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宣衡凭什么这么笃定我现在单身。
    我的话音落下,空气里安静了几秒。
    宣衡看着我。他的气场真的和以前不太一样了,至少我以前从来没在他身上看到过这种可以称之为阴郁的气质。
    阴郁,却因为骨子里自小的教养而依然斯文克制。
    然后他淡淡地说:“那你们马上会分手。”
    【作者有话说】
    [吃瓜]
    第11章
    邓少爷来上班的时候我在酒吧的二楼练琴。
    练琴的主要原因不是我好学,是因为我实在没什么事干,并且我不想面对宣衡。
    他看到我来的时候很惊讶,然后又变成了那种傲娇的样子。
    只不过他刚准备开口,就看到了旁边放着的签名专。
    god night曾经大卖30张的第一张专辑是签名专,限量且有唯一编号,后来就绝版了。
    就算是宣衡我都没法给他弄原始版本的,只能把我自己的送给他,在上面写了个浮夸的特签,上面写了老公宝宝我爱你啾咪之类的……
    但是邓清云这张居然是初版。
    他的脸色风云变幻,只憋出一句:“你怎么翻我东西。”
    我说:“你哥给我的。”
    于是他一句话也憋不出来了。
    我低头继续弹琴,弹的是专辑里一首很冷门的曲子。
    他在原地愣了一会儿,然后坐到我旁边。
    “《慢河》。”他说,“第一张专辑里我最喜欢这首。”
    我怔了怔:“那你很有品味。”
    我是纯然的野路子,乐队里的人也是。
    那个时候我的终极梦想只有写出好听的歌,让人能跪下唱《征服》的那种,所以也为此做了很多尝试,前后期写的歌可以说是风格迥异,但现在看内核很相似。
    内核可能就是情绪的宣泄。
    《小孩》是,《慢河》也是。
    我始终觉得摇滚乐是另一种独特的自我表达。
    那个时候我还是一个在城里念书的乡下孩子,叛逆又有点儿孤独,所以第一张专辑中我的大部分歌都在写故乡的我,写故乡。
    写的不是真实的故乡,而是幻想乡。
    《慢河》就是我模糊的记忆里始终陪伴着我的那条河,河水波光粼粼,流淌温柔,比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事和人要干净纯粹。
    可是这首歌太慢了,好像也不太摇滚,是这张冷门专里最冷门的歌之一。
    所以我想邓清云的喜欢应该是真的喜欢。
    他听了我的这句话,脸色很明显地转好了。
    那是一种矜持又有点控制不住的得意。
    我也不觉得他幼稚了,这个年龄段的小少爷不幼稚天真理想还能怎么样。
    于是我心平气和地问他:“你是真的想组乐队吗?”
    “……嗯。”邓清云说,“我很喜欢你们,你们之中最喜欢你。”
    他顿了顿,“知道你们之前我没接触过乐队,这张专是后来从二手市场高价收的,当时我哥跟我说……”
    他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突兀地没了声。
    我也停顿了下。
    然后我一边低头调整姿势,一边不经意地问:“你不是一直在x市吗?他跟你提过我?”
    我问这话真的是随口,毕竟现在网络这么发达。
    虽然这也挺令人意外的,到底他们俩不在一个城市。
    邓清云犹豫了两秒:“嗯。”
    “我哥跟我关系不错,我俩小的时候经常在一块儿玩的。”他说,“我们聊天的时候,他就告诉我,我嫂子……呃就是你,也是做乐队的。你应该知道吧,我哥在你之前从来没交过男朋友。所以当时我还挺惊讶的。”
    ……神他妈嫂子。
    不过我懒得纠结措辞了,我说:“所以你知道你哥想干嘛吗?”
    “不知道啊。”邓清云用一种无辜的语气说,“我猜是和你复合吧。”
    这两个惊悚的字眼从他嘴里说出来轻描淡写,带着理所当然的天真。
    我抽搐了一下嘴角。
    我问他:“你知道我们当初的分手原因吗?”
    他诚实地摇了摇头。
    “如果你知道的话。”我说,“我保证你说不出这样的话。”
    他的眼中有些讶异。
    我以为他是真的天真。
    天真有的时候会害人害己,比如现在。
    邓清云最应该做的是抽醒宣衡让他哥停止做恋爱脑,而不是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助纣为虐。
    我顿时觉得自己找到了突破口,正欲好好跟他说道说道恋爱脑的危害,就听他说:“可是你们分手之后,我从没听他说你哪里不好。”
    他看着我:“如果他恨你,应该不会这样吧。”
    *
    我回雷哥民宿的时候雷哥正在前台办理入住。
    作为老板亲力亲为听起来很励志,但我知道他是因为我的事六神无主所以给自己找点事干。
    我回来之后他马上把手里的活还给了前台小姑娘。
    他问我:“怎么样?”
    我说:“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要听哪个。”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