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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子!
    罗兰呆愣地坐下,乐清真的这么优秀,游呢娃子,游呢娃子
    他在心里默默咀嚼这个名字。
    那么乐清,哦不,请允许我叫您尊贵的游呢娃子大人,我觉得我配不上您,那么我可以给你做小吗?
    罗兰虽然心痛到无法呼吸,但他没有办法!乐清这样尊贵的人不会被任何人束缚!即使是他罗兰也不行,他也没有资格!
    但只要能和乐清有一些关系,他就心满意足了。
    罗兰,有人说过你不太聪明吗?
    罗兰一愣,羞红了脸,乐清无所不知。
    话说,那天森林里和你打起来的狗东西血族,你认识?
    罗兰回忆了一下,点头,嗯,我们狼人族聚居,血族却都是分开来住。血族们好像分为两个阵营,那天的血族算是一个阵营的领头人物了。
    啥?那狗东西这么厉害?那你怎么和他打的不分上下,你不是更厉害?
    乐清软着嗓子,圆润细滑的脚趾在罗兰肚子上打圈,眼中尽是戏谑。
    罗兰看他波光流转的样子,就想扑上去啃他,却不敢,乖乖回答,好像很多年前那血族受了伤,陷入沉睡50年,现在还在恢复。
    不过我还小!等我再过几十年!即使全盛的他我也可以打过!
    听到了自己要的信息,乐清就倏地抽回脚,钻进被子里,哼唧地睡觉去了。
    惹得罗兰一个人浑身冒热,却无处发泄。
    第5章
    01
    雪逐渐消融。
    狼人的动手能力很强,按乐清的话来说,就是野性十足。
    即使是女性狼人,也大都长得壮硕,除草种田什么都能干。
    和他们呆在一块,乐清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力不能扛的小弱受。倒不是他思想不直了,乐清算是个腐男。
    亲王沉睡的那五十年十分无聊,他也没兴趣花大把时间去精通一个东西,于是就迷恋上了小说。
    从霸道王爷爱上丑丫鬟到古早狗血渣攻贱受文,当时看的是眼泪一把把,现在的乐清只觉得那些文章有让人脚趾抠地板的尴尬之感。
    最近人类世界的文就正常了许多,他最喜欢的是呛的一些读者吐血的逆cp弱攻文。
    手上拿着根胡萝卜,乐清坐在罗兰家门口的长椅上,椅子上铺着柔软顺滑的皮毛,嘴里一口一口啃着。
    阳光总算是带了些温度,乐清杏眼乌溜溜的,瞅着外面走动的狼人。
    怎么离开狼人族,成了乐清现在最烦恼的事情。
    他曾经给自己贴上假胡子,衣服里塞很多棉花,假装自己是外出的狼人,却罗兰一把捞回家。
    他也曾和罗兰大吵大闹,直接表明自己要走,要去拯救世界,罗兰这个壮狼却哭爹喊娘趴在他面前,就想生米煮成熟饭,差点名节不保。
    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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