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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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弄了一些出来,只是第一年大家都不太懂怎么养,感觉少了一点,不过自家吃是够了。
    明年再来,就不信年年如此。
    不管今年向天哥和程勇却各自回家过年去了,幸他们家离这里不是很远,快马也就三天的路程,两人带着卫乐准备的一大堆年礼浩浩荡荡走了。
    “听说他们家里其实一直是反对的,只是两人很坚持,所以这几年都没有回去过节,只派人送节礼回去。今年不知道他们家中怎么回事,突然松口了,只是说暂时还不想见到对方,所以只让他们先回去过年,几年不见家人还是很想念他们的。”
    易锋站在卫乐身边目送好兄弟离开,不知为何心中有股不祥之感。
    “你腿伤还没有好,别站太久回去吧!”卫乐扶着他回书屋坐好,又盛了一碗肉汤给他。
    “突然想他们,把人叫了回去,估计是有鬼。过完年要不我们派人去打听打听吧!你说过程大哥在家中并非长子,他的压力应该会小些,那么主要的压力应该是来自于向家吧!”
    向家以前也是大户人家,虽然不入京城世家们的眼,但在当地也是望族了。后来落魄,向天哥身为嫡长子一肩挑起了向家,现在才勉强恢复了望族的身份。所以向天哥在向家肯定极受重视的,对于他和一个男人的在一起的事家里自然不会同意。
    只是他们也知道向天哥主意很正,可能是在外打仗的原因,不会轻易为了家人的话而放弃。坚持了几年之后,现在就想走迂回路线吗?
    “他跟我不一样,卫家人同样活着,但我不是嫡长子。不仅不是,我还是庶子,以前都不受重视。因为以前的事我和卫家关系也不好,还是分了家的人,他们现在又要依靠我过活,所以卫家人不敢说我不喜欢听的话,哪里还敢阻止。而外公,本是出家人,他对子嗣传承看得也淡,甚至还起过让我出家的念头、松手,我要是同意也不会坐在这里了。”
    卫乐一巴掌甩在易锋的脸上,这人有时候也忒没轻重了点,差点把他的骨头勒断,估计他的腰已经乌青了。
    “小乐,你不可以出家。”易锋虽然挨了一巴掌,但卫乐打得也不重,对他来说不痛不痒的,只是抱着卫乐腰的手劲松了一点。
    “都说了没有同意,你耳朵是长着好看的吗?”
    不懂人话。
    卫乐气着了,会不会听话啊!
    “现在不同意,以后也不准同意。”
    易锋现在有点后悔让卫乐老是住在金佛寺了,可他之前也不知道主持有拐过小乐啊!幸好现在知道也不迟,以后小乐去山上住,他也要跟去,坚决不给主持劝说小乐出家的机会。
    “放心,外公已经放弃了,因为他知道我尘缘未断,与佛缘浅,做个居士还勉强呢!”卫乐拍了拍他的手,让他安心。
    “真的?”
    易锋把卫乐转向自己,让他双眼直视自己的眼睛。
    “真的,你就别疑神疑鬼了,外公对我们的事心理清楚着呢!”
    卫乐推开他,站起来把放在一旁的帐本拿出来。
    “你反正也没事,就帮我盘账吧!”
    把其中一本扔给他,易锋的脸顿时苦了起来,这里面有一大部分都是他的,他最怕做这些所以全扔给了卫乐,结果现在还是不能逃掉。
    “哼,哪有这么容易,那一本是易家的产业,你好歹也要知道易家有哪里产业吧!”
    卫乐简直就是服了他了,易锋有钱后就买买买,买到现在他自己也不知道易家有多少个庄子多少个铺子,多少座山了。
    因为看到了卫乐山上的出产,再加上卖山也便宜,所以易锋也跟着卖了几座,向人的一那边都种上了果树,过两年结了果子就卖给皇帝的罐头作坊,这样又是一笔收入。山上还出产野味山珍,同样也是一笔收入,今年过年管理几座山的管事就送来了好些的山珍野味,特别是其中有几样卫乐从没有吃过的野味,差点让他把自己的舌头都吞掉。
    飞龙鸟,这个在现代都快灭绝的一种留鸟叫榛鸡,味道果然很棒。不怪说天上飞龙,地上驴肉,这飞龙指的就是飞龙鸟。
    一共送来了三对,卫味只让吃了两对,剩下的一对留下做种,看能不能繁殖,要是可以就好了,养起来以后想吃就吃,不能再惦记山里的。
    卫乐对这些现代的一二级保护动物还是挺爱护的,知道这些少,就想着自己养殖,反正自家的山庄才用了一座,另一座他打算就养野味好了,像鹿、狍子这些味道好的野味,卫乐都打算捉一些回来自养,以后想吃也不用顾忌,卫乐这两年没进山打猎其实也是考虑到古代好些野味在现代都是保护动物。
    别看卫乐在现代是个混混,他其实一次吃野味的事都没有干过,特别是吃保护动物,他看到后还会装路人去很远的公共电话亭打电话报警,因为他混混的身份到他死都没有人怀疑过镇上的几家野味店是被谁举报的。
    “哼,说了是保护动物,怎么能吃呢!”
    反正他也不吃,你们也都不要吃了。
    报完警的卫乐淡定的从那几家野味道店路过,他们店里的保持动物都被搜走了,还被罚了一大笔钱。
    想到自己以前干过的事,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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