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年卖女儿?我反手掏出肉肉肉肉 第659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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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奶狗哼哼唧唧的样子,感觉身上都有一股小狗香。
    金枝喜爱极了,是把对旺财的喜爱,直接转移到它们是你上了。
    “阿娘,您说要是把它们给旺财带,那它们以后长大了,是不是会和旺财一样厉害啊。”
    金枝这个思考的角度还蛮清奇的,陆晚都没往这方面想过。
    王昭其实一直都挺好奇,她们口中的旺财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听上去像人,又不像。
    直到雁儿对她说:“王昭姐姐,旺财是大伯娘以前从山里捡回来的狗,它可厉害了!”
    狗…
    山里捡回来的狗?
    王昭觉得更怪了,什么样的狗那么通人性,已经连着好几天给她们送野物了。
    有时候是兔子,有时候是野鸡。
    更夸张的是,有一天早上醒来,陆晚发现帐篷外面放着一只死透了的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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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29章 半夜炖人肉?
    那野猪足足有两百斤,陆晚和金枝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处理干净。
    恐怕那野猪一辈子都想不明白,自己到底哪儿得罪了旺财,以至于它要带着一群狼去围攻它,这也就罢了,居然还要把它送给人类!
    “总之,旺财就是很厉害,大伯娘是把它当成家人来养的。”
    王昭点点头:“它的确很厉害。”
    要是不厉害,也猎不到那么大的野猪。
    这灾荒年,又是战乱又是雪灾的,人人自危,粮食告罄,百姓们食不果腹,因为那旺财,居然让她们一路上都是吃肉过去的。
    王昭一时间哭笑不得,又是苦笑又是无奈。
    这人世间本就千姿百态,有人欢喜有人愁,有富贵就有贫穷,亦如有生有死。
    “能猎到两百斤野猪的狗,我倒是很想看看,它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狗。”
    王昭说:“如此厉害,便是比之传说中的火云狼也不为过。”
    “火云狼?”雁儿没见过火云狼,却听说过,狼群中最厉害的狼,是狼中王者。
    群狼之首领。
    “是啊,上京贵人们,总以自己能拥有一只火云狼为荣,然火云狼生性忠烈,绝不屈服在人类之下。”
    “一旦被人类捕捉,它们便会自戕而亡,宫廷驯兽师便四处寻找狼族同类,以虐杀狼族的法子,逼迫火云狼屈服。”
    “最后,他们还会拔掉火云狼引以为傲的獠牙和利爪。”说起这些时,王昭脸上尽是嘲讽。
    因为她曾有幸见过,驯兽师们是如何驯服火云狼的。
    靠的便是这种残忍且泯灭人性的法子。
    火云狼通人性,且灵性十足,它们会保护弱小的同类,所以当人类虐杀它们的同类时,为了保证同类的存活,它们不得不被迫屈服。
    “所以这世上,最残忍的,便是人类本身。”陆晚牵着马在前方走着,王昭走不了路,只能待在马背上。
    她的腿还需要一些时间去恢复。
    “是啊,战乱因人而起,他们互相争夺资源、城邦,权利和地位都要兼得。”
    王昭在上京里浸淫着,早就深谙这些道理了。
    “若是这天下没有纷争该有多好,他们也不必流离失所,妻离子散,更不会易子而食。”
    可战乱是一个时代发展的必经之路。
    “此番大乱,尚且不知输赢,皇城载歌载舞,边城州郡饿殍遍地。”王昭笑的嘲讽。
    嘲讽那些高位者只知道躲在宅院里夜夜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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