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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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县城,只要在陆家院子外面放一只老鹰风筝,陆少爷看见了,不管多忙,都会带着丰厚的礼物出来看望我们。就这心意,我二哥嫁过去,还能苦着我?我隨便嫁一嫁就好啦。”
    他说得煞有介事,林秀儿听得眼睛都直了,贪婪和嫉妒几乎要溢出眼眶。
    陆风!里正家的独子,县城里最体面的未婚男子!长得好看,又有钱,还懂得体贴人。
    他对人一见钟情,死活吵着就要这门親,这才耽误了大好年华,如今听了狗儿的话,心思立刻活络起来,盘算着怎么也要弄只老鹰风筝,去县城碰一碰“运气”,便再也顾不上和林琅斗嘴,胡乱扯了几句,就急匆匆拉着爹娘走了。
    林应奴背在门后,将这番话听得清清楚楚。
    他皱着眉,脸色难看。
    不对劲,一切都不对劲。
    好像从他将狗儿骗进山里,一切都跟上一世不一样了。
    他当然听得出狗儿话里的恶意,但他却不明白,他的弟弟这样做,又是为了什么?
    明明该是他親自抢走陆风,现在怎么变成他诱引林秀儿这样做?
    可不管是谁,都改不了他勾结外人、处心积虑抢他亲事的事实!这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
    林应奴闭了闭眼,拴上木门,閃身进了他才觉醒不久的种植空间。
    他必须快些挣钱,攒够安身立命的资本。
    外头,感受到空间的波动,林琅撇了撇嘴,【017,所以我的金手指呢?】
    按前两个世界的尿性,所谓的高级金手指,往往就是从世界名称里随便抓个关键词糊弄他。
    他把脑海里那行金光闪闪的某茄书名样的世界名又过了一遍——《重生哥儿他悟了,种田养家我独美!》——然后阴恻恻地问,【不是“重生”,不是“种田”,剩下的,哪个看起来像是有用的样子?嗯?】
    017心虚地八个爪爪蜷成一团,【金、金手指已经生效了呀,主人,您没感觉到吗?】
    林琅有了极其不妙的预感,【什么?】
    【您看,您现在是个“极品哥儿”!】017清了清嗓,试图让語气听起来振奋些,【红痣鲜明,生育力绝佳!这可是这个世界最顶级的体质,对异性……呃,对男性有着天然的、致命的吸引力!包您勾引攻略目标、完成各项抢夺任务事半功倍!】
    【……】
    他要这破吸引力有何用!吸引李石那个凶巴巴的糙汉吗?
    “呵,”一声低沉的、听不出喜怒的冷哼,突然自门外传来,“除了我,你还想勾引谁?”
    林琅悚然一惊。
    李石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他家矮墙的拐角处,这会儿是装也不装了,丝毫不避讳能听见他和系统的对话,“还有,乖宝,不解释一下,什么叫随便嫁一嫁?原来跟我成亲,让你这么委屈?”
    “……”林琅张了张嘴,一时语塞。
    他刚才信口胡诌用来刺激林秀儿的话,怎么偏就被听去最要命的一句?
    李石一边说,一边缓慢地靠近。
    高壮的身躯小山一样,堵在厨房门口,封住了林琅所有的退路。
    他肩上背着一个硕大的背篓,里面是新猎到的山货和野味,皮毛上还沾着未化的雪粒。在这寒冬腊月,不知要费多少功夫、冒多大风险才能弄到这些。
    原本就破旧的外衣上,又多了几道新鲜的刮痕,有一处甚至隐隐渗着暗红的血渍。
    山林寒气与混合着血腥的雄性气息扑面而来。
    林琅怯怯抬头看他,“我、我瞎说的。”
    李石将几乎能装下一个林琅的背筐放下,弯腰的姿势令两人之间的距离蓦地拉进,男人的脸擦着他的肩头,将东西放定在脚边,这才偏过头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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