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2014:我,刑侦之王 第944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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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柄精致的爪刀从那人手里掉落。
    于大章顺手一接,将其握在手中。
    爪刀的特点是刀尖朝下弯曲,内弧是锋利的刀刃,刀尾有圆孔。
    拿法和普通匕首方向相反,必须用食指钻入圆孔,拇指按住圆孔上,手心发力,从右向左进行切割。
    于大章在警校时,曾见过这种近战兵刃。
    虽然这刀的功能不如匕首厉害,但切割能力十分强悍,如果用在人身上,近身格斗时可以割断手腕动脉和脖子大动脉。
    在紧急时刻拿出来,甚至可以一秒切断敌人脖子。
    这种时候,于大章也没有心思去研究手上这把刀了。
    他松开对方的手腕,随即五指并拢,想要来个手刀,送对方一个昏迷不醒。
    但这人的素质要明显强过第一个人,手腕被废,他连哼都没哼一声,另一只手立刻做了个格挡动作,护住了一侧脖颈。
    太能挣扎了……于大章当机立断,手指弯曲,变刀为爪,一把抓在了对方咽喉,然后用力一捏。
    那人眼睛瞬间睁得滚圆,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可惜却发不出半点声音来。
    与此同时,他的身后传来蹬地的声音。
    于大章自知转身已然来不及,只得向前一步,随即将手中的人用力向后甩。
    这一招果然奏效。
    身后那人被同伴挡住,下意识去扒拉,可同伴已经处于濒死状态,直接顺着惯性倒了下去。
    趁着这个空档,于大章迅速转身,同时食指钻入爪刀圆孔,将其握在手中。
    为什么不拔枪?
    他是在打篮球的过程中被拉去看表白的,因此手枪根本就没带在身上。
    为什么不带着枪打篮球?
    怎么带?
    别腰上?
    这要是玩丢了算谁的。
    再说了,做这种剧烈运动,万一手枪走火,伤到人怎么办?
    人家大学生刚来个后仰跳投,这边枪响了,以后谁还敢和他玩篮球。
    而且于大章也没想过对方会在大学里对他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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