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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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郁莘岚家在洛城市下属的一个县城,坐大巴车程要两个小时,她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半了。
    **
    容南城从医院出来之后,又把顾锦喊出来一块儿喝酒。最后喝得醉醺醺的,走路都不稳当了。
    顾锦无奈得不行,只能亲自出马将他送回家。
    容南城回家之后,迎接他的的只有沙发上的大白。
    他将大白抱到腿上,看着它的眼睛,哈哈大笑。
    大白有点儿受惊,吓得缩了缩脖子,容南城伸手碰了碰它的脖子,“连你也这么怕我?”
    问这个问题的时候,他的眼眶都是红的。
    大白很会察言观色,看到他不对劲儿,赶紧伸出舌头来舔他的手背。
    这个样子……真是跟郁莘岚一模一样。果然是她养大的。
    容南城放下大白,醉醺醺地上了楼,来到了郁莘岚的房间。
    进去之后,他才发现。房间已经空了,她放在床头的几本书都看不见了。
    容南城瞬间就慌了,跌跌撞撞地走道衣柜前,拉开柜门——里面空荡荡的,什么东西都没有。
    “呵,呵呵呵……”
    容南城一把摔上柜门,坐到地上,用手捂住眼睛。
    “滚蛋,趁早给我滚蛋——”
    “这辈子都不要再让我看到你,郁、莘、岚。”
    他对着卧室里寂静的空气放着狠话,掌心早已湿润一片。
    这天晚上,容南城坐在郁莘岚的房间喝了一整夜的酒,硬生生喝到胃出血,第二天一大早就被送进了医院。
    容南城的胃已经够差了,哪里经得住他这么作。
    容南城醒来之后。被江蕴狠狠地教训了一通。
    “你的胃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清楚么,喝这么多酒,是不要命了?”
    江蕴倚在窗户边儿上看着他,“一个女人而已,值得你这样?”
    “不值得。”
    想起来郁莘岚做的那些事儿,容南城也觉得自己挺可笑的,他现在为了她要死要活,她说不定已经一个人快活了。
    经历了这场意外,容南城已经完全想开了,从今以后,郁莘岚这个人,跟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他们此生都不会再见。
    容南城在医院住了半个多月,每天打点滴。吃药,总算是将病养好了。
    ……
    这件事情之后,他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喝酒。
    一直到傅景嗣和季柔结婚,他才破例喝了一杯。
    曾经,他总是喜欢嘲笑顾锦没有女朋友,如今,他们三个人都找到了归宿,只剩他一个人单着,真是令人唏嘘。
    容南城和顾锦坐在一起,看着台上傅景嗣和季柔抱在一起拥吻的场景,他们两个人对视一笑。
    容南城是真心替傅景嗣开心,端起酒杯来轻抿了一口,算是庆祝。
    顾锦见他喝酒,笑着提醒他:“少喝点儿吧,你那胃受不了。”
    “嗯,知道。”容南城也笑,“替老傅开心,喝一杯庆祝一下。”
    “说实话啊,看老傅结婚,我特么都想结婚了。”顾锦长吁一口气,“南城,你呢,没有结婚的打算?”
    “……不知道,再说吧。”结婚这个词儿,对于容南城来说的确有些遥远。
    郁莘岚离开已经大半年了,容南城没有再找女朋友,活生生变成了一个工作狂。
    这些顾锦都看在眼里,他也知道容南城是被郁莘岚伤到了。
    可是,日子还是要过的,婚还是要结的,他都这么大年纪了,真的应该找一个懂得珍惜他的女孩子结婚。
    至于郁莘岚……呵,那种没良心的女人,这辈子都不联系才好。
    傅景嗣婚礼结束后,容南城一个人回到家里。
    自从郁莘岚离开,家里似乎就没了人气,就连大白都是小心翼翼的,他一进门,它就不敢再调皮了。
    郁莘岚走之后,容南城原本是想把大白送人的,但是顾锦跟他说,猫对环境很敏感,换新环的话很容易生病。
    容南城听他这么说之后,就打消了这个想法,一个人养着它。
    不得不说,大白的确是一只很会讨人欢心的猫,每次他一进门,它就会乖乖卧在沙发上等他。
    深夜的时候,容南城总是会想起郁莘岚。
    这套房子里,到处都是回忆,触景生情,对他来说真的挺残忍的。
    **
    时光飞逝,转眼一年已过。
    六月的洛城,温度已经攀升到了三十二度,热得人额头直冒汗。
    傍晚时分,郁莘岚下班路过菜市场,在卖菜的摊位前停下来,挑了一把已经不新鲜的青菜,让老板帮她过称。
    “两块钱。”
    老板动作利落地撕下一个塑料袋,为她将菜套好,递给她。
    郁莘岚说了声“谢谢”,然后从老板手中接过来。
    天气很热,郁莘岚从公交车站走到菜市场,已经是大汗淋漓,她抬起手,擦了擦额头的汗,继续朝着另外一边的水果摊位走去。
    生完孩子之后,郁莘岚的身子一直很虚,所有的钱都用来给孩子买奶粉和营养品,自己却落了一身毛病。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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