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绝杀”。
    思来想去,乐夏觉得还是得读第一周目。
    第一周目的存档点依然在“超人救走斯塔克”后的第六年,时间上也合适。
    他从物品栏里揪出鹦鹉玩偶,一顿揉搓,把当前点的存了档,又回档“第一周目第六年”。
    ——他的意识一秒交错,眼前再度亮起,已是进入黑发红眼的状态里。
    乐夏往沙发里靠了靠,伸出腿搭在办公桌上,那里装着的传唤铃正好被他的鞋帮压住。
    “叮铃铃~~~”
    西装革履的q版政务长走进来,低眉顺目,额头上挂着一颗大大的冷汗:“将军,请指示?”
    乐夏不和他客气:“这个时代最出名的多领域创作家是谁?”
    在政务长的圆脑袋上蹦出一个大写加粗的问号。
    幸好,这个问题他知道答案:“是理查德·埃德加。”
    “埃德加”这个名字总让乐夏觉得耳熟。
    细一回想,他悟了:
    这不是安塔尔的助手吗?
    所谓“剧情”,果然就是个圆,又被它省了npc建模。
    以防万一,他追问:“这人住在哪?”
    政务长想不通:一个世界闻名创作家怎么忽然惹到了乐夏?
    他也不想关心,只是迅速奉命查出地址。
    ——的确是住在哥谭市。
    “位高权重”的好处之一,就是处理事情的效率可以特别快。
    当天晚上,乐夏就独自抵达哥谭,顺着地址拜访理查德·埃德加。
    地址居然也在犯罪巷,不过,不是第三周目里他和杰森住过的屋子。
    正当他想到这点时,背后响起刺目的光和摩托车轰鸣的声音。
    一辆摩托车轰鸣着从小巷冲出,凶猛而笔直的朝他撞来。
    这种程度的偷袭太小儿科。
    乐夏在精准闪避的同时,顺便看清骑手的样子:
    那q版小人的脑袋裹着红色的头盔,全身严严实实,穿着皮外套,戴着黑手套,胸前是红色的蝙蝠图案。
    一击不成,骑手弃了摩托车,跳跃、翻身,落在地面上。
    他摆了个洒脱的pose,从皮衣里掏出两把黑色大枪,一刻不停的对准乐夏一通扫射。
    乐夏身轻如燕,快步踏过地面和墙壁。
    子弹紧跟着他的步伐扫过,这些地方瞬间冒起青烟。
    第三周目,乐夏住在犯罪巷,当然知道这里经常在晚上爆发“火拼”。
    杰森就经常告诫他:“不要晚上出去瞎逛,必须这么做不可的话,你一定要找我陪着。”
    只是没想到,他回档后刚到犯罪巷就被卷入奇怪的枪战。
    眼见这从没见过的“红头盔”像是抽了风的袭击路人,乐夏决定小小的回敬一下:
    他脚蹬地面,轻巧的跃向半空,翻身半个弧度,一脚破空,向地面上的“红头盔”踢去——
    千钧一发之际,一道黑影闪过将“红头盔”带走,乐夏空踢在地上。
    他这一踢的力道使大地骤然以点为中心向四周下陷、开裂,形成一个凹下去、冒着烟的陨石坑。
    造成这样的破坏,乐夏像没事人一样在坑中站定,挑眉道:“蝙蝠侠?”
    刚刚闪过的黑影提着q版“红头盔”,是q版蝙蝠侠。
    在乐夏眼中,这就是两个戴着不同颜色头罩的小团子q人叠在一起。
    ——还挺可爱,想戳。
    “你捉到他就行,蝙蝠侠,”他也懒得管,这不是他来哥谭的目的,“交给你了。”
    “红头盔”在蝙蝠侠的挟制中仍旧挣扎着,大声喊:“乐夏——你特么来哥谭想干什么!?”
    “啊?”
    乐夏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这么问,“我想去哪就去哪,不像你,提着枪到处搞恐-怖-袭-击。”
    ——这就是他脱离阿曼达的控制、选择和莱克斯·卢瑟合作后的最大好处了。
    事实上,导致乐夏在第一周目被流放的,是他在签了《超级英雄注册法案》和《变种人注册法案》之后,引起的一场场波及世界安全的大混战。
    现在他还什么都没签,任何针对他的袭击都是“非正义的挑衅国家级军方将领”。
    他不计较,“小玩一把”就算了。
    较起真来,面前这位“红头盔”得直接被扭上军事法庭。
    毕竟,在签署法案之前,连两大超英联盟都是找时机与他和谈,哪里轮到犯罪巷里随便跑出个蒙面人对他开枪?
    从语气里听,“红头盔”应该是被气得仰倒了:“是我搞恐怖——”
    “够了,红头罩。”蝙蝠侠低沉的说,“乐夏当然可以来哥谭。”
    乐夏没有停住脚步。
    黑发少年的背影消失后,红头罩才从蝙蝠侠的桎梏中挣脱开,转身吼道:“你疯了吗?允许这么危险的混蛋在哥谭乱晃?”
    “目前,他都没有犯法。”蝙蝠侠说,“我们只能严密监-控他的活动。”
    红头罩梗着脖子:“但他和卢瑟合作,一直在——”
    “制造对星际战争,宣战驱逐变种人,我知道。”
    蝙蝠侠打断,“但在普通民众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