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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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林晓兰和魏刚,给他们说清了情况之后,就接走了牧锦。而魏熙然死皮赖脸赖在牧家不肯走,魏刚和林晓兰想要见她一面都非常困难。牧锦用自己的全部积蓄资助了魏家后,就再也无能为力,将精力全部投入豪门圈层那令人心力交瘁的交际之中。
    这辈子真是邪门儿了,牧家居然这么好心还要提供如此多的赔偿和资助?五十万虽然不多,却也足够在这个时代的安市买个好些的二居室,租几个门面做点小生意什么的,完全没问题。
    也许,是因为牧家此时还没有遇上经济危机,所以尚有余力?
    协议下面有一多半都是为魏熙然开具的条件,什么提供所有的学习经费,什么每月给予多少零用钱,什么毕业后视其兴趣提供就业职位或者创业机会,什么如想留学,一应费用牧家全部提供……
    什么跟什么啊!凭什么对那个非亲非故的女人那么好?
    牧锦心内愤愤不平,却也觉得是情理之中。感情这东西人人都有,小猫小狗养两年尚且看做是家人,何况一个大活人朝夕相处十八年呢?
    算了,就当便宜那个女人吧。只希望她这辈子别再搞什么幺蛾子,死活不回魏家了。
    牧锦看完协议,主动帮养父养母加了一个条款:帮魏刚寻找最好的骨科医生,治疗腿部旧疾。她想,如果魏刚身体健康,也许酗酒的毛病就能够改掉,养母就不会那么辛苦了。
    这一条,牧家夫妻一听,马上拍板同意,让律师加了进去。
    弄完条款,等了不久,外出揽活的魏刚晃晃悠悠进了屋,发现满屋子的人,吓了一跳。听完这件事,他沉默了,不知该如何面对,进了里屋,留下林晓兰全权处理。林晓兰并不贪心,听了条件早已是惴惴不安,在牧锦的劝说下,颤颤巍巍签了字。
    眼看一切完结,牧玉翔站了起来,“魏太太,那我们今天就接走女儿了。今晚我们会与熙然说清楚情况,明天早上派车过来接你们,让你们跟熙然见面。”
    林晓兰默默无语,只凝视着牧锦不说话。
    牧锦又抱了抱她,毅然决然跟着生父生母离开了大板楼。
    既然是错误,就应该纠正,不能让它继续错下去。
    将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帮助养父养母过上好日子,也是报答他们的一种方式。何况,他们自己也还有亲生女儿,更应该孝敬他们呢。
    迈巴赫再次驶入景山大道牧家大宅的车道,牧锦下车,脚踩在细碎石车道上,对牧家大宅的感觉已经改变。
    这次,应该能够把这里当成家了。
    ……
    牧家小姐换人来当这件事,牧玉翔夫妻还没有宣布,不过管家等人早已知晓,佣人间也有了传说,此时见主人带着一个漂亮少女进了门,后面还拖着行李,便知事情属实了。都是一边行礼,一边好奇地打量。
    牧锦泰然处之,偶尔颔首。
    父母对她的气度均十分满意。
    “爹地、妈咪,你们回来了!”二楼响起了魏熙然的呼唤,她被自己的保姆推着轮椅推到楼梯口,脸上还洋溢着笑意。但这笑意,在见到牧锦的瞬间,立即被打破了。
    两个少女,一个在楼上,一个在楼下,一个俯视,一个仰望。
    然而她们的地位,从此时开始,便是巨大的逆转。
    ☆、第23章 情知起23
    第二十三章
    “妈咪,她是谁?”魏熙然在保姆的搀扶下站起来,小脸苍白,紧张无措。
    这还真让人分辨不出究竟是演技还是真实的表情。
    冯贞静颇有些为难,“熙然,你到花厅去坐着休息,妈咪和爹地一会儿就过来看你。琴嫂,扶小姐到花厅去。”
    琴嫂是魏熙然的保姆,魏熙然小时候吃过她的奶水,这种身份算是古时的嬷嬷了。安市的所有千金身边都有这么一个保姆,像江丹姿身边的王妈便是。不到成年,这些千金小姐平日若是单独外出,保姆都是要陪伴在身边的,魏熙然跟琴嫂之间的主仆之情自是非同寻常。
    琴嫂早已从其他佣人那里听说到了传言,心中十分不忍。看到从小带到大的小姐似有所感,手心里直冒汗,且双腿还在颤抖,她越发替之难过。再一看牧锦面色平静,不言不语,感觉颇为冷艳,两相一对比,竟然生出不喜之意。
    不过主人家的小姐是谁又不是按照佣人的喜好而定的,哪有琴嫂置喙的余地。便是再同情可怜魏熙然,也只能轻言细语地安抚她的情绪,扶着她慢慢地走进了花厅。
    “琴嫂。”魏熙然过了提心吊胆的两日,且也从仆佣们怜悯的眼神里看出了许多事,她紧紧握着琴嫂的手,脸上写满了脆弱和无助。
    琴嫂更加心疼她了,“唉。”
    如果魏熙然离开牧家,那么琴嫂就会成为牧锦的保姆,陪伴她出入。可不知为何,琴嫂此时满心不愿。
    冯贞静见魏熙然离开了楼梯口,便叫来年纪大约四十出头的管家老马,“你带小姐到三楼的休息室去。”又转头对牧锦道:“女儿,你先上去休息休息,晚些妈咪来带你选房间。”
    牧锦点点头,也不争辩撒娇,跟着老马就去了。
    夫妻两个都觉得她十分懂事,只是性子稍有些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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