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年卖女儿?我反手掏出肉肉肉肉 第444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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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奔走于漆黑夜间的身形矫健灵敏,它嗅到了那熟悉的气息,它站在山峰之上,碧绿的幽瞳紧盯着山峰下缓缓前行的马车队伍。
    幽光在闪烁着,狼王的身后,从来不缺追随者。
    毛茸茸的尾巴低垂,只余那一双幽绿的双眼泛着如同绿宝石一样漂亮的光泽。
    陆晚似有所感,抬头朝着山峰望去。
    可除了一片黑什么都没有。
    她真是魔怔了,竟然会觉得旺财就在她身边。
    每回深陷梦魇时,她都总能感觉到身边有什么毛茸茸的东西,似旺财的尾巴,要么是她的大脑袋。
    她很喜欢旺财,旺财也总是很喜欢在她身上蹭来蹭去,或是弄得她一身脏兮兮的口水。
    但陆晚希望它这辈子都不要再回来了,也不要来见她。
    她知道庆王不是那么容易就善罢甘休的人,那日那场戏并未能骗到庆王,她当然也没想过能骗得过他的眼睛。
    都不过是逢场作戏,做给外人看的罢了。
    庆王肯定派了人时时刻刻盯着她,只要旺财一出现,他们一定会不惜一切手段捕捉旺财。
    所以…
    旺财,既然离开了,那就永远都不要回来了。
    去当自由的王,而不是困在她身边,永远只当一条忠犬。
    陆晚放下了帘子,隔绝了外头的夜色,靠在马车内壁休憩。
    “我好像听到狼嚎了,你们听到了吗?”
    赶车的马夫小声询问着,这大晚上的赶路,还怪害怕的。
    “好像是有…”
    “他们说这一带总会有野狼出没,咱们多点一些灯,那些畜牲怕火,看到光亮就不敢过来了。”
    马夫们在马车周身多点了好几盏烛灯,烛火在乡野间摇曳着。
    “嗷呜——”
    随着一声略带苍凉的狼嚎落下,群狼撤退,彻底没入了山林之中。
    陆晚陡然惊醒,她本来睡得就不深,方才又隐约听见了旺财的声音,向外看去才发现他们点了许多烛灯,手里的火把也多了许多,将这一方照得亮堂堂的。
    “你们怎么点了这么多火?”
    陆晚问。
    “夫人,这夜路不好走,我们怕有野狼出没,就多点了些。”
    “…”
    原来如此。
    旺财看到了吗?
    是不是以为,她又在驱逐它了?
    对于自己从小养到大的旺财,自是有着不一样的感情。
    再过几日便是中秋了,大石村的命案似乎也有了结果。
    结果就是如小宝珠那日所哭的那般,严昌精虫上脑,闯入赵家意图强暴庄氏,而赵刘氏为保儿媳清白,不惜与他缠斗。
    双方打了起来,各自失守伤了对方性命。
    至于庄氏,被关进大牢里,整日疯疯癫癫也审问不出个什么来。
    程县令今日特意让陆晚去大牢里看看她,约莫是想着,她们曾经也是妯娌的关系。
    案子已经结了,这就是一桩互殴致死的案件,没什么好判的。
    陆晚带了些吃食过去,县衙大牢的环境并不好,里面关押了很多死囚,通常都是十几个囚犯关在一起睡大通铺。
    夏日炎炎,大牢里臭烘烘的,那味道实在是让人难受。
    庄氏被关在最里头的一间单独小牢房里,很狭窄,但好歹是个单间,总好过跟别人去挤大通铺。
    她抱着一捆枯草在怀里,双眼无神,轻轻拍打着,脸上却是慈爱的表情。
    “雁儿…娘的雁儿…”
    “娘的雁儿什么时候能回来呢,雁儿。”
    她一声又一声地唤着雁儿,陆晚站在外头盯了她许久,这才开口:“别装了,我知道你没疯。”
    从一开始她就没疯,不过是借着疯的名义,去宣泄自己这些年挤压的愤怒与怨恨罢了。
    这个时代的女人就是悲剧之下的产物,谁都无法逃脱。
    不论嫁人与否,她们最终的下场都不会好到哪儿去。
    “我也知道严昌和刘婆子都是你杀的,但你既然从一开始就在装疯卖傻,那最好一直这么装下去。”
    陆晚说。
    “杀了人,是要偿命的。”
    庄氏依旧疯癫,仿佛听不到陆晚说话一样。
    直到陆晚说:“雁儿我已经找到了。”
    “但你不会见到她。”
    她骤然停下手里的动作,连滚带爬过去,抓住了陆晚的裙摆:“雁儿,雁儿!”
    “你把我的雁儿还给我!”
    “都是你,都是你害的,如果不是你,我的雁儿不会被卖,她是我的女儿,是我的孩子!”
    陆晚面无表情地盯着终于恢复正常的庄氏。
    原来事到如今,她都不认为自己是有错的。
    “你确定要接回雁儿吗?”陆晚盯着她问。
    “她是我的女儿,我当然要把她接回来养在我的身边,陆晚,你别想抢走我的女儿!”庄氏凶恶地盯着陆晚。
    哪怕在杀人这件事情上,她不可否认是陆晚帮她,但一码归一码,雁儿是她的女儿,她必须要找回自己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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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64章 结案,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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