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鹰 第28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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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因如此,若非原则性的大问题,迟鹰也不会轻易和他决裂。
    秦思沅眨巴着水光闪闪的眼眸,不解地望向了秦斯阳。
    有些事,本来秦斯阳不想轻易说出来,但是看到妹妹难受成这样,也只能告诉她了——
    “我以前跟你说过,我越是偏帮你,迟鹰就会越偏帮苏渺,还记得吗?”
    她点头,随即又道:“但你是我亲哥哥啊,你不帮我帮谁。他又是她的什么人嘛,凭啥帮她。”
    除了喜欢,秦思沅找不到其他的理由了。
    “两个人在刺青的时候、会选择同一种图案。”秦斯阳面无表情地叙述道,“他们身世不同、性格不同,经历更是天差地别,但…他们都在渴望和追逐同一种东西。”
    秦思沅撇嘴:“什么啊。”
    “自由。”
    “哥,你说得好悬浮,哪个不想要自由,我还想咧,希望老爸不要再管着我了,老妈也不要再唠唠叨叨的…”
    秦斯阳宠溺看着自己的宝贝妹妹:“不一样。”
    秦思沅撇嘴:“有啥不一样嘛。”
    “迟鹰出生的时候,并不是你现在看到的样子。”
    此言一出,秦思沅立刻安静了下来,认真地望着秦斯阳:“什么意思啊?”
    “他不是正常的孩子,他出生之后,各项生命指标都显示异常,几近衰竭,体内器官黏连,甚至连手指都比别人更多一根。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畸形、怪胎。”
    秦思沅捂住了嘴:“天哪!”
    “当时医生就断言了这个孩子活不了太久,但偏偏就活下来了,靠着一台又一台的手术,他撑过了地狱般的童年,但他并不健康,我认识他的时候,瘦得跟皮包骨头的小麻雀一样。”
    秦斯阳摇了摇头,“所有人都放弃了他,包括他的父母,很快他们有了另一个孩子,一个健康的、正常的孩子,遗传了他们全部的优良基因。”
    秦思沅却无法接受:“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的父母!”
    “天底下太多这样的父母了。”
    秦斯阳看着自己这个未经世事、单纯无暇的妹妹,“迟鹰出生前,多少人对这个孩子寄予厚望,他是迟家的长子,是基因如此优良的父母的结合品。然而看到他出生后竟是那个样子,他那对完美主义者的父母第一个就无法接受,更遑论他的家族…”
    秦思沅沉默了,半晌,她抓着兄长的衣袖追问:“他明明这么优秀,那么帅,哪里像一个怪胎了!”
    “迟鹰的出生,成了家族的耻辱,更成为了他骄傲的父母都拼命想要遗忘和抹去的对象。有了另一个孩子之后,他们更是对他不管不顾。而他生下来就体弱,再加上疏于照顾,甚至有好几次高烧险些烧死了,却只有保姆在他身边。”
    “在这样的处境之下,那小子早熟,硬是给自己拼出了一条活路。八岁那年,他爷爷搬到郊外别墅,把二环的四合院老宅给他住,那时候我正好住他家隔壁,这才有机会和他成为朋友。”
    秦思沅的心都揪紧了,心疼得难以自持:“然后呢?”
    “在我的记忆里,那小子雷打不动地每天晨跑夜跑、锻炼身体,原本瘦津津、病怏怏的竹竿子,愣是练出了一身肌肉。”
    秦斯阳顿了顿,似回忆起了什么,“有一次下暴雨,我见过他在雨里奔跑的样子,坚韧的眼神和那股子冲破一切的气势,那一刻你真的会觉得…没有任何荆棘能捆得住他的翅膀。”
    秦思沅想着迟鹰现在的样子,和兄长口中的怪胎,简直判若两人!
    天知道…这些年他究竟是如何挣脱这可怕的先天缺陷,将自己变成现在这般模样。
    “除了运动之外的所有时间,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什么书都拿来啃,他爷爷有一整个地下室的藏书,基本都让他一个人占了。且不得不说,他聪明是真的,这大概是那时候的迟鹰唯一的优势了。”
    秦思沅若有所思:“所以他能轻而易举什么竞赛金奖都拿下来。”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天才,但当一个天才的勤奋超过了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你就不难想象,那将是何等意气风发、光芒万丈。”
    秦思沅知道,知道他是多么耀眼,成为了她此生最大的渴望。
    她想拥有他,都想疯了。
    “可…迟鹰为什么会来 c 城呢?”
    “因为他太刺眼了。”秦斯阳面无表情道,“就这么一个畸形的小怪物,他成长的速度太惊人了!老爷子越来越看重他,再这样下去,周围虎视眈眈的豺狼只怕会把他吞得骨头都不剩下。”
    “他爷爷难道不会护着他吗?”
    “家族里的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老爷子一碗水倒是端平了,迟鹰很懂审时度势,急流勇退,没让他爷爷为难,主动选了离开。”
    秦思沅也出身豪门,知道在他们这种家庭里,亲情并不完全纯粹,因为它利益往往是相互交错的…
    “恰好 c 城是他爷爷曾经打拼过的地方,九十年代迟老爷子就是朝天门码头上做生意发的家,挣下这万贯家财。迟鹰选择独自来 c 城,也是下了决心要为自己挣一个光明远大的前程。”
    “原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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