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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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愧是铁杆粉丝,就算已经穿越了五年,少女对她文章仍旧记忆深刻:“但是,比起曲暮酒,我更喜欢兰戎!嘻嘻,要是能跟兰戎有婚约就好了!乖乖的小正太超可爱呀,长大肯定是温柔型忠犬,光想着都觉得心要萌化了。”
    “你、你喜欢兰戎啊?!”
    不知怎么地,听到她这句话,花知婉的心情瞬间有点难以言喻。大概是很高兴,自己的亲儿子被条件这么好的少女喜欢,又有点不高兴……唔,不高兴什么她也不懂。
    对于配对宁柔和曲暮酒的兴致勃勃被一下子冲淡了,之前作者菌还想着,如果宁柔喜欢,她就帮他们写一点浪漫的剧情呢。
    “哎呀……我那个疑问句,不是在不高兴你喜欢兰戎,嘿嘿。你刚才看到曲暮酒,那个害羞劲,我还以为你比较喜欢他。”
    意识到自己的惊讶太突兀,花知婉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解释了一句。
    “害羞?”宁柔低头一笑,此刻的脸也还是红的。
    “当然害羞了,大大你在我裙子里,不知道会不会被你看到我的小裤裤所以有点忐忑呢。”
    ——哦哦,小裤裤。
    ——什么?小裤裤?!忘记看了,现在可以回去再看一遍吗?!
    ……
    宁柔派出的人去了天下第一肉、水潭、密道,但是,他们并没有发现任何兰戎的踪迹。
    只带回了消息,说天下第一肉被整个烧毁——人去楼空,焦尸遍野。
    而花知婉顺便让他们找的“法器”,也没有找到。
    藏电脑的时候,花知婉有谨慎地加一句“旁人绝对无法发现的地方”,所以她认为是兰戎回去把它拿走了。
    但是,他是怎么通过火场,进到那里的呢?
    就算电脑不在了,也不能代表他是安全的。
    “焦尸遍野”这四个字让她坐立难安。
    虽然“天下第一肉”里作为食材的死尸无数,但是,店里的人也不会那么无聊,看见起火了还搬出尸体,来一场bbq吧?
    难道是,兰戎把坏蛋全杀掉了?
    可这也不合理啊……
    兰戎所修炼的《兰花宝典》,分明是一部正派的心法秘籍。就算有了金手指的协助,他的武功也不会有这么残暴的威力。
    作者写的,她自己清楚,兰戎练的全是武侠里的“温和系”。学武过程虽慢,但基础打得扎扎实实,重在修身、不在杀人,她是绝对不会让他走上邪道的。
    “丸大大,你别再走来走去了好吗?!”
    “你呀!”宁柔将花知婉拽回梳妆台,继续帮她编头发:“穿着漂亮衣服、洗了香喷喷的澡,脸蛋这么好看……还走得像一只丢失了幼崽的老母鸡。”
    “好几个小时没看到他了,会不会真的出事了?”
    随着时间推移,她这心里就越是焦急:“不行不行,我实在没法安心,还是自己出去找他比较好。”
    “哎,你就放心吧,”宁柔揪住她的辫子,不让她随便乱动:“我派出的人都是高手。现在没找到,等会儿也能给你找到。你又没武功,去了只会添乱。”
    花知婉瞅着镜子里被精心打扮过的自己,总觉得宁柔在把自己当装扮游戏玩,还玩得不亦乐乎。
    ——唉,不知道小兰戎现在在哪里,在干些什么呢?
    ——唉,他一定是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等待着她的救援呢!
    如果她有电脑的话,说不定就可以开启上帝视角,看一眼她心心念念的乖小孩了,唉。
    ↓↓~作者菌梦寐以求的上帝视角~↓↓
    [老司机安全驾驶手册](第25个播放序列):正在播放中……
    “啊……嗯……”
    (水深火热)
    (冰火两重天)
    (马赛克)
    (tokyo有点热)
    (马赛克)
    (水深火热)
    “啊……嗯……”
    作者有话要说:  请叫我的大名:里番大王。
    看到这一个三千字的更新,可能有同学会问:哎呀短小作者菌你不是说要两更吗。
    我:对呀,一更一千五![被打死在学校门口,血液飞溅#@%*]
    (尽力地举起双手)不要打我,呜呜,那明天也两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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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章 法器请藏在家里
    直到天已亮透,兰戎仍旧音信全无。
    花知婉叹气的频率越来越高,脑中已经幻想出了三四百种兰戎的死法。
    按照“地图有限”定律,她心里还有一个地方,没有叫宁柔的手下去找。
    ——大娘之家的地窖。
    虽然对于花知婉来说,那里只是一个黑洞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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