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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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很快整个家族都看出了其中的猫腻:继母娘家的兄弟子侄开始在父亲留下的铺子中出现。没多久,甚至连田庄的管家也换成了继母的亲戚。
    就算明知道不对,但我能怎么办?
    兄长出走至今,生死未卜。父亲名下只有小儿子一个继承人。继母作为继承人的生母执掌家业,是天经地义的事。
    而我,只能敛眉低头,尽量不在继母面前出现——在自己的家里,活得象一抹影子。
    可是随着时光的流逝,
    我愕然发觉无论我怎样谨小慎微,怎样吃苦耐劳,怎样逆来顺受,日子却越来越难过了起来。
    特别是继母看我的眼光,总带着厌憎和古怪。
    我想不通。
    如今,她已经占尽了家业;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女孩,到底能碍着她什么,以致于处处针对我?
    这个疑惑放在心里许久,
    直到有一年年末堂姐回娘家省亲,借故将我叫到堂叔家才得以解开。
    原来,是因为我的婚事。
    大汉崇尚早婚,法律规定女子过龄不嫁,是要追究父母家族责任的,还要课以罚金。
    我很难嫁吗?
    当然不是。
    华夏大地上的人口比例永远男大于女。所以,从来只有娶不起妻的男人,绝没嫁不出去的闺女。
    而且按照风俗和律法,嫁女儿的一方还能到手一笔聘金。
    这就奇怪了,继母还在为什么恼火呢?
    经过宗亲们的解释,我终于搞清楚了:问题的症结在于——嫁妆。
    我并没多少姿色,本就谈不上抢手;
    又因为幼年失母,父亲的不重视,未能如那些得宠的女儿一般有机会学习才艺,接受良好的教育。
    再加上父亲与嫡亲的阿兄都没了,家里是没血缘关系的继母当家。所以,肯要我的人家必定不愿付出高额的彩礼。而我们家族,对嫁女儿的陪嫁数额是有规定的;只许比规定的数目多,不许比规定的少。
    于是对继母而言,
    我就成了个必然会影响她荷包饱满程度的——赔钱货。
    说实话,
    若继母能完全做主的话,
    为了省钱或者赚钱,多半会把我送给娘家的鳏夫当填房,或者嫁给外头的有钱老男人当小妾。
    可惜,她不能!
    大汉地方官的职责中有一项内容是‘官媒’,专门监督地方上的婚姻状况。
    这当然不是说汉朝的官吏会随意插手百姓的家务事,到处地乱点鸳鸯谱;而是指在某些不正常的情况下,地方官有义务强力介入,以维护华夏的公序良俗:比如:超龄的未婚女子,就会被地方官们强行许配嫁掉;当然,官府会免费提供些陪嫁。
    还有些别的特殊状况,官员也会干涉。
    比如我这类失去双亲又没同胞兄弟、在后母眼皮子底下讨生活的孤女的婚事,就必须上报到县里,由县官派人来核定婚姻是否恰当——这也是官家对孤儿们的一种保护吧!
    所以,我非但是个赔钱货,还是个甩不掉的包袱——继母即使可以打通族里的关节,也不可能将影响力延伸到官场上去。
    知道这些,我稍微安了点心。不管怎么说,我不用担心后母会把我嫁给傻子、残废或土埋进半截的臭老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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