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闪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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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女人最珍贵的东西。不过想想还得应付家里的逼婚,也只能忍耐了。
    接下来冷凌提出了三个要求:
    第一条:我们结婚,时间为三年,三年后我们离婚。在这期间我们不得发生任何关系。
    第二条:结婚后我们不得干涉对方的私生活,我们都有各自追求幸福的权利。
    第三条:除了双方的父母之外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们的关系。而且在特定的时间里必须配合我回家见家长。
    秦锋正在细细的思考着对方提出的三个条件,结婚却又不能在一起。还得配合冷凌应付父母,这个交易绝对是个大麻烦,自己决不能答应。
    “我没办法答应你这个要求,如果你要我负责的话,我们可以结婚,但是你说的这些要求我真的做不到。”秦锋摇摇头拒绝道。
    “难道你要我去告你强奸吗?要知道我里面还有你留下的罪证。你刚刚还说我有要求你能做到决不推辞。现在就想反悔吗?再说了,你就不能在这三年里追求我吗?”冷凌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脸色不由得一阵潮红,太露骨了。
    听到冷凌的这番话,秦锋愣了半天没反应。脑海中转过无数个念头,最终还是点头答应了这个荒唐的要求。
    当两人从民政局出来的时候,秦锋才知道和自己结婚的美女叫做冷凌,24岁,是上海丽都集团总裁,专职做化妆品的一家公司。秦锋感慨的看着手中的红色本子,自己居然结婚了,而且还是被人逼着闪婚的。
    不过有个这么好的老婆也不错,还有一个公司。易雪瑶在复旦大学也马上就要毕业了吧,到时候直接把易雪瑶叫到这个公司里来上班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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