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宜动婚 第27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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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也是个混世魔王。我常说,亏得是小宋脾气好又体贴,不然谁受得了她?”
    宋玉笑道:“这才叫一物降一物呢。宋遥脾气不大,但是硬,也就对着承喜,使不出来罢了。”
    许承喜懂事地说,“是宋遥让着我,不跟我计较。”
    宋玉:“那是应该的。他比你大好几岁呢,该让着你的。”
    苏向榆对宋玉是很钦佩的。
    她运气好,遇上了许建亭。
    而她认识的其他女知青,无一例外都留在了当地。包括后来考上了大学的,也被强留在了家里。
    她后来有一次陪许建亭回老家,面对面碰到,完全没有认出来。如果不是许建亭认出她家男人是谁,他们怎么都想不到会是她。
    瘦弱憔悴,形容枯槁,双眼无神。
    许建亭大为震惊,回忆说当年她是那批知青里最乐观向上的,非常积极参加劳动改造,发表感想,真切地想要立足当地发展。
    许建亭感慨,“当时我爸还想让我去追求她。我说这女人太强势,我怵她。现在怎么变成这样了?没听说她家出什么事啊……”
    苏向榆沉默地叹气,此后也不肯回去了。
    之前知道宋遥母亲也是知青,她还担心过对方的心理状态。承喜回来说人挺和善的,她也没当真。他家有求于她家呢,怎么可能不和善?
    这次见到真人,才是彻底颠覆了她的想象。
    这么豁达风趣,又甘贫乐道。
    三个人逛累了,进了一家新式茶餐厅歇脚,吃点茶水点心。
    许承喜热情邀请宋玉尝一尝咖啡,宋玉欣然应允。
    等两人的拿铁端上桌,宋玉闻着咖啡的香味,怀念地说,“我小时候,街上有蛋糕房,会卖咖啡。后来只有一些外籍教师家里有了。”
    苏向榆点了一杯果汁,笑道:“我就喝不来咖啡,太苦了。”
    坐了一会儿,宋玉突然拉开外套拉链,从内侧口袋里掏出一个黑色绒布小袋。
    “我这回来,给你带了个东西。过年那会儿我本来找出来了,临了又找不着了。还好这次出门前,在顶针盒里找到了。”解开绳结,轻轻抖出一枚金戒指。
    宋玉笑道:“遥遥做事不讲究,也是我们不在旁边的缘故。给他寄了钱,他居然不买金子买股票去了。还好股票涨了,不然我要揍死他。这个先补给你,等他那些股票卖了,再让他给你买。”
    许承喜瞪直了眼看宋妈手里的金戒指。黄澄澄的,好想要。
    苏向榆见那金戒指是个老物件,怕女儿不懂事,口快,忙拦道:“快收起来。我们不讲究这个的。”
    其实在省城结婚,男方是要给女方买金首饰的,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但是她家是招赘,自然没有这一说。再加上其他花费多,就先把这一项往后挪了。反正给自己闺女买,也不急这一时,总不会亏待她。
    苏向榆轻轻碰了一下她的腿,许承喜只得遗憾道:“是啊,宋遥已经给我买了一只手表了。这个,就留给小远吧……”
    许承喜已经沉浸在好女儿好妻子好儿媳好大嫂的情景角色中不能自拔。
    “这是我妈留给我的,给的时候就说好要给遥遥的。”宋玉笑着对苏向榆说,“我也不敢给别人呐。回头怎么见我妈呢?”
    苏向榆只得道:“那就收下吧,回头再传给你们的孩子。”
    意外之喜!许承喜接过金戒指,戴在无名指上,“正好唉!”
    宋玉把她的手摊在自己手上,说,“时间长了,颜色有点暗,回头去金店洗一洗。”
    苏向榆见宋玉是真有诚意,十分受用。再加上两人经历类似,聊起天来也分外投机。
    “……我那天见到你家大姑娘的对象,哎哟一表人才,文质彬彬。说话也好听,看着就是读书人。两人站在一起真是般配。”宋玉夸道。
    苏向榆半谦虚半自豪地说两人一个家属院长大的,男孩子今年要去美国读研究生,以后两人要定居美国的。
    宋玉更是赞叹连连,夸他们人中龙凤,“那他家条件不错啊?大姑娘以后享福了。”
    苏向榆说他父亲会炒股,挣到一些钱,不然,“光凭教师工资也是供不起的。”
    ***
    宋玉一回到家,手都没洗就急匆匆跟老爷子汇报,“我打听到了,许家大姑爷还真是你学生苏卫华的儿子。您老眼神利得啊!”
    “长得就像。又是一个专业方向的。”老爷子抖了抖报纸,有些许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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