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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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转变身份这条才应该放在最前面执行。
    夏凌霄看着在儿童乐园里熟练玩滑滑梯的小狗,狠了狠心,佯装不经意地说:“我们俩好像带小孩来公园玩的爸妈啊。”
    救救救命啊——
    发动机温度过高要爆炸了——
    要是这样明玺还没有反应就去死吧——
    夏凌霄转过头,与明玺对视。蓝调的夜色中,他的瞳孔格外漆黑,世界那么大,仿佛只装着她。
    夏凌霄心脏又开始不受控制了。说好要准备充分,说好要等待时机,说好要拉高好感度。
    可感情哪那么容易控制住。
    她脑子里只剩下翻来倒去的两个字。
    表白,表白,表白。
    可恶的明玺!还不快说点什么!她就要忍不住了!
    “我才不跟你结婚。”明玺忽然说。
    夏凌霄一怔,下意识地问:“为什么?”
    明玺看向儿童乐园里的小狗:“没那么傻,我一个大好青年,跟你结婚还不得沦落成黄脸公,我可不想后半辈子跟在你屁股后面当牛做马。”
    “……喂!说的好像我没有自理能力一样!”
    “你的自理和我的自理是两回事。我不喜欢陌生人在我家里走来走去,随便碰我的东西,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两个结婚,就不能请保姆阿姨,所有的事都要自己做。你能做到把衣服熨过之后再挂进衣柜里吗?你能在洗完澡之后擦干浴室里的水渍吗?你能把垃圾第一时间扔进垃圾桶里吗?你不能,所以就都要我来做。”
    这语气是怎么一回事啊,好像他们俩真的已经结婚了,在为生活里积累很久的琐碎小事吵架。
    不过明玺说的也不无道理,跟一个洁癖结婚,累都要累死了。
    准确来说,是跟一个不喜欢她的洁癖结婚。
    如果两个人相互喜欢,这些应该就不算什么了吧。
    夏凌霄忍着伤心,犹自嘴硬:“哇,难怪你喜欢刘欣彤,原来是想找个人跟你一起打扫卫生。”
    “……我说一百零一遍了,我不喜欢她。”
    “可你们俩很合适啊,都是洁癖,她也天天拿酒精湿巾擦来擦去的。”
    “她是她,我是我,你别乱说。”
    “你真不喜欢她?”
    “真。”
    “哦……”
    “你怎么还挺遗憾?我喜欢她你就满意了?”
    “我有吗?”
    明玺一番婚后畅想令夏凌霄悸动的少女心直接碎了八瓣,红蓝条彻底清零,表白两个字也飞到了九霄云外。
    就这样吧……夏凌霄俯下身,朝滑滑梯前的小狗拍手:“过来笨笨,该回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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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平a换大招了[狗头]
    第27章 也许有一天夏凌霄会突然……
    真奇怪,夏凌霄的发育期营养充足,实实在在长到了一米七,明明个子一点也不矮,穿他的外套却大那么多,袖子和衣摆都长出一大截,简直像小孩偷穿大人衣服。
    她似乎也觉得太大了,低下头认真的卷起袖口。明玺眼看着堆积起的肥肥袖口里“砰”一下伸出只小手,不由地抿紧唇,扭头看向别处。
    装什么可爱啊这个人……
    对了。
    “你脚还疼吗?”
    “还行,一点点疼。”
    看来在厨房撞那一下并不是很严重,夏凌霄还能跑能跳。那一开始干嘛要说什么脚趾甲飞掉了,害他心脏差点停跳。
    “我们带笨笨去公园吧。”
    “嗯,行。”
    这一带居民区相对僻静,初春的晚上天黑较早,公园里已经没什么人出没了,整个公园里似乎只有他们两个人和一只蹦蹦哒哒的小狗。
    明玺能清楚听到脚步声,呼吸声,衣物摩擦声,还有风吹过的声音,安静又有点吵闹,
    明玺垂眸,看着夏凌霄悬在身侧的手。这种时候如果是作为情侣或夫妻,应该就要手牵着手了。十七岁的夏凌霄有多动症,大概会握着他的手晃来荡去。
    某人忽然用手肘戳了他一下:“你看呀,它又同手同脚走路啦。”
    谁?笨笨?
    明玺看向那只略显潦草的小狗,深觉狗如其名。
    视线短暂停留,又回到夏凌霄身上,却与她的目光不期然地撞了个正着。
    那双亮堂堂的眼睛,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
    明玺握紧手:“……看什么呢?”
    夏凌霄的目光有点让人心痒痒,他对她的回答有期待。
    可期待等来的总是失望。
    “你应该去cos工藤新一!”
    夏凌霄喜欢工藤新一,房间里贴着好多海报,摆满了各种周边产物,她从很小的时候就会大方的对所有人宣告,她的理想型是工藤新一那样的男生,头脑聪明又很有运动天赋。
    可以说长得像工藤新一是她对一个男生非常高的评价。
    她这样评价过明恒,现在又来这样评价他。
    这算什么?因为确定明恒真的谈恋爱了,知道自己没可能了,所以他得以入眼?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决定拿他做代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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