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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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我好手好脚,念了大专,有个能提供情绪价值的爱好,还摇了张挺不错的脸。虽然我还没下定决心美貌变现,但只要我想活,我就饿不死。
    我今天跟雷哥说的这句话在旁人看来可能也很无厘头。
    一个家里有钱的大帅哥疑似对自己情根深种,对有些人来说这不是烦恼而是奖赏。这件事发到社交媒体上下面的评论百分之百是“活动还有吗,我也想参加”。
    但是很奇怪,我突然又冒出了这样的念头。
    为什么呢?
    这一切什么时候能结束呢。
    那个时候我是这样想的。
    或许我从出生开始就注定是个矫情又有病的人。
    上帝赐予了我苦难,同时赐予了我将苦难放大细细咀嚼的能力。
    这可真艹蛋。
    -
    雷哥这个人说话就是好的不灵坏的灵,第二天起床我果然头疼了。
    那种丝丝缕缕让人恨不得对着空气打一圈的胀痛让我异常烦躁,结果吃早饭的时候雷哥还来惹我,他说“忘了问你,那姓陆的小孩儿你打算咋办”。
    我费了半天劲才意识到他是说那个给我留纸条的陆子钧。
    我没好气地说:“能咋办,以后我俩一辈子可能都见不着一面了,这种事需要处理?”
    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无视。
    我就不信这小孩还会因为一时冲动再来x市。
    雷哥说:“也是哦。”
    他还是做了回人,给我弄了蜂蜜水又找了止痛药。
    一颗药下去那种疼痛终于好了些。
    我舒了口气,就跟雷哥一起出了门。
    *
    今早我收到了邓清云给我发的消息,说是面试通过了,今天可以过去签合同。
    这个办事效率着实让我汗颜,说实话这种待遇对我来说真的蛮难得的,仅有的几次都是因为宣衡。这么一想宣衡跟我确实原本不应当是一个世界的人。
    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想通。
    无论如何,总之不是现在。所以去是肯定得去的。
    我跟邓清云说我今天去,他说让我叫上雷哥。
    我心念一动,估摸着大概是组乐队的事,到了那果然是这样。
    邓远和方芷兰都在,还有邓清云。从邓清云那我得知方芷兰年轻时居然是弹贝斯的,难怪他俩会认识还能走到一起。
    “那我们的贝斯手呢。”我说,然后眼神惊悚,“不会是……”
    “想多了。”邓清云道。
    然后他说,“马上就来。”
    我说“哦”。
    然后我抬头看到了宣衡。
    在那个瞬间我的脑子里闪过了无数网络文学我想不会吧……真就要为了让男女主,哦不对,在这里是两个男主相遇硬让宣衡为爱拓展新技能吧……
    宣衡说:“拿个衣服就走。”
    哦。
    我就说。
    ……对哦。
    他要上班的。
    我松了口气,开始洋洋得意。
    呵呵,现实世界果然不是小说,你看,有钱的帅哥也要被工作制裁。
    然后宣衡看着我;“中午我来接你。”
    所有人:。
    他走了,我麻木地低头调吉他的弦。
    有了这个插曲新贝斯来都没撼动我一丝一毫的心绪。
    我们平和地互相打了招呼,然后开始了一系列包括签合同、开会在内的流程。
    -
    新来的贝斯手叫小唤,大名席唤。
    我说这名字听着还挺浪漫的,席唤,谐音是喜欢吗,他懵懵地看着我,样子看着清秀又单纯。
    雷哥的dna瞬间动了,把席唤拉到旁边,说:“小野这人就这样,说话比较直接,他没有别的意思,唤你别介意啊。”
    ……我真就是随口一说。
    邓清云也看着我,眼底都是“你居然是这样的卫春野”。
    我摸了摸鼻子,我说:“我联想能力比较丰富。”
    “想得很好,下次不能再想了。”雷哥说,“所以距离中午还有点时间,我们要不练一把?”
    所有人当然都同意了。
    我们这个新出的乐队还叫god night,本来我想说改了算了,但是邓远也是个中二病,他说这名字挺好的,不用白不用。重组听起来总比新出有意思。
    我想想也是这个理。
    邓清云和席唤也都没意见。
    邓清云不用说,席唤我已经看出来了,他就是一只温驯的小绵羊。
    挺好的。
    谈恋爱遇到这样的人可能会无聊,但当队友绝对刚刚好,甚至是最佳选择。尤其是我之前在神夜就说一不二,这么多年我这臭脾气其实也没怎么改。
    而且席唤技术很不错。
    这小孩身上有点反差在,性格温柔弹起琴却很有种精准整齐的严谨美,一问果然是理科生,我肃然起敬。
    一上午磨合得很愉快,中午的时候我还依依不舍。
    不过十二点宣衡的车就停在门口,所有人默契地和我道别。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坐上了车。
    *
    虽然我很痛苦,但宣衡也不是每天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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