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点点情意穿鞋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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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恨之入骨,巴不得全天下人都配不上她。
    他咬了咬牙,这臭小子,上回喷他石灰的仇他还没报呢,若娶了他姐姐,成他姐夫,也就算了,若不然,绝对把他的眼弄瞎两只叫他也知道知道什么叫看不见。
    周围来往的人太多,仲雪寻了个斗笠,两人遮遮掩掩地往南城门走,路过县衙时忽瞧见衙门门口跪着一个戴枷锁的犯人。
    那个犯人蓬头垢面,身上挂着一个厚重木枷,跪的倒还规整。只是时间一长,重枷压迫脖颈,难免头抬不起来。
    知情人都知道,这人肯定是犯了罪,官府家为了羞臊他,特意放这儿让人围观的。告诉别人,不能犯罪,犯了罪就要如此下场。
    三春看那犯人羞愧难忍,便故意开仲雪玩笑,说他若被人抓住,肯定也放会在衙门口亮亮相。没准叔琪还会把他晾在大梁王宫前。
    仲雪笑了笑,问她,“若我终有此遭,你可会与我送食?”
    她点头,“自然如君所愿。”只不过定会摆在远远的地方,让他看到吃不到。
    仲雪只看她表情就知她在想什么,而这个戴枷锁的犯人也让他忽想起以前和她在一起的事。
    那是还在楚国时,有一次他和季徇与她一起出门,在郢城的衙门就看见过一个戴枷的犯人。
    当时他们刚吃了饭,她手里还拿着一包从酒楼里带出来熟牛肉。
    见到那犯人委顿样子,她忽然生起怜悯之心,拿着牛肉递到犯人手里,“你吃,你吃。”
    那犯人身上戴着枷锁呢,哪够得着啊,对着一块牛肉直瞪眼,时不时地还得用眼底余光挘她。
    当时他问她,“即是送食,何不送到口中?”
    她面上一肃,“给肉是我的同情之心,吃不着说明法律的严肃性,他放了之后肯定会洗心革面的。不信你问他,释放之后会如何做?”
    他问了,真的问了,“你释放之后要做什么?”
    然后那人一张嘴差点咬在他鼻子上,他掩着鼻子,很觉那张嘴臭。一口的臭牙花子,连着口水喷出几个字,“打死……那个给肉的。”给看不给吃,忒缺德了。
    想到那时情形,不由“噗嗤”乐出声来,也难为她那会儿还能表情平淡地从对方手中夺过牛肉,一口一口用牙咬碎。
    那一年,他十三岁,她十二。
    那个场景太可乐,直到现在他还记得清清楚楚,甚至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会拿出来说一说。不过这样做的后果,只是让她与季徇愈发亲近,而离他越远了。或者不管他说不说,她的都会向着季徇吧……
    小县城里守卫没多森严,两人侥幸出了城,却再不敢寻大路走市镇,只捡山道小路而行。这样一来,夜间住宿荒野,白天只需带一袋干粮,倒也能省很多银钱。只是冬日里天寒,在外面冻一夜第二日醒来便觉头痛发热。
    仲雪深知凭她现在身体状况根本经不起寒凉,便在山中寻了一个猎户家暂住养病。
    三春只是偶感风寒,也无大碍,每天被他逼着灌下无数开水和汤药,将养个两三日也就复原了。
    仲雪心疼她,又改回大路,白天赶路,夜晚必要投栈住宿,实在没有,便也要找个农家民户借宿。
    这一路上她一直问他安排的人在哪儿,他总说快到了,却迟迟不见人影。让人不禁怀疑到底有没有人跟着他。一个君侯这么长时间,身边会不带一个人吗?
    这一日,他们行到绿城一带,这里地形复杂,颇多山脉。正走着,忽然从山林里蹿出一群人,足有二三十个,每个都是黑衣蒙面。
    三春一吓,“这不会是你安排的人吧?”
    不用他答,看那目露凶光的样子,肯定不会是他的人,除非他喜欢用自己的人来个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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