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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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野兔。
    “那就放归吧。”安德说,“这孩子属于哪里,就把它放到哪里,我不想干预它的生命进程。”
    布鲁斯狐疑的看了他一会。
    “你这几天,睡不好吗?”
    黑眼圈重的像浣熊。
    安德:“没事。”
    他看起来非常萎靡。
    布鲁斯看了又看,最终还是把兔子放到了地上。它重获自由后却没有立刻逃跑,而是立起来,鼻子一耸一耸的,不知道在闻什么。安德没兴趣看着它跑进林子里消失不见,已经转身想要离开。兔子却好像突然闻到了什么,突然向安德冲去。
    “喂!”
    安德险些踩到这小家伙,被绊的扑腾了几下才稳住身子。兔子扒住他的裤腿就不动了,他往前走了几步都没把它甩下去,无措地转头看着自己的家人。
    “怪事……”
    “看来它非常喜欢您,安德老爷。”
    在布鲁斯奇怪的嘟哝声中,阿尔弗雷德温和道:“那么现在,您要把它留下来吗?”
    “我、真的、可以?”
    “您当然可以。”
    安德脸上满满浮现了笑意:“那,我要叫她露米娜!我的小光!”
    他抱起小小一团的野兔笑着,就像很多年前还是个孩子那样。
    “露米娜!”
    布鲁斯百思不得其解:“他怎么知道这是母兔子的……”
    “你都不拉窗帘,布鲁斯。”安德得意忘形,“我还没来得及给庄园玻璃都换成防窥的,韦恩的研发部还没实现量产……”
    布鲁斯:“……”
    安德:“……?”
    “你趴在我窗户上往里偷窥???!!”
    “我不是、我没有,我只是在试用新的飞行模式!嗷——”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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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意忘形了呢,a哥。
    第10章 哥谭,很神奇吧?
    露米娜不是一只普通兔子,安德猜。
    否则她怎么会这么可爱?
    作为一只东部棉尾兔,露米娜实在乖得不像话。她不怎么怕人,尤其喜欢安德,因为安德每次出现都会带着好吃的兔粮和提莫西草。
    兔子其实并不是一种多么温驯的生物,和人们的传统印象不同,这种可爱的小毛球脾气大得很,更别说本身是只野兔的露米娜。可她,像十分坦然地放弃了自然与山野,选择跟着安德在韦恩庄园里跳上跳下;安德曾经带着她深入后山的林地,可她不愿离去。
    这真的非常古怪,可安德坦然地接受了,就像接受一月前自己受损的神经在十分钟内痊愈如初的事实。
    “你爱我,对不对?你是来爱我的?”
    露米娜在他怀里快乐地尖叫。
    布鲁斯没眼看。
    他不眼馋兔子,可也是真的觉得马上就三十岁的叔叔天天夹着嗓子给兔子铲屎很丢脸。他救回来的兔子不亲近他这件事也没让他感到挫败,相反,安德愿意接受新的羁绊这件事令他非常高兴。
    这些年里布鲁斯有了新的朋友和同学,阿福也跟他的旧友保持着联系;可是失踪了三年(布鲁斯从来没有接受过他充满敷衍的解释,而他已经确信连安德自己都没有记忆)的安德回来后基本上切断了太多数社交。
    正常人不会沦落到除与家人的沟通外唯一开口的机会就只有在公司会议中跟伪人股东们呛声。
    露米娜会是在他蜗牛壳上开出的窗口吗?
    布鲁斯不知道。
    ……但他快无法忍耐了。
    养宠物基本都需要做定点排泄训练,安德在布鲁斯捡到露米娜的当天就已经准备好了需要的全部物品。露米娜是很聪明的小兔子,花不了多少时间就学会了把排泄物留在厕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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