书报亭的日子有些无聊,老板没事就捡着感兴趣的书看,他的阅读速度向来很快,所以当他发现自己的眼睛瞧见了什么东西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毛毛兔的用词过于精准,姜优的手法又实在利落,他对这个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皇帝没什么好感,但因为是同一个性别,某个地方也传来了幻痛。
他飞快的将这一部分略过去,一会儿就看完了整个故事,然后长出一口气。
这文章看着着实爽快,若是出刀的那一段没有那么强的代入感就更好了,但话又说回来,这故事本就浑然天成,若是修改了这个部分,就像是圆球上的凹陷,瞧着也并不协调。
说到底,还是那皇帝的错,若不是他废了立女户的制度,原本的那个小姑娘也能立起来,日子能过下去,也就不会有姜优的到来……
“有什么新到的书吗?”
一个声音打断了老板的思绪,老板下意识的抬头,麻花辫学生包,是个熟客。
“新书还没有,不过这个可以买一本。”
老板扬扬手里的金钗叙,他卖书也看书,因为眼光挺精准,熟客在不知道什么书符合他们的需要的时候,就会问老板,十有八九都能得到个满意的答案。
“这书可能不大合胃口,但我只说一句:这一期有粉红毛毛兔的文章,写白玉簪的那位。”
女学生本来还在犹豫,听到粉红毛毛兔的名字便眼睛一亮,拿了一本翻了一下,确定老板说的是真的后,毫不犹豫的掏钱买了下来。
这只粉红兔可算是发新文章了!
跟老板预料的一样,提起毛毛兔的名字,金钗叙十有五六能卖出去,剩下的三四在说起这位是白玉簪的作者后,也有七成的人会掏钱,本来颇为壮观的杂志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矮减少,太阳还没下山,放着金钗叙的地方已经空空如也,连其他的书也被带动的卖出去不少。
老板看着沉甸甸的抽屉,也顾不得天还没黑,把钱往包里放了就关门往家走,妻子见他这么早回来还有些诧异,老板只是神秘的笑笑,把包往桌上一倒——
“哗啦啦噼啪叮叮铃……”
袁大头,鹰洋,角洋,铜元,法币……各种各样的钱币纸钞直接铺满了一桌子,妻子愣了两秒,便惊呼一声扑过去开始算账。
老板瞧着妻子嘴角恨不得咧到太阳穴的模样,也笑了笑,也不打扰媳妇的小乐趣——他媳妇就喜欢数钱,将一大堆各种各样的金银钞票挨个分类,说把一大堆钱收纳的整整齐齐的滋味特别好。
又看了眼忙碌的媳妇,老板便拖着椅子坐到窗边,拿出自己私藏的金钗叙重新翻看起来,毛毛兔埋下的伏笔不少,但他这一天都在忙,现在可算是有时间慢慢读了。
要是明天还有货的话,金钗叙的杂志还可以多进一些,毛毛兔的文章跟邱小姐等人一样都颇为保值,一时半会儿卖不完也没事,每天销出去个几本也亏不了。
粉红毛毛兔重出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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