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二有点东西[快穿] 第114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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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因为蹲的双脚发麻,直接朝前扑倒,好在就要摔倒之前被一双手给扶住了。
    “没事吧?”曹昔问着,他对着孩童笑了笑,“下次得站稳了,要是摔倒可疼了。”
    胡牙直勾勾看着他,就在他快松手的时候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将手里拎着的篮子送了过去:“哥、哥哥吃杨梅,选的都是最大最红,我特意给你留的。”
    曹昔脸上的笑意一僵。
    ——哥哥吃,最大最红的杨梅,都给哥哥吃。
    ——哥哥吃杨梅,我特意给你留的哦。
    ——最大最红的杨梅才好吃。
    ——这是我一粒一粒挑出来的,最好的才能留给哥哥吃。
    耳边像是浮现出稚嫩的声音,弟弟最爱吃杨梅,却每次都会将最好的那几粒留给他。
    小小的孩子不但会吃,他还特别会挑。
    挑的最大最红的那一种,吃起来的口感特别好,不会太酸也不会太腻。
    曹昔睁大眼睛,认真的看着面前的孩童。
    小小的孩子看起来很瘦,许是经常在外面跑,晒得还有些黑。
    可他仍旧能从孩童的脸上依稀看到弟弟的影子。
    他张了张嘴,喉间有些沙哑:“最大最红的就一定好吃吗?”
    话音落下,还带着些颤音。
    胡牙摇了摇头,“不是哦,是因为要给哥哥,所以细心挑选的才最好吃。”
    曹昔瞬间眼红。
    他真的很想什么都不管,直接将孩童抱在怀中。
    可是……
    他除了僵在原处,其他的事什么都做不了。
    “杨梅吃完了也不要紧,明年后年、甚至是过上很多很多年,只要哥哥想吃我都可以替你去摘。”胡牙用手中的小篮子递了过去,他洋溢着大大的笑脸,“你什么时候想吃就来找我,我一定等着你。”
    曹昔压下心中的酸楚,重重点了点头,沙哑着道,“好,你等着我,一定要等着我。”
    说完,他将面前的孩童记在心中,接过篮子转身离开。
    外面候着的小厮跟了上去,还想着伸手将他手中的篮子接过去,曹昔并没有让,一直上了马车都抱在怀中。
    像是什么都说了,又像是什么都没说。
    一头雾水的苏建义看得莫名其妙,总觉得有些怪怪的,但又说不出哪里怪。
    这两人难不成认识?
    肯定不会。
    胡牙是殷欢捡来的孩子,以前不过就是镇上的小乞丐,又哪里会认识京城的富家公子?
    等这行人离开,胡牙就当着他们的面道:“我决定了,跟着殷欢去京城。”
    前天殷欢就让人送来消息,说是想将他带去京城。
    当时他还有些犹豫。
    可直到刚刚见到哥哥,他才下定决心。
    哥哥现在的处境很不好,但他知道哥哥没有放弃,一定会经过很困难的事,扫清一切障碍后再来接他。
    但他不想只等着。
    他想跟着殷欢的身边,尽可能的套出一些消息,或许能给哥哥帮帮忙。
    “殷欢?她去了京城可不一定过好日子,你跟着去可别牵连到了。”苏建义不清楚来龙去脉,但是听到殷欢的名字就知道,这丫头的下场肯定不会好。
    说什么跟着侯府千金去享福,他才不信这个鬼话。
    “不要紧,我不过是殷欢捡来的孩子,侯府的人不会和我计较。”胡牙说着。
    又或者说,是懒得和他计较。
    和一个小乞丐计较,对于他们来说太丢份了。
    胡牙昂着头,眼里带着期望,“我要待在殷欢身边,帮着大哥打探些消息,大哥也在京城,还能更好的通消息,等一切解决完,大哥就能接我回家了。”
    “大哥?谁是你大哥?”苏建义听得有些懵。
    胡牙没给他解惑,对着博廷哥和霖哥鞠躬道谢后,就荡着小步子去小树林。
    小树林里还藏着些他挣来的银钱。
    挖出来后,就带着去找殷欢。
    祝思一行人是在一个细雨天离开的。
    殷欢一直没回镇上,胡牙跟着一同前往进京,倒是陈寡妇被留在了镇上。
    她不敢进衙门找人,就怕被牵连到。
    可听到殷欢等人跟着去京城,她又彻底慌了。
    殷欢这是去京城过好日子,彻底把她给抛弃了?!
    这怎么行?
    这怎么可以?
    然而,没人理会她的癫狂,各家仍旧过着各家的小日子。
    两年多过去,县试即将到来。
    这两年来,苏建义感觉自己就像是在做梦一样,梦中的他就像是一头驴,但凡停下来,后面就有一人拿着鞭子打算抽他。
    简直是苦不堪言。
    第67章
    不过这么苦的苏建义,收获还是蛮大的。
    老爷子给了三个月的期限,如果不能考核过,就得回家挣钱。
    哪怕家里现在有着其他的生计,也完全不让他插手,甚至还放言把家中七八亩良田交给他打理。
    别说七八亩良田,就算是半亩他都会累得要死。
    只能咬咬牙认真读书。
    这认真也有认真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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