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2/2)
湿,但好歹能挡挡风。
“没发烧吧?”
赫连渊凑过去,自觉地把额头贴在长孙仲书的额头上,仔细感受着温度。
两人的额头相抵,鼻尖几乎碰到一起。
长孙仲书对上那双近在咫尺的、满怀担忧的眼睛,默然腹诽。
你再靠这么近,那可就说不定了。
“还好,不烫。”赫连渊松了口气,像洗完澡的大狗一样甩了甩头毛,然后一把将长孙仲书打横抱起,“走,回家!回去喝姜汤!”
“我不冷。”长孙仲书在他怀里挣扎了一下,“你自己也没穿衣服……”
赫连渊赤丨裸着上身,露出精壮结实的肌肉,放任水珠顺着胸肌滑落,没入劲瘦的腰线。
“没事儿,我身体好着呢,火力壮!”赫连渊满不在乎地笑道,抱着他大步往回走。
长孙仲书没招,缩在他怀里,紧挨着的滚烫身躯像汤婆子一样散发源源不断的热气。他默默垂下眼帘,找到了一个自认为极恶毒的理由,于是心安理得地接受。
好着呢?
哼。
就是要披你的衣服,吸你的热度,费你的力气。最好此人今晚回去就着凉病倒,烧成傻瓜,他才最开心呢。
在这诡异的默契气氛中,两人就这样一路招摇过市地回到了部落。
偶遇出来倒水的不知名路人妮素。
她呆呆看着这两人,视线从赫连渊裸露的胸肌,移到两人还在滴水的发梢,最后落到长孙仲书贴身那件明显大一码的湿透外袍上……
“咣当!”
妮素手里的盆又掉了。
——长生天!!
单于和阏氏……他们、他们是……野战战神啊!
作者有话说:
宝子们,新年快乐!
祝大家新的一年开开心心,万事胜意,“马”上暴富~
第63章
长孙仲书着实郁闷了两日。
尤其是在兼具被迫灌了一晚上姜汤, 殊死抵抗赫连渊试图嘴对嘴喂药,最终被逼裹得像个蚕蛹被他抱着捂了一夜汗之后。
那将两人淋成落汤鸡的大水没有浇灭长孙仲书想要物理超度老公的热情,更没有浇灭草原人民热烈讨论妮素传来的一手八卦的熊熊之心。
更可恨的是, 八卦之一的主角赫连渊非但没有下场澄清,反而还满脸骄傲地四处溜达, 屁股后面插上两根羽毛都能装开屏孔雀。
长孙仲书痛定思痛,裹着被子坐在床榻上思考,觉得昨天的失败主要在于自己和赫连渊坐在同一条船上。
既然如此,那分开坐不就好了?
嗯, 只要锄头挥得好, 没有老公撂不倒。
在这个风和日丽的午后,长孙仲书再次重振旗鼓,发出了邀约。
“我想学骑马。”
长孙仲书站在马厩前, 指着那匹赫连渊最心爱的,据说脾气暴躁踢死过狼的纯血汗血宝马“踏云”, 语气淡然且坚定。
“我就要骑这一匹。”
赫连渊正拿着刷子给踏云刷毛,闻言手一抖, 差点把马尾巴薅下来一撮。
“祖宗,这可使不得!”赫连渊一脸惊恐, “踏云性子烈, 除了我谁都不认。上次阿奇想摸它屁股,被它一蹄子踹飞了三丈远,在床上躺了半个月!”
长孙仲书心中微微一笑。他的骑术并不精进, 当然不会作死把自己送上这匹烈马,不过是顺势找一个借口——
“那好吧, 那我骑这一匹。踏云你自己骑吧。”
长孙仲书看向旁边另一匹一看就乖乖巧巧是个老实孩子的白色小母马,它只有踏云一半高, 睫毛长长,眼神温顺,正低头啃他衣角。
“好!”赫连渊拍了拍马脖子,欣然应允。他先小心扶长孙仲书翻身上马,自己也利落地一掀衣摆,长腿一迈跃上踏云。
“没发烧吧?”
