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1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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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之规定,本院特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冗长的陈述完结之后,快要睡着的审判长熊瑶月揉揉眼睛,照着剧本对我问道:“被告人叶麟,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意见吗?”
    “没有意见。”
    其实我心里有老大意见了,由于剧本是庄妮刚刚完成不久的,所以包括班长在内的人都没有熟读剧本,没有预料到是如此坑爹。
    很快轮到了公诉人向被告人提问的环节。
    班长一脸严肃地念着剧本:“被告人叶麟,你在二十八中外面抢劫学生钱财,是事实吗?”
    我哭笑不得地答道:“是事实。”
    “那么你总共抢了多少学生?共抢得多少钱?”
    “抢了2个学生,有15元钱。”
    “你是用什么办法让学生把钱拿给你的?”
    “我手里拿着一把弹簧刀对着……对着那两个女生,让她们拿点钱给我花,两个女生开始说没有钱,我就用刀将其中一个胖女生的手划伤了,她们感到害怕才把钱给了我。”
    这是什么烂剧本啊?我抢劫两个女生还需要用刀吗?
    下面则是被害人大喇叭和宫彩彩分别出庭作证,无非就是照着剧本把案情复述了一遍,大喇叭念得很流利,宫彩彩却频频出错,不敢直视我的眼睛,估计是前几天被我用艾麟的语气吓怕了吧?
    接下来终于轮到了辩护人小芹出场,按照本来的剧本,她甚至都没有向被害人提问,而是围绕着“为什么要抢钱上网”、“不上网可不可以”这种类似于批判网瘾的话题向我问个没完,简直不像是辩方律师而像是控方律师。
    小芹看到剧本这样写很不满意,她直接就把剧本扣在桌子上,要临场发挥了。
    “被,被告人阿麟……”
    喂!你因为有恐男症,当着大家说话紧张一点我可以理解,但是别直接叫我的昵称啊!辩护人和被告人这么亲密无助于赢得案件的!
    经我提醒后小芹连忙改口道:“被告人叶麟,你为什么要承认自己没有犯下的罪行?你到底是受到了谁的胁迫?”
    如此投入感情的质问妥妥是美国律师的做法,跟剧本的其他部分相比违和感十足。
    “小芹你念错了……”班长刚要纠正,小芹却对着班长用手一指,大喝道:“公诉人,不准和我套近乎!现在是我询问被告人的时间,我反对公诉人对我们进行干扰!”
    熊瑶月大概当年也看了不少香港tvb的法庭剧,此时兴致很高地敲了敲黑板擦,宣布说:“反对有效!辩护人请继续询问!”
    小芹装模作样地清了清嗓子,对我问道:“叶麟,下面几个问题涉及你是否能无罪释放,请你一定要认真回答!”
    虽然没有再叫我“阿麟”,但是已经把叶麟前面的“被告人”三个字给抹去了。
    “第一个问题,世界上杀人第二多的动物是什么?”
    我一愣,这是我从前给小芹讲的冷知识,没想到此时此刻会用来问我。
    “是河马呀,杀人第一多的动物则是蚊子。”
    “很好,第二个问题,有六个脚趾的著名女演员是谁?”
    “玛丽莲·梦露。”
    “第三个问题,40w的白炽灯泡可以放进嘴里吗?”
    “当然不能了!那种灯泡放进嘴里会拿不出来的!”
    提问至此,小芹仿佛费了很大精力似的,双手按在书桌上疲惫地点了点头。
    “那么,鉴于叶麟把这三个只有无辜者才能回答的问题答了出来,所以叶麟是完全无罪的!请审判长立即释放叶麟!这样事后我会请审判长吃哈根达斯冰激凌的!”
    此言一出,立即引起了下面同学的一阵哄笑,很多男生都在讨论着:“小芹可真搞笑啊!以前不怎么见她说话,没想到居然这么逗,不愧是熊瑶月的室友!”
    熊瑶月惊问道:“事后请我吃哈根达斯是真的吗?”
    见班长从另一侧射过来责问的目光,熊瑶月只好收起嘴馋的表情,正色道:“辩护人的发言毫无道理,我不能光凭这个就判被告人无罪,而且你居然敢当庭贿赂法官……”
    小芹把牙一咬,“两根哈根达斯还不行吗?”
    熊瑶月顿时双眼放光,把黑板擦重重一敲,高声宣布道:“有道理!虽然被告人持刀抢劫,证据确凿,但是考虑到他犯案时属于未成年人,又有哈根达斯情节,所以本庭宣布无……”
    你妹的!主动投案和积极赔偿可以算是减刑情节,哈根达斯情节算什么啊!你这个审判长也太容易收买了!
    在熊瑶月说出“无罪”那两个字之前,班长三步并作两步走到熊瑶月身后,揪着她的耳朵把她拉离了审判席。
    庄妮很配合地从副审判长的位置坐到了审判长的位置上,并且语气平淡地宣布道:“由于审判长突然精神病发作,坚持认为自己是宋朝的包青天转世,现在已经送入冬山精神病院进行治疗。现在由我来充当审判长处理这个案件,我的意见是——死刑!”
    下面的同学笑得更开心了,刑部五虎眼泪都笑了出来,即使是挑剔的江倩脸上也有了笑意。
    班长把熊瑶月推到观众席之后,返身回来叫了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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