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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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档案显示:法庭最终认定的受害人有四名,她们是:梁晓婷,案发时11岁,受侵犯六次,就读古都市第三小学,家住古都市中山区东南路132号;张可儿,案发时11岁,受侵犯四次,就读古都市第三小学,家住古都市中山区东林路98号;吴小雨,案发时10岁,受侵犯四次,就读古都市山东路小学,家住古都市常德区山东路191号;徐静怡,案发时12岁,受侵犯四次,就读古都市实验小学,家住古都市沙河区兴工路36号。
    案件档案同时显示:该案另有一名犯罪人,叫陈威,现年44岁,与孙海涛原在同一单位,同为舞蹈培训老师。经过与监狱方面核实,陈威与孙海涛同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但因减刑因素,比孙海涛晚一个月获释,目前刚刚出狱两天,暂时与父母同住。
    任务部署:韩印和顾菲菲负责梁晓婷和张可儿;杜英雄和艾小美负责吴小雨和徐静怡;康小北除了继续负责先前的部署,还要为避免陈威遭到与孙海涛同样的报复伤害,调派人手在暗中保护他的安全,同时要密切留意其父母住处周边的情况,也许凶手现在已经埋伏在那里,等候作案的时机了!
    第04章 复仇天使
    在所有的罪案中,最令警方痛恨的,便是针对孩子的犯罪。因为大多时候,除了会给受害人的成长蒙上一层阴影之外,他们的家庭,甚至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家庭,都会遭受沉重打击,轻则一辈子痛苦懊悔,重则家庭分崩离析,乃至经受不住刺激染患疾病。
    然而现实往往比想象中的更严酷。
    经调查,案发后四个受害人家庭有三个搬离原住址,相应的三个孩子也都不在原学校就读了。只剩下一个家庭因父母是普通工人,经济能力不足,无法给孩子转换环境,这个孩子就是吴小雨。
    由于住址未变,杜英雄和艾小美最先找到吴小雨的家里,真的可以说家徒四壁,相当凄惨。她的父母都已下岗,父亲现在靠开摩的载客维持家庭开销,母亲身体不好,干不了重活,只能以捡破烂换钱补贴家用。周围邻居反映,父亲早年还是比较开朗的一个人,后来因为孩子出事,性格慢慢沉闷,以至于后来酗酒成瘾,喝醉了更是经常打骂老婆,怨她当初没看好孩子。
    提起吴小雨,夫妻俩都不吭声,一个暗自抹泪,一个猛劲往喉咙里灌酒。邻居大都讳莫如深,杜英雄和艾小美问过好多人,最终在一个做出租车替班司机的年轻人口中获悉内情。原来吴小雨早已经不在家里住了,也没有什么正经工作,终日混在一家低档舞厅。用年轻人的话说,那里就是一个“穷鬼大乐园”,两块钱一张门票,舞客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和上了年纪的老色鬼。吴小雨陪人家跳舞,几块钱跳一支,随便亲随便摸,几十块钱就可以找个犄角旮旯让人家玩个够……
    随后,在年轻人的指点下,杜英雄和艾小美果然在那家舞厅找到衣着暴露的吴小雨,不过她有很充分的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据。只是过后很长一段时间,杜英雄都忘不了吴小雨那张像日本艺伎一样惨白惨白的脸,加之浓浓的烟熏妆,她在霓虹闪耀流光溢彩的舞池之中,晃动着干瘪的身躯,犹如一具失去灵魂的僵尸,只能苟活在无尽的黑暗中。
    还有她说的话,也一直萦绕在艾小美的脑海里:“脏一次也是脏,脏一辈子也是脏,身子可以洗干净,心里的污点怎么洗净?那些鄙夷的、嘲笑的、幸灾乐祸的眼光就不提了,那些同情的、关切的、悲天悯人的目光同样让人无法承受。其实所有人都一样,他们时刻都在提醒着——我是一个被弄脏的小孩!”
    通过户籍迁移记录,韩印和顾菲菲联系上梁晓婷的家人,准确点说是只联系到她的母亲,因为她母亲和父亲的婚姻早在很多年前就在无休止的争吵和互相埋怨中走向终点,她父亲目前身在国外,很多年没回来过。
    梁晓婷处境还算不错,自己开办了一家服装公司,雇用的职员大多是女性,少有的几个男性员工,一看着装便知道是“娘炮”。不仅如此,在感情方面她似乎也偏向于女性,也许就如她跟韩印和顾菲菲说的那样:她从来没恨过什么男人,更不会去杀死哪个男人,男人只会让她感觉到恶心!
    徐静怡疯了,目前住在精神病院。
    杜英雄和艾小美相继走访了她家的原住地以及后来她家人迁到的新住地,从两边的一些老街坊口中了解到:徐静怡上面还有一个大她三岁的哥哥,她属于违反国家生育政策的二胎,本来也不在她父母的计划内,但还是被保留下来。为此,原来都身有公职的父母被双双开除,不过两人后来一起做小买卖做得很不错,一家人和和美美的,很幸福。也许是因为这个女儿来之不易,夫妻俩非常宝贝她,包括她哥哥也事事让着妹妹,一家人把徐静怡宠上了天。可想而知,当徐静怡遭到猥亵和奸淫的案子出来之后,一家人会陷入怎样的痛苦境地。据说她母亲获悉消息的当时直接昏厥过去,送到医院被诊断出重度脑出血,从此便像半植物人似的瘫痪在床上。而徐静怡在案发次年,开始精神恍惚,逐渐地发展到精神分裂,整日不间断地哭闹、谩骂。
    还要维持生计的徐静怡父亲,实在照顾不了瘫痪的老婆和疯女儿,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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