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节(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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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婧被害后还被分了尸,整个人从腰部被截成了两段。当时对于这一点,警方并没有意识到为什么。但如果杀人的凶手就是慕莲,那就很好解释了。
    因为慕莲只是一个女人,而且资料显示她身高尚不足一米六,非常娇小,也就意味着力量不足。而詹婧身高一米六八,体重当时是五十五公斤。慕莲如果想要把这么一具尸体拖下四楼弃尸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她需要把尸体分成两段,再分两次拿出去丢掉。
    这些推测,都意味着一件事——慕莲如果就是詹婧遇害的幕后真凶,那么她当时独居的那套房子,肯定就是杀人分尸的第一现场。
    警方决定重点勘查一下十年前慕莲独居的那套房子——丽景花苑四号楼一单元402室。
    慕莲与徐天华结婚后,顺理成章地住进了徐家。没多久她就选择卖掉了自己名下的这套房子。
    同一小区的一位男业主买下了这套两居室,用来安顿自己从老家过来安享晚年的父母。因为父辈们有着与年轻人完全不同的生活习惯,长期住在一起容易产生矛盾。为了自己不夹在老婆和父母之间当磨心饼干,他决定为父母在小区里另买一套房子。
    因为慕莲那套房子原本的装修还不错,加上男业主买房只为安顿父母,所以他也就没有重新搞装修。搞装修一来要花不少钱,二来装修好的房子还一时半会不能住,否则就是吸毒气。他觉得完全没必要,直接就让两老带着行李搬进去住了。
    得知那套房子没有重新装修过,无论雷霆还是马啸都深感庆幸。因为无凭无据,他们不能申请搜查令进行搜查,只能向那位男业主提出协助请求。他们含蓄地表明怀疑这套房子涉嫌一桩命案,极有可能曾是杀人现场,希望他能让警方的鉴证人员进屋勘查一下。
    男业主听说警方怀疑这栋屋可能是凶屋后,吓得脸都白了,声音也抖了:“什么?你们怀疑这屋子出过人命?不可能吧,我在这个小区住了十几年,从没听说过这里死过人啊!”
    “我们也只是怀疑,所以想要弄清楚到底是不是这么一回事。如果你不介意,就让我们来把整套房子彻查一遍,怎么样?”
    “当然可以,现在如果不让你们查清楚,我们都不敢住了。”
    鉴证人员进入这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后,逐一对每个房间都进行了细致的勘查。
    大刘负责检查客厅,他的脸几乎就是贴着地板与墙壁一寸一寸地寻找蛛丝马迹。终于被他找到了疑点,在客厅一处靠近地板的墙脚线上发现了细微的红色小点。
    “马队,我找到疑似血迹。”
    马啸立即一个箭步蹿过去,“在哪儿?”
    大刘把那处血迹指给他看,一位血迹分析专家也立刻走过来做进一步的分析。从红点的大小、位置、数量、颜色、色泽等方面,他判断这是碰溅状血迹。
    不同的血迹形状,往往意味着凶案现场的不同情况。比如滴落状血迹,一般是伤者或者尸体被移动时留下的;而碰溅状血迹,是凶手在在行凶过程中凶器与血迹碰撞所形成的——这类血迹,往往预示着其出现地点就是第一现场,即行凶现场。
    血迹分析专家细致地观察到,部分红点的边沿有较淡的延伸情况。这说明血迹在干涸后又被水分沾到,从而有所扩散——这意味着血迹曾经被拖把拖过。但是这种常规清理方式,并不能彻底清理掉血迹。而且因为墙脚线的颜色是深褐色,溅在上面的血迹不明显,所以被忽略了。
    继大刘在客厅里发现了碰溅状血迹后,另一位鉴证员也在卫生间发现了大量血迹。在发光氨的作用下,卫生间的墙壁和地板上,到处都散发着荧光蓝。显然,詹婧应该在客厅里遭到了袭击,然后再被带进卫生间分了尸。
    虽然凶案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日光、加热、湿气和年限都能破坏血液中的dna样本。但是室温下这些东西有时能保存长达数十年。所以,卫生间里尽管提取不到任何dna样本了,可客厅墙脚线上的血迹或许还有用。大刘细致地对陈年血迹取了样,准备送去做dna鉴定。
    陈年血迹的dna鉴定需要一定时间。这期间,法医老夏重新对骸骨做了勘验,重点是尸骨被砍成两段时的砍痕形态。
    老夏发现,腰椎骨的分离处都有反复砍切的动作,砍了有整整十一刀。刀痕显示凶器是一把肉斧,专业肉贩使用的斧头。这样专业的工具如果是男人来使用,只要一斧头剁下去,肯定就能把腰椎砍成两段。但是,骸骨上的每个砍痕都只有浅浅的两毫米左右。砍痕位置非常分散,不精准,落点很游离。
    这样的砍切痕迹反映出了凶手的整体手势和力量统一。说明是一个人干的,而且力量明显偏小。换而言之,应该是女性所为。
    法医的这一判断完全吻合马啸与雷霆对慕莲行凶的怀疑。詹婧显然是死于一个女人之手,警方现在又在慕莲当年独居的屋子里发现血迹,她的嫌疑越来越大了。
    dna鉴定结果在三天后终于出炉,看完报告后马啸立即下令逮捕慕莲。因为在她的旧居中发现的血迹,被证实属于十年前遇害的詹婧。
    那时候,慕莲正在幼儿园上班。她如今已经是该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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