赫连渊凑过去,自觉地把额头贴在长孙仲书的额头上,仔细感受着温度。
两人的额头相抵,鼻尖几乎碰到一起。
长孙仲书对上那双近在咫尺的、满怀担忧的眼睛,默然腹诽。
你再靠这么近,那可就说不定了。
“还好,不烫。”赫连渊松了口气,像洗完澡的大狗一样甩了甩头毛,然后一把将长孙仲书打横抱起,“走,回家!回去喝姜汤!”
“我不冷。”长孙仲书在他怀里挣扎了一下,“你自己也没穿衣服……”
赫连渊赤丨裸着上身,露出精壮结实的肌肉,放任水珠顺着胸肌滑落,没入劲瘦的腰线。
“没事儿,我身体好着呢,火力壮!”赫连渊满不在乎地笑道,抱着他大步往回走。
长孙仲书没招,缩在他怀里,紧挨着的滚烫身躯像汤婆子一样散发源源不断的热气。他默默垂下眼帘,找到了一个自认为极恶毒的理由,于是心安理得地接受。
好着呢?
哼。
就是要披你的衣服,吸你的热度,费你的力气。最好此人今晚回去就着凉病倒,烧成傻瓜,他才最开心呢。
在这诡异的默契气氛中,两人就这样一路招摇过市地回到了部落。
偶遇出来倒水的不知名路人妮素。
她呆呆看着这两人,视线从赫连渊裸露的胸肌,移到两人还在滴水的发梢,最后落到长孙仲书贴身那件明显大一码的湿透外袍上……
“咣当!”
妮素手里的盆又掉了。
——长生天!!
单于和阏氏……他们、他们是……野战战神啊!
作者有话说:
宝子们,新年快乐!
祝大家新的一年开开心心,万事胜意,“马”上暴富~
第63章
长孙仲书着实郁闷了两日。
尤其是在兼具被迫灌了一晚上姜汤, 殊死抵抗赫连渊试图嘴对嘴喂药,最终被逼裹得像个蚕蛹被他抱着捂了一夜汗之后。
那将两人淋成落汤鸡的大水没有浇灭长孙仲书想要物理超度老公的热情,更没有浇灭草原人民热烈讨论妮素传来的一手八卦的熊熊之心。
更可恨的是, 八卦之一的主角赫连渊非但没有下场澄清,反而还满脸骄傲地四处溜达, 屁股后面插上两根羽毛都能装开屏孔雀。
长孙仲书痛定思痛,裹着被子坐在床榻上思考,觉得昨天的失败主要在于自己和赫连渊坐在同一条船上。
既然如此,那分开坐不就好了?
嗯, 只要锄头挥得好, 没有老公撂不倒。
在这个风和日丽的午后,长孙仲书再次重振旗鼓,发出了邀约。
“我想学骑马。”
长孙仲书站在马厩前, 指着那匹赫连渊最心爱的,据说脾气暴躁踢死过狼的纯血汗血宝马“踏云”, 语气淡然且坚定。
“我就要骑这一匹。”
赫连渊正拿着刷子给踏云刷毛,闻言手一抖, 差点把马尾巴薅下来一撮。
“祖宗,这可使不得!”赫连渊一脸惊恐, “踏云性子烈, 除了我谁都不认。上次阿奇想摸它屁股,被它一蹄子踹飞了三丈远,在床上躺了半个月!”
长孙仲书心中微微一笑。他的骑术并不精进, 当然不会作死把自己送上这匹烈马,不过是顺势找一个借口——
“那好吧, 那我骑这一匹。踏云你自己骑吧。”
长孙仲书看向旁边另一匹一看就乖乖巧巧是个老实孩子的白色小母马,它只有踏云一半高, 睫毛长长,眼神温顺,正低头啃他衣角。
“好!”赫连渊拍了拍马脖子,欣然应允。他先小心扶长孙仲书翻身上马,自己也利落地一掀衣摆,长腿一迈跃上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