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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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瞬间真有些像十七岁时候的样子。夏凌霄恍惚一瞬,就听他语气不悦地说:“你是人吗?不是你让我在这等你吗?”
    “啊,我忘了。”
    “天天忘忘忘,我看你才应该去检查一下脑子。”
    “你才天天汪汪汪。”夏凌霄把牛皮纸袋一把拍到他胸口,微微仰起头,又露出明玺无比熟悉的,那有恃无恐的神态:“别忘了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注意你的态度。”
    明玺呼吸一滞,像是被迎面泼了一盆冷水,哗一下淋成落汤鸡。
    他这幅样子,好像很不愿意承认他们之间的关系。夏凌霄虽然知道眼前的明玺只有十七岁,有这样的反应合情合理,但还是忍不住计较起来。
    既然要不爽,那干脆都不爽好了。夏凌霄故意踩他的尾巴:“医生说,你想恢复记忆就得在熟悉的环境做熟悉的事,比如你之前都是叫我老婆,那以后……”
    果然,她话还没说完,明玺就伸手来捂她的嘴巴,试图终止她的邪恶魔法攻击。
    “呸呸,都是猫毛。”夏凌霄躲开明玺,举起自己的手机,笑得愈发得意:“要不要听一下你平时给我发的语音呀,比求婚录像还精彩呢。”
    话音刚落,她手机里就响起明玺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只是刻意低沉,温柔,又有点黏糊:“老婆,在干嘛啊,我给你……”
    后面明玺就听不到了,他用双手掩住耳朵,快速且小幅度的揉搓,通过摩擦产生的巨大噪音来抵御让他想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洪流。
    同时向夏凌霄举起白旗:“好了好了,我注意态度,快点关掉!”
    “那行吧。”夏凌霄收起手机,笑眼弯弯地说:“等你需要的时候我们再慢慢听,有好几个g呢。”
    好几个g。
    明玺两眼一黑,心如死灰。
    ……
    虽然在医院的自动贩卖机里买了小面包吃,但那两块小面包并不足以充饥,夏凌霄早饿的肚子咕咕叫,回家的路上就点了外卖,到家刚刚好可以开饭。
    不得不说,明玺是一个很识时务的人,夏凌霄洗完手出来,见外卖已经从袋子里取出,盖子也已经打开,一盒挨着一盒,齐齐整整的摆在桌子上。
    “哇塞,你都弄好啦,怎么这么贴心啊。”
    “……”
    夏凌霄眼睛黑亮,像小猫看到肉罐头,惊喜又感激。
    可明玺知道这都是假的,夏凌霄十七岁的时候就是这一套,抓到一点把柄就以此要挟,逼迫他当牛做马,然后摆出一副“多亏有你”的模样,两只眼睛亮堂堂的,甜言蜜语说一箩筐,搞得好像真的没他就不行。
    实际上呢,那封要放进时间胶囊里写给十年后的自己的信上,提到了家人朋友以及明恒在内的所有人,却唯独没有提他。
    高中那三年,他载夏凌霄上学,给她补习,帮她打水,替她值日,连用卷笔刀削铅笔这种随手就能做的小事也代劳,结果,就是在那样郑重其事的一封信上查无此人。
    说夏凌霄狼心狗肺都算客气了,她根本就是没心没肺。明玺完全想不通十年后的自己为什么会和她结婚。
    面无表情地拆开筷子递过去,看着夏凌霄脸上甜甜的笑容,明玺终于忍不住问出口:“我是不是杀人埋尸被你撞见了。”
    “嗯?”夏凌霄一怔,很快反应过来他的言下之意,将悬在半空的饺子塞进嘴巴里,两腮鼓鼓,略有些含糊地说:“想象力还挺丰富。欸,没有醋吗?”
    明玺找到醋包,撕开倒入饺子盒当中专门用来放置蘸料的小隔间,又在旁边的隔间里倒入辣椒油包。
    夏凌霄也没闲着,饺子刚咽下去就往嘴巴里填装了半块锅包肉。半块锅包肉能有多大,她吃的却像是一只贪心的仓鼠,充分展现出对食物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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