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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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别别,这么无聊沉闷的点子,也就你想得出来了!”
    “……”明安忍气吞声:“娘娘遣人送了碟云片糕来……殿下,你别走这么快啊!”
    大皇子在皇上面前一再露脸,连带陛下去坤宁宫进膳的日子也渐多,尽管身体依然抱恙,早上请安时,皇后脸上也有了笑影儿。皇后高兴了,最不痛快的便是淑妃,多少妃嫔想看两人撕逼,一直的风平浪静,更让人感觉压抑。
    大抵淑妃想破了头,也没料到,让宠冠后宫的她这般不痛快的源头,居然只是一个稚龄庶女。
    一切的‘罪魁祸首’萧喜宝,这会正悠然自得地在院子里品茶。
    都说穿越女主每天就斗个不停,运气差点的,穿到农户里去,为了粗茶淡饭斗得你死我活,出猪圈而不染,濯农地而不妖,喜宝自认运气尚算不赖,好吃好喝,太平盛世。
    “小姐、小姐!……”
    晴初一路小跑步而来,打破了院子里的宁静,喜宝瞥她一眼:“顺了气儿再说话。”
    她弯下腰,好一会才回过气来:“大夫人说,小姐你照顾弟弟十分用心,连丫头们都比不上,不若以后多在院子里照看小少爷……下回去悟惮庙,就不带上你了!”
    “哦?她与谁说的?”
    晴初怯怯地看着小姐:“老夫人……”
    “嗯?那祖母是如何说的?”
    见小姐波澜不惊的模样,晴初也大着胆子说道:“老夫人说,难得王氏关心小辈,那就等小少爷晓得翻身了,再让四丫头一道去上香……”
    这压根不是理由,府里不缺侍候人的丫头,喜宝平常去看望幼弟,都是逗弄两下消磨时间,谈不上照顾,王氏怕是想找机会整治自己,装了这么久孙子,老夫人就当卖她个面子,顺着应了下来,又不让她太过分,才定了‘翻身之期’。
    说白了,老夫人明面上多疼宠她,让她迁院,不短她吃食穿着,已是天大恩惠,一涉事,也就当她是个筹码,来作交换条件罢了。
    喜宝晓得当中利害,简单来说,王氏就是寻个由头想禁她足。
    “我知道了。”她挑眉:“晴初,你可真能收风。”
    “小姐……”
    “好了,我这是夸你有用呢,你抖什么?”喜宝失笑,挥手:“下去吧,我自有分寸。”
    禁足无所谓,她已经搭上大皇子这船了。
    只是男人易变心,不能见面?她该如何维系感情?而且宫里消息绝非她一官家女儿能详细得知的,宁昭在宫里发生了什么事,她也难以察觉。
    抬眸,正瞥见晴初快步退下的小身板,姿态乖巧而楚楚,喜宝心里一动,计上心头。
    “慢着,晴初,你给我拿纸笔墨砚来。”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这小皇子,也该好好尝尝见不着的滋味了,她越想心情越好4,浑忘被变相禁足的不快——该还的,她总会还回去的。
    ☆、第024章
    因着萧府主人萧靖热爱诗文,连用的纸都是一等一的好纸。
    当晴初拿来纸笔墨砚后,喜宝轻抚光泽朗润的墨砚与极薄的宣纸,沉吟片刻,才想起个大问题来。
    那就是,她不懂得写毛笔字。
    她会写会读繁体,但一落笔,字就七歪八扭的,自是失了美感,她瞥了眼一旁候着的晴初,闲闲问道:“你识字吗?”
    “奴婢愚钝,并不识字。”
    “噫。”喜宝略加思索:“那府上有下人识字吗?”
    “有的,大夫人庄子里的管帐先生就会。”
    “那如何能算是府上下人?我还能去指使大娘的人么?你也不用脑子想想,我说的是府中的丫鬟或者小厮。”
    晴初想了半天,识字的下人稀罕得很,因为要是识字,在街上当个代写信的也能糊口,何苦给人为奴为婢?而不能抛头露面的女子,家境都贫困得要卖身为奴了,自然不可能请得起女先生来教书识字。
    片刻,她才啊地一声。
    “我记得在二小姐跟前伺候的秋宁是识字的。”
    喜宝扬眉。
    二小姐书意是个傻子,加上娘亲死得早,她住的偏院可算是只比下人好一些,在她记忆中,那是在正午都鲜少有阳光的院子,很难想象一个识字的稀罕丫鬟会被发配到那边去。
    瞥见主子以目光询问自己,晴初尴尬地低声解释:“秋宁模样周正,又难得识字,一开始老夫人把她提拔到老爷的书房里磨墨,老爷一开始挺喜欢她,说了句‘从此添香红袖,其愉快为何如耶!’……”
    因着主子的一时兴起夸奖,却是祸非福,晴初此时说来,仍唏嘘不已:“碰巧大夫人捧着汤水想送给老爷,一怒之下,就把她降至末等丫鬟,去伺候二小姐了。”
    喜宝讶异:“爹不像是这般顺从的性子。”
    晴初叹气:“那时老爷刚纳了四姨娘,秋宁不过是他随口提起而已,就这样遭了罪,听牙婆子说,她还是家道中落的小姐呢!现在沦落到那偏院里去,不知道多难受。”
    指尖捏着下巴轻轻摩挲着,喜宝笑问:“你很同情她?”
    “都是下人,哪有同不同情的,小姐别笑话我了。”晴初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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