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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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的身形立刻变的佝偻,炯炯有神的目光也变的浑浊。
    “唉!我只是做错了一次选择,却受到了一生的折磨,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那支玫瑰花无声的飘落在地,他神情落寞的转身离开了。
    我捡起落在地下的玫瑰花道:“既然喜欢为什么不放下心去追求,而要等到今天整日生活在思念中?这不是有病吗?”
    刚想到这儿就见“敢于追求爱情”的人出现了,这人就是像极了刘德华的吴静。
    只见他满头涂着发蜡,穿着一件紧身的花衬衫,下身是一条大喇叭牛仔裤。
    以他的穿着品位真刘德华见到他非气死不可,但吴静却很有自信,他下车后对着车窗玻璃理了理长头发,估计是实在无法忍受自己的英俊,对着玻璃镜自己的倒影吹了声口哨,随后扭着屁股进了酒吧。
    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人没什么好印象,也说不上来到底讨厌他哪点,总之就觉得这个人很讨厌,甚至我都不想让他进酒吧门。
    想到这儿我走到酒吧门口道:“喂,那个人,你车子停在门口我们还用做生意吗?”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立马堆起假的要死的笑容道:“是秦总吧,我这就去动车子。”说罢他里面把车子开去了别处。
    倒还挺捧场的,看来我的态度有点简单粗暴了,想到这儿我有点不好意思。
    “秦总今天在呢?这些天来总没见着你。”他乐呵呵的掏出中华烟散了一支给我。
    “这两天一直在外面忙工程,你们现在进展如何?”
    “还可以吧,女孩子吗,追求的过程总是困难重重的,不过我想时间长了她应该还是会被我的真情感动的,我有信心。”
    “那就加油吧。”
    “好的,我先去找露露了。”说罢他径直去了后仓。
    吴静之所以会对我如此巴结肯定不是因为露露,而是因为他想卖酒给我,泡了马子还赚了钱,多屌。
    吴静每天大概十一二点到,一直等到两姐妹下班再送她们回去,风雨无阻,这省了我不少事。
    再讨厌的人天天见,连续看十天也就不讨厌了,当天晚上王殿臣溜过馒头后来店里喝酒吹牛逼,现在馒头毛发越发浓厚,看起来就像是个大雪球。
    正好吴静带着露露出来,看见馒头吴静惊讶的道:“好漂亮的狗。”说罢上来就要摸它。
    馒头是一点不给他面子,龇牙咧嘴冲他恶狠狠叫了一声,吓的吴静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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